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盤錦法院胡來 張志新悲劇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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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6日訊】30年前,遼寧省盤錦地區法院對張志新判處死刑,這位年輕女子在受盡酷刑、輪奸和精神摧殘後被割斷喉管槍决。如今在中共“和諧社會”的法院中,同樣的悲劇再次上演。盤錦興隆台區法院僞造證據秘密審判了四位法輪功修煉者,法院的荒謬判决讓人感到,如今的中共與當年毫無區別。

** 不許當事人辯護

據明慧網報道,2005年9月12日,遼寧盤錦興隆台區法院開庭審理四名法輪功學員:侯雲飛、胡哲輝(女)、辛敏鐸、鮑俊岑(女)。當天法院大院裏停滿了警車,站滿了警察,公安局、政法委、司法局及610的便衣特務。法庭還規定,進入法庭的人一定要用身份證辦理“出入門證”。當時參加旁聽的人被反復對照詢問,幷全部用攝像機、照相機反復拍照。

四名法輪功學員均已被迫害的衰弱無力,不能行走,兩名女學員被警察用被子抬著上下樓;兩名男學員則被警察粗暴的拖著上下樓。

辯護律師是私下由法院象徵性指派的,他們被授權只准做象徵性的輕罪辯護,而不能做無罪辯護。四位學員在得知被私自指派律師後,都當庭表示要自己爲自己辯護,被法庭當場非法剝奪。四人繼而要求作無罪辯護,也被法庭當場非法剝奪。

上午10時,胡哲輝突然心臟供血不足,四肢抽搐,臉色青紫,警察怕出事審判進行不下去,打電話叫來了120救護車,經過一個多小時的搶救,胡的生命暫時脫離了危險。11:20左右,審判繼續進行。

** 無中生有的證據

當所謂的公訴員訴訟完時,辛、鮑的律師問辛:“你家裏有1100個光盤和3個母盤嗎?”辛答:“根本沒有,也沒有母盤,母盤的概念是什麽?”審判長馬利沒讓辛說完就不許其繼續了。

律師又問:“清單上你簽過字嗎?”辛回答:“從綁架到現在沒寫過一個字。”這時一個警員拿來了清單讓當事人看,辛說:“這不是我寫的字。”又拿了一個彩色照片的本子,說上面有拍照光盤的證據,辛看了說:“我家是瓷磚地。這些光盤是放在木地板上的。”當場否定了。

最後當事人陳述時,鮑俊岑用微弱的聲音說:“我無罪!我家的電冰箱、洗衣機、現金、存摺哪去了?”審判長說:“這和法輪功無關,不許說。”

** 流氓法庭的流氓判决

在非法審判過程中,每次只允許一名學員在場,四位學員被警察們交替的抬出拖進。凄慘的場面令在場的親友們心碎。當天審判沒有公布結果就草草收場,法庭的非法審判當時就讓家屬們失聲痛哭起來。

近日得知四位法輪功學員分別被非法判以重刑,胡哲輝15年、侯雲飛14年、辛敏鐸13年、鮑俊岑12年;與事先傳出的消息吻合,是典型的先判後審的案例。法院還稱成人的判决書不用通知家人,企圖阻止受害人及其家屬上訴。

胡哲輝的丈夫通過相關渠道得到判决書後,因受威脅恐嚇,不敢爲妻子上訴。侯雲飛家人9月底才得知判决書後去找律師,律師們在壓力下不敢接案。辛敏鐸與鮑俊岑的判决書也是家人後來通過相關人才得到的。現胡哲輝、辛敏鐸已對非法判刑提出上訴。

知情民衆評論說,盤錦法院跟文革時一樣,爲配合“政治需要”,不惜僞造證據,把無辜百姓投進大牢。這種流氓法庭的流氓判决,讓人徹底心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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