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輝:以公共選擇理論診斷政府官員的行為

齊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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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23日訊】總投資高達26.88億元的北京國家大劇院在眾人的質疑聲中尚未完工,又傳來廣州歌劇院將於2005年1月18日正式破土動工的消息。如何看待和評價廣州歌劇院的上馬?筆者不妨用1986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美國經濟學家布坎南等人創立的公共選擇理論來分析之。

所謂公共選擇,就是通過集體行動和政治過程來決定公共物品的需求、供給和產量。它是對資源配置的非市場選擇,即政府選擇。公共選擇理論認為,政府也是由一群自私的理性經濟人組成,它的選擇,即公共選擇,在很大程度上是受政治家和官員的動機支配。因而,政府的所作所為並不總像應該的那樣或像理論上所說的那樣「合理」和「有效」,比如,公共部門在提供公共物品時趨向浪費和濫用資源,致使公共支出規模過大或效率低下。

廣州歌劇院的興建就是資源的一種不合理配置或浪費。因為,廣州市目前已有星海音樂廳、中山紀念堂、天河體育中心等大型音樂殿堂,再建歌劇院使廣州同類的公共產品已超量供應。據報導,廣州歌劇院的工程總建築面積約4.6萬平方米,內容包括1,800個座位的大劇場、4,000平方米的前廳及休息廳、2,500平方米的多功能廳和7,500平方米可容納約250輛車的地下停車庫等,總造價高達約10億元人民幣。而另一方面,廣州其它的一些真正公益性的公共產品的供應卻嚴重不足,比如,它的治安混亂、道路擁擠,搶劫、塞車等現象時有發生。與市民切身利益相關的治安、道路等公共產品的供應嚴重匱乏,而遠離老百姓日常生活的所謂高雅的藝術殿堂等公共產品卻不厭其煩地一再建構、超量供應。公共選擇理論所揭示的政府失靈問題,在廣州表現得竟如此淋漓盡致。

其實,中國的其它城市又何嘗不是如此呢?比如,大型廣場等公共產品近幾年在中國的各大、中、小城市如雨後春筍般地超量湧現,而公民對教育等公共產品的需求卻得不到很好的照顧。

政府官員為什麼對大劇院、大型廣場等公共產品的提供情有獨鍾、而對教育等公共產品的提供卻毫無熱情呢?公共選擇理論認為,理性經濟人的前提決定了政府官員的決策總是從個人的利益動機出發,而大劇院、大型廣場等公共產品作為典型的形像工程、面子工程,能夠最大程度地體現官員的政績。教育等公共產品的提供固然也能夠體現出官員的政績,但沒有形像工程那樣來得立桿見影,也不能體現官員利益的最大化。

形像工程等公共產品的氾濫,又造成了社會資源的巨大浪費。因為,官員花的是納稅人的錢,而花別人的錢是無需心疼的,又由於沒有產權的約束,官員的一切決策不必擔心成本問題,更沒有什麼利潤的概念。官員在決策時無成本壓力,又不用真正地徵求納稅人的意見,自由度比市場中的私人企業家還要大,從而使不計成本的政府浪費行為不斷發生。所以,政府官員的決策往往不能符合公眾的利益,甚至與公眾的利益背道而馳。另外,形像工程等公共產品不僅可以給政府官員樹立起政績,而且還可以給他們帶來實實在在的利益──工程招投標中的巨額回扣。這可能是所有官員熱衷於大型、尤其是超大型建築類公共產品的最大原因。所以,近年來中國的城市因大型公共設施的建設而發生方興未艾地方政府行為的野蠻拆遷,是有著巨大的經濟利益驅動的。這實際上就是公共選擇理論所說的尋租。在公共選擇理論家眼中看來,官僚是效用最大化的即自私的尋租者。

公共選擇理論為我們展示了一副悲觀的圖畫,即由理性經濟人組成的政府是靠不住的。我們過去以為政府及其官員關心的總是公眾的利益。那不過是一種錯覺。政治市場中的主體同經濟市場中的主體一樣,都是利己而不可能是利他的。那麼,我們是否就由此接受這一悲觀的現狀呢?否也。公共選擇理論給出的答案是,要解決公共選擇即政府選擇過程中所必然導致的惡果,就必須在公共領域建立自由民主的憲政制度,並以此來約束、規範和監督政府的權力,從而使政府及其官員的決策儘可能的符合公眾的利益。而實現這一切的唯一路徑,就是儘快啟動政治體制改革。

──轉自《民主論壇》(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不代表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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