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推出新法律嚴審性侵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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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8日訊】(大紀元記者薩娜編譯)南澳政府計劃推出新的法律,被捕的性侵犯者,即使他們的犯罪行為發生在多年以前,也將面臨現今法律的嚴厲審判,而不會因事隔多年而減輕對他們的懲罰。

南澳省長阮麥克( Mike Rann )表示,他對性侵犯者因其罪行發生在過去而被從輕審判的做法感到焦慮,並引用了對犯有戀童癖罪的坎琪(Gregory John Kench)的判決的例子來闡明自己的觀點。坎琪曾任童子軍團教練,在任職期間犯有5樁非法性交行為罪,以及兩樁對13歲男孩的猥褻侵犯罪。

上個月,南澳刑事上訴法院法官將坎琪的十年刑期減至八年,理由是,「他是在90年代初期犯的罪,而那時的判決標準比今天寬鬆。」南澳省長阮麥克說,「政府對此感到焦慮,法官居然可以造出兩類戀童癖者。我認為,戀童癖者就是戀童癖者,不論其犯罪行為發生在什麼時候。如果他是很多年以後才被抓獲並被判決有罪,那麼就應該根據現行法律對其進行嚴厲制裁。」

阮麥克表示,政府計劃推出的法律將確保法官根據目前的判決標準來審判性侵犯者,不論這些犯罪行為是何時發生的。這項法律也將允許法庭在一個人被兩次定為犯有性侵犯罪後宣佈此人是嚴重的性侵犯者或重犯者。法院也被給予更大的權力去無限期監禁那些不能控制性行為的犯人。「這項法律是針對目前正在服刑和將來的犯人的。我真希望這類性侵犯者可以在監獄裡一直呆下去,」阮麥克說。

與此同時,上議院通過了法律,要求牧師、教堂工作人員和志願者報告他們所瞭解的有關孩子被虐待的情況。不過,這項由獨立議員Nick Xenophon推出的議案,經對立面自由黨的修正後,不會強求牧師違背對懺悔內容保密的原則。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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