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理 我有權 只要上訪 整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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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李麗電話採訪報導)山東招遠市大陳甲鎮村民陳殿恕,不滿自家排水渠被他人佔有,層層申訴,上訪五年無果,還為此被非法關押,飽受欺凌和虐待。

記者:請告訴我們你上訪的原因。

陳:我住在大陳甲鎮,住房的後院有一個80公分寬的排水溝。93年,有一個叫陳曾甲的人,這個人是本村的一霸,無惡不作,誰都怕他,不敢惹他。他蓋房子,擅自將我家的排水溝佔有,房子就蓋在了排水溝上。致使我家的水流不出去,經常淹水、積水。我找他理論,發生爭執,我就告到了招遠市法院。

記者:結果呢?

陳:招遠法院的人怕得罪陳曾甲。法院說:土地為國家所有,不是你個人的,屬於政府管。

我就找到招遠市領導、人大、政法委。他們根據土地法。看了我的資料後說,你是合法的,可以根據民事訴訟法29條規定,這是侵權行為,可以告。我再次來到招遠法院上訴,結果敗訴。

記者:你是怎樣看這件事情的?法院的理由是甚麼呢?

陳:有兩個原因:一個是陳曾甲是無惡不作的人,法院的人怕他。

還有就是:我打官司在招遠法院住宿時,親眼看到陳曾甲送五大箱禮品到院長曹村賓家和孫建華家。

記者:目睹這些公然的營私舞弊、執法犯法你的想法和態度呢?

:陳:我很氣憤。繼續上訴到煙台中級法院。他們接下了我的訴狀,讓我回家聽信。可一直沒消息。我就去中院找,才知道他們扣押了我的案子。2001年3月,我再次去中院問案由,居然竟被法院送到了煙台收容所,被非法關押了78天!在那裏我被剝奪了人身自由,收容所裡環境惡劣,陰暗潮濕,每天只吃兩頓飯,還叫幹活。看到很多到中院上訪的人被打傷的,手被拉斷的,那些看上去老實、窮苦的人被打得很厲害,簡直就是個變相的勞教所!那個時候裡面關了400多人。

記者:煙台法院為甚麼不辦理你的申訴呢?

陳:因為招遠法院的曹村賓院長和孫建華兩人幫被告疏通了煙台法院院長鄒川齡。被告也經常去鄒的辦公室,建立了關係。

記者:既然如此,你認為你的官司還有必要打下去嗎?

陳:我曾經上訴到濟南高級法院。那裏開了4次聽證會,高院認為招遠法院的判決是錯的。招遠法院也承認是錯的,叫我回去等。被告又通過招遠法院的關係買通了高院,把我的案子又駁回到招遠法院,維持原判。他們這種行私舞弊、官官相護的做法,我不能接受。被告還很囂張的對我說:「你有理,我有權,只要上訪,整死你」。

記者:後來呢?

陳:我去了北京,找到最高人民法院。招遠的人知道後,他們很害怕。就派了一個叫毛衛東的人,他也是我們村的人,也到北京來,跟蹤我。後來乾脆動手,把我的資料、錢、背包全搶走了。還派人監視我的行動,我真是寸步難行呀!不管怎樣,我現在是豁出去了。我就在北京呢。

記者:感謝接受採訪。祝你好運!(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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