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再難為輿論監督了

鄧興東

【大紀元8月9日訊】 據2005年8月4日《南方週末》報導:南京市近日下發的《新聞單位輿論監督稿件審核辦法(試行)》規定,輿論監督稿件必須與被監督方當事人見面,沒有被監督方簽字的閱稿單,稿件不能見報。

咋一看,我以為報紙印錯了。沒有被監督方簽字,批評稿件不能見報?!這還不如乾脆大叫一聲:不要搞輿論監督,誰搞監督撤誰的職,甚至掉誰的腦袋!

當前我們的輿論監督工作本來就舉步維艱,令人擔憂。許多原本賦予正義感、責任感的記者面對一次次的碰壁,不得不「知趣」地「只栽花不摘刺」了。翻開報紙,舉目所見的盡都是某地某地形勢大好,某官某官高尚得幾乎接近神聖。至於揭短、暴露問題的稿子,則極少看到。有人向報社投寄曝光稿件,每每只落得石沉大海、杳無音訊的下場。有的報社甚至不顧職業道德,將檢舉揭發稿件寄到被檢舉者手中。結果輿論監督撰稿人不僅沒能達到監督的目的,突然有一天受到打擊報復還被蒙在鼓裡呢。長此以往,誰還敢監督?有了問題不及時揭發,而只知文過飾非,這樣社會風氣怎能得到好轉?難怪近年來「逆淘汰」等官場潛規則在某些地方是愈來愈盛行了!

面對這種現狀,南京市不知深省,反而出台了這麼個違背常理的「辦法」。沒有被監督方簽字,批評稿件不能見報?!天下哪有這麼高尚的被監督者──別人給你揭短,你還能笑容可掬地為他簽字?不當場拍桌子罵娘才怪呢!

時下某些官員的霸氣我們又不是不知道。像前不久曝光的洛陽偃師市政法委副書記張慶華,這身負維護一方平安重任的官員竟然和勞改釋放人員馬濤等人來到該市「音樂不斷」娛樂城內尋找刺激,在喝酒玩耍期間,提出異性服務的要求。遭到拒絕後,這位政法委副書記二話不說,當即叫來了一群手持長刀、鐵棍者,對該娛樂城狠打狠砸,砍傷員工。這與黑社會「黑老大」還有甚麼區別?

面對此類被監督者,哪個記者吃了豹子膽,敢叫他簽字?!要是這位「黑老大」一邊簽字一邊叫來一群手持長刀、鐵棍者,誰來維護記者同志們的人身安全?

  社會是一個矛盾統一體,既有值得歌頌的好人好事,也有應該及時曝光的歪風邪氣?新聞輿論是社會監督體系中的一種重要力量,人們通常把新聞媒介當成天然的監督者。黨的宗旨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加強輿論監督理應是黨報義不容辭的責任。

面對新聞輿論監督工作,我們不僅不應阻攔,而且要儘可能地提供方面,要對那些賦予責任感和使命感的輿論監督工作者大加獎勵。如此,才能弘揚正氣,鞭笞邪惡。

2005年8月8日(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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