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過勞認定具體 勞團:審查過程才是關鍵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1月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徐毓莉台北九日電)過勞案例頻傳,台灣行政院勞委會新修訂的過勞認定基準納入工作質、量考量,不過,勞工團體認為,基準放寬未必可使過勞症申請職業病給付的機率提高,職業病醫師如何審查才是關鍵,如果書面資料無法反映勞工面臨的工作壓力,與勞動現場過勞因子,過勞症認定仍將有爭議。

勞委會新增訂的過勞症認定基準出爐,不規律工作、經常出差、輪班、作業環境及伴隨神經緊張的工作等,都納入職業引起過勞症認定基準,讓過勞症認定更具體。

根據新修訂的認定基準,未來個案如果因工作因素,造成心血管疾病促發的機率超過百分之五十以上,就認定為過勞症。

過勞症已成為當前最嚴重的健康問題之一,近年來因勞工工作時間過長,導致心血管循環系統方面的疾病,已引起全球高度關注,包括日本等國也將過勞症列入職業病的一種。

日本研究發現每日工作超過十一小時,發生心血管疾病的機會增加,因為超時工作所導致的睡眠不足與心血管疾病有關,工作相關壓力引發血壓上升、心跳加快、心律不整等,可能是心血管疾病進一步惡化的原因。

勞委會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對大型醫院蒐集心血管疾病案例研究發現,超時工作與突發工作負荷加重等,是引發心血管疾病的重要原因。 八十九年至九十一年勞保給付過勞症個案資料,包括:醫院看護、清潔工、行政秘書等人,在二十四小時內因天氣炎熱、臨時加班等因素,出現腦血管疾病。

還有企業主管、經理人、售貨人員等二十七個個案,因長期超時工作、工作量激增,在二十四小時內發生特殊工作事件,結果引發心血管、腦血管疾病。

勞委會蒐集的資料發現,有企業主管及經理人、導遊等十一個個案,長期面臨經常出差、睡眠不足、資金調度困難、期限壓力等因素,結果因特殊事件而出現狹心症。還有議員辦公室主任、大飯店廚師長期面臨隨時待命、人力不足等問題,因假日臨時加班,引發腦梗塞。

去年台灣發生為搶救風災水患災情,有勞工長時間投入工作,出現疑似因超時工作、過度工作壓力,造成過勞死或心肌梗塞的案例。

根據統計數據,八十九年至九十一年勞工保險給付資料,屬於職業引起的急性循環系統疾病有六十三例。因過勞而請領的傷病給付金額,平均可領六至七萬元,殘廢給付平均可請領九十萬元,最高曾有個案請領兩百萬元。

為避免勞工過勞死事件重演,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呼籲雇主,平日建立員工健康資料庫,對有慢性疾病,尤其是高血壓或心臟病等心血管疾病的員工,應隨時觀察他們的健康狀況,避免超時工作,做好疲勞管理,而加強員工對工作壓力的紓解技能也是必要的。

安全衛生研究所建議,雇主在輪班的管理及時間安排上,需考量生理適應性,避免過於頻繁的輪班,若改變工作時間,要有一、兩天的休假日調節,輪班工作避免九至十二小時的超時工作。

勞委會指出,究竟是何種原因引起心血管疾病,干擾因素有很多,且腦血管與心臟疾病是國人十大死因的第二、三名,對鑑定醫師而言,不容易診斷是否為工作所引起,即使是專科醫師,做出的判定也有所不同。

台大醫院職業傷病診治中心醫師杜宗禮坦言,隨著個案情況的不同,判斷是否為職業引起的結果因人而異,職業病認定基準具體化,提供較為明確的指引,對勞工有正面助益。

不過,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秘書長黃小陵指出,現在認定基準雖然放寬,但是規定因工作因素造成心血管疾病促發的機率,超過百分之五十以上認定為過勞症並不合理,如果勞工原本就有高血壓,也服藥穩定控制,因為面臨裁員壓力促發心血管疾病,卻可能因為體質考量不被視為過勞,衡量的過程中仍將有爭議。

黃小陵說,在調查員人力有限的情況下,審查的委員不能單靠書面資料判斷,而忽略勞動現場暴露的過勞因子,建議藉由工會等團體介入深入調查,以提供更完整的資料,作為判斷依據。

她呼籲,員工如果發生職業所引起的疾病,除了由雇主向勞保局申請給付外,也可以自行向勞保局申請,來確保自身權益。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