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消保會:遊覽車駕駛酒測未過業者賠延誤損失

人氣: 1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10月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馮昭台北四日電)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今天宣布審議通過「遊覽車租賃定型化契約範本」,鑑於遊覽車常發生酒後駕車肇事,定型化契約規定,行程前及行程中應由承租人或指定人對駕駛員酒測,若因酒測未通過延誤行程,延誤損失應由遊覽車業者賠償。

契約範本規定,遊覽車的油費、耗材費與違規罰緩都由出租人(遊覽車業者)負擔,且出租人不得兜售或媒介商品或其他服務。

在安全規範方面,出租人應擔保駕駛員為合格駕駛,駕駛員出車前應出示職業駕照、駕駛大客車三年以上經歷證明文件、行車執照及一年內有效體檢合格的健康證明書。契約並應標明租賃期間每一駕駛員每天工時及車輛行駛時間。

為避免糾紛,契約範本規定,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未完成預定行程,雙方得另約定行程與路線。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