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建築署逾半翻修工程沒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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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9日報導】(據明報新聞網報導)香港審計署發現,建築署在03-04年度,有65%建議進行的新翻修工程項目沒有如期進行。

審計署長的報告書指出,建築署編訂周年預算時,會根據勘測時認定須進行的工程項目,編訂翻修工程計劃,以申請撥款。但審計署發現,多項建議進行的新翻修工程項目沒有如期進行。

在2002-03年度,建議進行的454項新項目中,有230項(51%)沒有進行,(預計開支3.4億元)。2003-04年度建議進行的281項新項目中,有182項(65%)沒有進行(預計開支1.92億元)。

審計署長建議建築署長,應審慎檢為申請撥款而選定下一財政年度翻修工程的現行措施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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