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4月19日報導】(據明報新聞網報導)審計署發現,屋宇署針對樓宇外牆排水渠發出的修葺令中,截至今年1月共有100份逾期超過兩年仍未執行。
屋宇署在03年沙士期間,檢查全港樓宇外牆排水渠,如發現欠妥、不足夠或不合衛生,會發出修葺令,限令業主在兩個月至六個月內改善。截至去年底,共發出2,325份渠務修葺令,其中33%仍未遵從,有某種形式大廈管理的樓宇佔372份,沒有任何形式大廈管理的樓宇佔403份。
審計署要求屋宇署積極跟進,和加快採取行動,包括加快把未獲遵從的命令,轉介負責跟進未履行工程的顧問公司。
屋宇署回應說,接納審計署的所有建議,會致力減低現存樓宇破損排水系構成的衛生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