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周刊」披露程益中獲釋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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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4日訊】(自由亞洲電台9月3日報導)新一期《亞洲週刊》披露﹐廣州《南方都市報》前總編輯程益中涉嫌貪汙瀆職被廣州市有關部門批准逮捕﹐又在近日無罪獲釋﹐事件發生變化的原因是廣東省高層發現被廣州市誤導﹐所以下令放人。主導本案的廣州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張桂芳日前被免去政法委書記一職﹐顯示“南都案”平反的曙光初現。

香港《明報》星期五引述《亞洲週刊》報道時指﹐突然釋放前南方都市報總編輯程益中﹐是廣東省高層瞭解到“南都案”的事實真相後﹐作出的“政治決定” 。8月27日上午﹐中共廣東省委副書記﹑兼省紀委書記王華元直接批示﹐要求廣州市“當天馬上放人” 。廣州市當局當日下午即開會研究落實﹐並通知程的原工作單位——南方報業集團當晚到廣州市第一看守所接人。

報道指,廣州市檢察院8月16日奉命開會研究程益中案﹐會上除副檢察長兼廣州市反貪局長盧鐵峰堅持程益中“有罪”外﹐其餘與會者基本上都同意應以“證據不足”立即放人﹐為廣東省高層稍後的“政治決定”奠定了法理基礎﹐也否定了之前由市政法委書記張桂芳主導的有關案情報告。

報導還說﹐鑑於張桂芳在“南都案”中的表現﹐他本人目前已被免去廣州市政法委書記的職務﹐而在本案查辦過程中﹐廣州市東山區檢察院對有關事宜也有所保留﹐頂住了張桂芳堅持要對程益中起訴的壓力﹐表示“只接受文字指示,不接受口頭命令” ﹐以示對歷史負責。

《亞洲週刊》透露﹐廣州市中級法院原定刑二庭庭長李英任南都案二審主審法官﹐李英審卷後表示了不同意見﹐認為證據不足﹐但李英隨即被張桂芳調離,主審換人。接審的市中院法官甘正培和市檢察院一處副科長嶽京穗﹐本來一心按張桂芳的旨意﹐要把南都案辦成“鐵案” ﹐不料卻面臨進退兩難的窘境。(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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