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鄭貽春:沒有自由的中國新聞報導

鄭貽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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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6日訊】據無國界記者組織五月三日新聞自由國際日在巴黎召開記者會上介紹,中國大陸新聞自由面臨嚴重挑戰。《南方都市報》主編喻華峰與程益中被審判,就是中國打壓新聞自由的證明。中國民間輿論普遍稱,官方之所以對南都主編進行打壓,是因為《南方都市報》曾對被執法人員打死的大學生孫志剛案和中國爆發薩斯(SARS)進行了系列跟蹤報導。無國界記者組織非常關注在中國被逮捕的新聞工作者和網絡異議人士,包括已經入獄多年的前新華社記者高勤榮、前文匯報大連負責人姜維平、異見人士黃琦、楊子立、何德普等。

一、中國記者沒有報導自由。目前,據不完全統計,中國大陸有六十一人因為自由報導而遭到中共關押。這些包括記者在內的網絡異議人士,不能再像以前那樣可以自由地從事寫作與報導。這是中共實行新聞封鎖和大搞社會主義文字獄的無恥證明。其他從事各種媒體工作的新聞工作者在中宣部的嚴密指令下,對於社會生活的重大問題根本不能從事自由的報導和自由的評論。被認為有違政策的真實報道,都要遭到徹底封殺。中共的新聞檢查制度,又是非常嚴厲的。其主管部門是中宣部。而相應的審查,又非常繁鎖,有各種各樣的黨紀、中央文件、領導講話等名目繁多的嚴格制約,可謂禁錮重重。所有的黨控媒體,蓋無一例外地實行三級審查制度:一、記者必須自審。記者必須按照党的宣傳指導進行采訪報導,而不能違背中共及其黨魁的指導思想;必須嚴格按照中宣部的指令辦事,而不得愈越雷池一步或半步。中宣部不允許報導的,則堅決不能報導。這就是說,記者的活動必須在中宣部規定的範圍內進行。比如,江澤民及其領導的中宣部支持伊拉克獨裁者薩達姆。中國記者倘若寫出與之相反的觀點,寫出支持美英聯軍、反對薩達姆獨裁專制的相關報導,問題恐怕就會變得很嚴重了。從事這種報導的記者就不得不面臨社會主義制度所可能或必然賦予的巨大苦難。所有的記者都必須步調一致地寫出薩達姆是伊拉克人民擁戴的領袖,美英聯軍是侵略者等諸如此類的不實報導。因為不這麼寫,就不能發稿。在寫作之前,記者必須嚴格審定自已的文章和報導,看是否與中共及其黨魁的思想相一致。不一致,就不是偉光正所歡迎的新聞報導,因而就必然被槍斃。即便違背自己的良心和意願,某些記者也不得不按照黨的要求作以違心的報導。雖然在報導中泯滅了自己的人性和良知,但畢竟符合極權專制主義黨的無恥要求,畢竟發出了千篇一律的而且是毫無個性的聲音。獎金不少,工資不少,職稱還能混得個中級、高級乃至於最高級,終究還能當上一個不犯所謂政治錯誤的社會主義記者乃至於名記。中共建政之前,中國新聞界有不少具有獨立思想和個性鮮明的新聞記者。這些記者在頭腦中根本就沒有後來執政的中共所具有的種種限定,種種制約,也沒有那麼多讓人無所適從的恐懼。他們可以獨立自主地、客觀地,並且是隨心所欲地報導。可是,一九四九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紅朝成立之後直到今天,五十多年已然過去,回頭算一算,中國大陸又有幾個算得上是具有獨立思想、文筆生動而且是個性鮮明的記者呢?回答只能令人遺憾地是:沒有幾個。劉賓雁恐怕算是一個,但像他這樣的記者確實太少,實屬鳳毛麟角。為什麼劉賓雁能夠成為有獨立思想、個性鮮明和文筆生動的著名記者呢?因為劉賓雁沒有那麼多清規戒律,也不失童子之心,故此他才敢於放言無忌,敢於揭露社會生活的黑暗,敢於痛斥張狂的邪惡勢力。他根本就沒有遵守黨控媒體所嚴格要求的歌功頌德和鶯歌燕舞等的陳規陋見。像這樣直面現實的記者,不還是不能立足於大陸,而終於被攆到美國去了嗎?也有一些記者進行實事求是的報導,但由於違背了中宣部的指令,由於違反了黨的所謂的宣傳紀律,於是就被中共以種種莫須有的罪名關進了社會主義文字獄。剩下來的記者,誰還敢自找倒楣地進行自由報導呢?連大氣都不敢出,連小氣都不敢喘,就只能唯唯喏喏、噤若寒蟬,就只能歌功頌德、獻媚邀寵,就只能隨著頂戴花翎的高帽隨風唱影地聞之起舞了。由此看來,作者自審制,確實把中國記者都給搞得人心慌慌,人人自危。除了寫出一些吹牛拍馬、極盡獻媚之能事的平庸之作而外,幾乎很難寫出驚世駭俗、震襲發聵、宏鐘大呂之佳作。這,正是為什麼五十多年的社會主義制度竟沒有產生出來幾個值得一提的新聞記者的原因之所在!

二、除了作者自審制之外,另一個就是編輯審查制。編輯審查很厲害。凡是不符合黨的宣傳需要的稿件,到了編輯審查這一關,都得統統地給予封殺。凡是不利於中共統治的報導,都得徹底取締無商量。編輯看稿件,首先要看你這個報導有沒有影響黨的統治的不良之因素。編輯得按照中共及其黨魁的指導思想來審查記者的報導,並決定是否予以刊用。比如,中共及其黨魁不允許提政改。如果有記者或讀者寫了談政改的稿子。編輯一看,第一個印象就是這個根本不能登。因為上峰有令,不允許談政改。哪怕你這篇稿子寫得非常精彩,道理非常清楚,對中國人民的自我解放有百利而無一害,對中國全面現代化的建設事業有很大的好處,但由於中共及其黨魁不允許提政改,其後果必然是,這樣談論政改的好文章只能遭到槍斃的淒慘命運!編輯審查這一關,簡直有如一夫當關,萬夫莫開。黨控媒體的編輯盡職盡責,就是要把黨的極權專制主義那一套思路,通過文字、聲音、圖象等方式變成廣大愚民自覺不自覺地接受的社會主義強權就是真理,官帽就是一切的標准。與其說是編輯審查,莫不如說他們是在製造使中國人渾然不知的無所不在的讓人慢性中毒的毒素。只有使社會主義奴隸們踏踏實實地固守住卑躬屈膝的奴隸地位,黨控媒體的編輯們才算是完成了黨和人民所賦予的光榮而無恥的愚民責任。編輯審查制,是黨控媒體維持自身運轉的重要內容,是社會主義新聞審查制度的基本方式。倘若審查的不好,或一不小心讓某篇不合時宜的文章發表了,比如,某一篇不按照中宣部的要求所寫的報導,或是一篇與中宣部的口徑不一致的新聞出現在報紙、雜志、電台或電視臺上,那麼,這個問題就會被認為是很嚴重的。編輯就可能被降職處理,工資就要受到影響,獎金就要被取締,待遇就要大大地降低。所以,哪怕為保住自己的飯碗,哪怕出版後誰都不願意看,編輯們也要使出吃奶之力,千方百計地槍斃任何具有獨立思想的稿件,都得千方百計地封殺可能引發上級領導不滿的好文章、好消息。這,正是為什麼中國大陸的黨控媒體的諸多報道毫無新聞價值可言的原因之所在!

三、除了編輯審查之外,還有就是總編終審制。總編一但發現有不符合黨的方針政策的獨立文章,有違反中共及其黨魁意志報導的漏網之魚,就要行使斬立決的最後權力。比如,六四十五周年紀念日來到了,有人寫一篇講述六四大屠殺的文章,哪怕文章寫得再怎麼好,編輯首先就要封殺,到了總編這裏,那就更是毫不客氣。總之,六四不能提,壓根就不能提。誰要提六四,無論編輯或主編,都要統統地倒楣,都要統統地遭到整肅。因為中共及其黨魁認為,六四大屠殺,殺得有理。六四就是中共大屠殺的有理之日。再比如,中共腐敗也不能隨便提,揭露中共腐敗的稿件或報導,即使編輯通得過,總編也可能或必然通不過。因為中宣部給所有黨控媒體的總編們發出安民告示:不可以隨便報導。不可以輕易報導。一切報導都要以新華社報導為準。一切報導都要與中宣部的口徑相一致。在任何一家黨控媒體,記者自審制、編輯審查制、總編終審制這麼三級審查制,使任何一種獨立自主的思想,使任何一種獨立自主的報導,使任何一種事實真相,都極有可能並且常常處于被封殺、被剿滅的狀態之中。除了黨控媒體的自身審查制之外,中共的各級官僚幾乎也都是新聞的嚴厲審查者,中共的各級組織幾乎也都是新聞的審查部門。對此,中共恐怕是從來都不會承認的。各級黨組織及其負責人,對於新聞報導,常常從雞蛋裏挑骨頭,而且總能發現一些所謂自由報導的所謂影響穩定的欲加之罪何患無辭的苗頭。黨控媒體內部的三級審查制和党內官僚的逐級審查制相結合,構成了使所有真相都基本喪失新聞價值,使所有報導都喪失客觀反映的具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新聞報導,這就是:沒有客觀,而只有中共官僚的主觀;沒有公正,而只有中共及其黨魁意志的偏頗;沒有全面,而只有中宣部所指示的片面。

一、 黨控媒體不可能反映事實真實,只有民辦媒體才能真實地表達民意。

誠如眾所周知,中國大陸的一切媒體,無論報紙、雜志,還是廣播電台、電視台,抑或出版社,都是由中宣部一手掌控的。這就是說,一切都是官辦的。當一切媒體都是黨控的、官辦的,一切的新聞報導也就必然和自然地打上了官方的色彩。進一步說,所有的新聞媒體都不可避免地成為官方愚弄人民的御用工具。廣大民眾要想從官辦媒體上瞭解事實真相,用李白的一個詩句來講,就是”蜀道難,難于上青天”。就是說,無論聽眾也好,還是觀眾也罷,人們都不可能從黨控媒體上瞭解某個事件的全部事實真相及其來龍去脈。其形成的必然結果是:黨需要你知道什麼,你就可以知道什麼;黨不需要你知道什麼,你就可能什麼都不知道,你就極有可能兩眼一抹黑,瞎子一般地走上一條無比寬廣的欺詐之路。這個欺詐之路的名字,叫做共產謊言或社會主義彌天大謊。比如,二零零三年七月一日,在有東方明珠之稱的香港,有五十萬到一百萬之多的港民發起了反對中共二十三條立法的大遊行。這個消息全世界都知道,但只有中國大陸的黨控媒體根本不予報導,一個字都不提,一個聲音都沒有,仿佛根本就沒有這碼子事兒似的。黨控媒體為什麼不把這個事實真相告訴給十三億中國人民?為什麼中共要搞新聞封鎖?從中共新聞控制的半個多世紀以來的表現來看,這是中共及其黨魁實行愚民統治的一貫伎倆,這是毫不新鮮的厚顏無恥,也是一貫胡作非為的與時俱進。不把事實真相告訴給人民,相反卻要給掩蓋起來,這就叫做欲蓋彌彰。中共認為,如此一來,中國人民就會成為腦袋漿糊糊、且圍繞黨魁意志瞎轉旋舞的泱泱愚民了。從某種意義上講,中共及其黨魁通過長期的新聞封鎖和輿論控制,確實達到了為保權維黨而產生出一代又一代愚民的陰暗卑鄙的戰略圖謀。這是中共反人類、反文明、反現代化的極端無恥,這是與中國大陸全面現代化的宏偉目標背道而馳的流氓惡棍之所為。通過封殺事實真相而製造憤青,而製造愚民,而製造不明事理、不辨事非的群氓。這是中共及其黨魁對人類文明所犯下的罄竹難書的滔天罪惡。為了全面徹底地封鎖新聞,為了不讓中國人民知道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中共及其黨魁不惜一切代價,建立對<美國之音>的幹擾台,對<自由亞洲>的幹擾台。據業內人士估計,建立一個幹擾台的價值,相當于建立一個同樣規模的廣播電台。可見,中共及其黨魁在封殺人們的思想方面是多麼地不遺餘力?!中共的所作所為和北朝鮮金正日的無賴政權幾乎一模一樣、毫無差別。朝鮮勞動黨要求朝鮮人民必須收聽平壤人民廣播電台金正日的聲音,而不能收聽任何其他電台。朝鮮人要想擁有一台收音機,必須到當地公安機關備案。待公安機關把所有其他電台的頻道都給刪除之後,只留下平壤一個電台,才算符合金家社會主義專制王朝的惡法。如此一來,朝鮮人民就只能收聽到金正日和朝鮮勞動黨的一種聲音了。應該認為,朝鮮的偉光正和中國的偉光正在流氓無恥這方面,可以說是具有絕對的一致性的。朝鮮與中國都是共產極權專制主義國家,都是以剝奪人民知情權的方式造成普遍的愚昧。在實行人類歷史上最殘暴的共產法西斯專制統治的中國大陸,究竟有多少中國人因為子虛烏有的所謂的偷聽敵台罪,而被中共判處長期監禁或慘遭屠殺?實非難以計數!中共為了防止人民擁有不可剝奪的知情權,竟建立了規模達三、四萬之眾的網絡員警體系,其目的就是要封殺中國人民與外界勾通的能力。中共近幾年來喪心病狂地逮捕並審判在網絡上發表自由言論的異議人士,直要把一個自由自在的互聯網變成為一個禁錮重重的互聯網。中共的所作所為,無異於把中國人民的眼睛給蒙上,把中國人民的耳朵給堵上,把中國人民的鼻子給塞上,最後又要把中國人民的嘴巴給封上。因為只有兩耳不聞窗外事,才能畢躬畢敬聽黨話;因為只有成為愚民了,才能夠亦步亦趨緊跟黨。這種極為愚蠢的局面,必須加以徹底改變。改變的重要方式就是,建立愈來愈多、能夠發出獨立聲音的私營媒體。目前在中國大陸,還沒有一家是民辦媒體,沒有一家民營廣播電台、電視台,沒有一家民營報紙、雜志,沒有一家民營出版社。一切都是極權專制主義黨控的,一切都是極權專制主義政府官辦的。由五十多年的黨控媒體所形成的極權專制主義之癌,應該由千百萬家私營媒體加以有效的治療。如是,中國才可望進入一個自由報導的新時代!

二、 新聞報導必須衝破中共大一統的黨天下,必須有反對黨的存在,才能使記者們擁有報導的自由。

沒有反對黨,只有中共的一黨專政,新聞輿論是不可能獲得真正的自由的。與中共持不同意見的反對黨的存在、發展與壯大,乃是社會正常化的重要標志,也是新聞報導自由的良好的社會生態。允許反對黨存在,尤其允許建設性反對黨的參預國是,對於中國大陸的全面現代化建設來說,是有百利而無一害的論的。它能夠從反面激化中共沉睡已久的活力,它能夠使中共加速自身的變革,它能夠使現存的政治力量進行優化組合,從而為社會的文明發展和歷史進步提供強大的動力。反對黨的存在,是自由新聞輿論生存的天然基礎;自由輿論發展,同樣會反作用於反對力量和反對黨的健康成長。自由輿論,有益於誕生出中國大陸全面現代化建設與發展所需要的具有人類文明普世價值觀念的記者、編輯、主編,有益於形成新聞從業人員作為無冕之王的獨立、真實、光榮而且不朽的歷史地位。允許反對黨存在的社會環境,是一個允許自由輿論存在的社會環境;不允許反對黨存在的社會環境,同樣是一個不允許自由言論存在的社會環境。故此,解除言禁與解除黨禁,應該被認為是一個事物的兩個方面,甚至應該看做是不可或離的有機整體。言論自由將為政治自由鋪平道路,政治自由會給言論自由提供強大的組織力量。此二者,實為相輔相承、相得益彰。

三、 新聞要自由,必須確立<新聞法>、<記者法>等與新聞自由有關的法律。

要以現代化的法律意識創建適合於中國大陸走向全面現代化,並切實保障新聞自由報導的<新聞法>,也要創建保護記者權利的<記者法>。八十年代初,某些有識之士建議中共中央制訂一部<新聞法>。當時大權在握的中共元老陳雲曾經表示:<新聞法>是無論如何都不能建立的,想當初我們共產黨人就是鑽了國民黨<新聞法>的空子,在國統區辦了各種報紙宣傳中共的主張。如果我們再搞出一個<新聞法>,那豈不是讓別人鑽了我們共產黨的空子嗎?所以<新聞法>不能搞。中共元老陳雲的一番話,基本上代表了中共中央及其頭目的一般想法。讓每一個新聞從業人員無法可依,無所事從,讓充滿人治的中共進行隨心所欲地統治,並受到中宣部肆意妄為地主宰——-中宣部口出法隨地發布毫無法治的各種指示、各種要求和黨紀條例等等,使中國大陸的新聞報導永遠處於一種領導說得算、朝令夕改、幾無章法可循的意識形態化的緊密嚴酷的禁錮之中。這也是為什麼改革開放二十五年至今,仍然沒有一部<新聞法>出籠的原因之所在。估計只要有偉光正的英明領導,<新聞法>將永遠不會成為中國大陸的現實,而只能存在於千百萬個深受中共新聞檢查制度其害的新聞從業人員的夢想之中!悲呼!不能再搞中共宣傳部今天發一個文,明天又發一個文等政策性規定來對新聞機構進行緊約束機制那一套了。一切都要有章可遁,有法可依。新聞報導以及新聞從業人員都應該遵循具有現代文明意義的<新聞法>或<記者法>而行事,並受到最大程度的保護。這是使中國新聞報導走向正規化、現代化的明智之途。依靠法律治理新聞,總比依靠拍腦門的官僚主義決策方式,不知要好上多少倍!

四、 要使中國大陸的新聞事業走向自由,取消中宣部應該是個好辦法。

中宣部是圍剿並取締中國大陸新聞自由的罪魁禍首。在長期的社會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建設的瞎胡整事業中,中宣部一直當仁不讓地擔當著掌控全國各級各地新聞媒介的政治任務。中宣部給各個新聞單位派發社會主義頂戴花翎的官帽,中宣部給每一個新聞媒體頒發必須照辦的共產指令,中宣部密切注視每一個新聞媒介的每一個動靜。在九百六十萬平方公里的中國大陸,倘若有任何一個黨控媒體膽敢不聽從中共宣傳部的口大哈四方的指令,那就必然遭到具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懲處;倘若有任何一個新聞媒介從業人員膽敢自作主張地報導有違上級指示精神的案例,他就必然地大倒其黴,他的下場就必定不容樂觀。中宣部罪莫大焉!中宣部是中國大陸新聞自由的達摩克裏斯之劍!取消中宣部,這是恢復新聞自由的必經之途!這是中國大陸走向全面自由的正確選擇!

五、 現行的黨控媒體在破除中宣部的惡劣影響之後,應該按照企業化的現代組織方式重新組合。

對於各級各地的黨控媒體,可以按照股份制的方式加以改造,可以按照聯營的方式重新組合。總之,中國大陸目前的新聞機構必須按照世界貿易組織的相關規定逐步全面地放開,逐步實現自身的市場化。這一方面有利於更正黨控媒體的壟斷地位,另一方面又有利於新聞媒介走向無比廣闊的新聞市場。新聞作為精神產品,是可以自主經營的;新聞媒體作為生產新聞和生產有深度報導的組織機構,無疑應該按照企業化的方式從事自身的新聞經營等活動。新聞從業人員,是新聞企業的管理者或從事文字、聲音、圖象等制做的相關工作人員。所有的新聞機構通過企業經營的方式而使自己從以往緊密嚴酷的黨控媒體的不良狀態中完全徹底地解放出來,並成為獨立自主的新聞生產部門和自主的無主新聞企業。千百萬個無主企業的自主的新聞媒體,將受到新聞市場的無情檢驗、評判與篩選。合乎公正、客觀、真實、全面等新聞本質的新聞媒體,將在新聞市場中迎風破浪、揚帆遠航。而那些不遵循新聞本質的新聞媒體,由於其不能真實、客觀、公正、全面地反映社會真實的不良之作為,無疑將面臨被市場淘汰的應有命運。新聞媒體由此將成為非政治化的清靜場所。新聞媒體要遠離一黨專政黑暗的政治化;新聞媒體將徹底更正由黨文化所帶來的陳腐不堪的意識形態,而以非意識形態的特徵顯示自己的自足存在。非意識形態,就是不允許存在對於思想的重重禁錮,就是要徹底打破極權專制主義對於中國人民的長期束縛,就是要從思想觀念上解放中國人民擁有無限創造力、無限想像力以及無限潛力的廣闊而豪邁的自由心靈。

二零零三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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