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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2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旭昇台北县二十六日电)随着社会风气开放,成人使用增加彼此情趣之商品不再偷偷摆在商店角落,而是大方的公开陈列,且不乏以专卖店经营方式林立街头。但成人用品零售商店如不符合商业登记法,将被处以新台币一至三万元罚锾。
情趣商店禁止未满十八岁青少年出入,二月二十一日宣导期过后,违规业者会被处罚二至十万元。 台北县府社会局长杨素端今天在治安会报,请警察局、建设局协助禁止十八岁以下儿童及少年,进入成人用品店。
杨素端指出,儿童及少年福利法规定父母、监护人及其他实际照顾儿童及少年之人,应禁止儿童及少年出入成人用品零售业。社会局已宣导业者在入口明显处张贴禁止标志。
但是,在执行技术上有实际的难度,杨素端希望警察局提供资料以利宣导。
建设局商业辅导课长余雅芳指出,截至一月二十日止,北县计有十八家成人用品零售商店登记。其中有新登记的,也有因应法令前来补登的,这些商店大多集中在板桥、中和,淡水、芦洲,偏远地区没有登记者。警察局正对情趣商店造册。
除了违反儿童及少年福利法之外,如有成人用品零售商店不符合商业登记法,将处以一到三万元的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