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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楊儒門訴求手段不當 仍應受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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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自強、郭美瑜台北十九日電)「白米炸彈犯」楊儒門今天被判有罪;台北地方法院表示,楊儒門因表達政府稻米進口政策、影響農民生計未獲回應而放置爆裂物,目的雖為弱勢團體發聲,訴求正當,但採取激烈手段,將使社會動盪不安,仍應接受國家制裁,承擔應負責任。

根據判決書內容,楊儒門自幼生長於彰化縣二林鄉,與農民群聚生活,看到鄉村貧農付出一己之力未必獲得溫飽,因此對稻米議題甚為關切。台灣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政府並未考量國內稻米產量,及管制進口稻米數量,導致國產稻米價格大幅下跌,影響農民生計。

判決書指出,楊儒門認為政府沒有採行精緻農業等配套措施,或對中高齡與停耕農民施以轉業輔導,導致穀賤傷農,且中南部農民於民國九十二年初北上遊行抗議又未獲得政府善意回應。再從媒體報導得知豐衣足食的台灣,竟有很多兒童無力繳交營養午餐費用,或缺乏照護亟待認養。

判決書說,楊儒門認養二名貧童,並陸續向行政機關與媒體表達對進口稻米政策看法,始終未獲重視,才心生不滿,放置爆裂物,目的在為弱勢農民及兒童發聲,爭取應有權益,喚醒政府及社會大眾關注農民及兒童問題。

台北地方法院表示,楊儒門思慮雖欠週詳,觀念或屬偏激,行為也有偏差,但動機良善,也無前科,犯後又向警方自首,坦承全部犯行,態度尚佳。但楊儒門為達訴求所為屬不當行為,雖訴求正當,仍應接受國家制裁,承擔他應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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