乘客下月起搭小巴戴安全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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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6日報導】(據明報新聞網報導) 由8月1日起,市民乘搭設有安全帶的小巴,必須佩戴,否則會被檢控。

在下月實施的小巴安全帶法例規定,市民乘搭設有安全帶的小巴,必須佩戴,否則會被檢控,最高刑罰是罰款5000元及入獄3個月,如乘客堅拒佩戴安全帶,司機有權拒絕開車。措施會有兩個星期的寬限期。

條例亦規定,由下月1日起,所有新登記的公共小巴,必須設置高靠背座椅及安全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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