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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新挑战 成立海洋专责机构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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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2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孙承武台北二十二日电)升格成立六年多,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第四任署长王进旺即将走马上任,持续推动争取成立海洋专责机构“海洋事务部”的组织改革方案已不能再拖,如何把握这个良机,进而开创海洋发展的新契机,将是王进旺面对的一大挑战。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一九九四年生效后,已相当于国际间的海洋宪法。环顾海洋强权国家都设立海洋事务专责机构,例如美国的国家海岸及大气总署、加拿大的渔业及海洋部、澳洲的国家海洋办公室、韩国的海洋水产部、中国的国家海洋局,即便印尼也设海洋事务及渔业部。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指出,除了这些统合法制、规划、管理和执行的海洋专责机构,另外全球海洋相关事务及领域,也纷纷成立次级区域性国际组织或团体,经由不断会商,制订新的公约、协议或规范,为确保台湾海洋权议,必需有专责的海洋事务专责机构,积级处理争取国家海洋权益。

尤其,依“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赋予沿海国家十二浬的领海、二百浬专属经海域,以这样的标准计算,台湾主张的领海、专属经海域,这片“蓝色国土”的面积达五十四万多平方公里,大约是台湾本岛的十五倍,由专责的海洋事务机构推动海洋政策,落实执行管理,确有其必要。

海巡署官员举去年十月间新竹外海发生韩籍化学船“SAMHO BROTHER”遭撞及进水翻覆,导致毒性物质“苯”可能外泄引发的海洋污染,说明建置跨部会海洋事务机构更能统一事件处置快速。再以近期ICCTA(大西洋鲔鱼保育国际委员会)对台湾未能有效管制渔民滥捕,决议裁减渔获量配额,由一万四千九百公吨减为四千六百吨,幅度近七成,严重影响台湾远洋渔业产业。

对于捕鲔权宜船的问题,海巡署官员分析,这牵涉政府渔业立法规划和执法管理机构分立的问题,如果能透过专责管理执行机制进行有效管理,可在相关国际组织斡旋,防止可能的骨牌效应,避免远洋渔业的崩盘,丧失庞大的海洋利益。

另外,就台湾周边复杂的国际情势,更说明必需透过专责机构来快速因应。警察大学国境警察系系主任谢立功认为,台湾海域与日本、菲律宾、中国大陆等国家严重重叠,依海洋法公约规定应该协议划界,但国际局势诡蹶,加上现今两岸情势复杂,因此一直与邻国无法达成协议。

以致周边海域情势更加艰困,除了北有“春晓”油田引起中日能源之争;东北除钓鱼台列屿主权,更有台日渔场争议;南边有南海群岛多变的情势;西面则是有中国的海测船出没威胁。这些问题事涉海洋战略与资源的维护,更凸显成立海洋专责机构的迫切性。

台湾位于西太平洋第一岛链的中央枢钮位置,战略位置重要性不言可喻,岛屿的特性说明国家发展与海洋资源的关系密不可分。成立“海洋事务部”与政党意识型态之争无关,甚至可说是未来永续发展的关键,新署长王进旺即将上任,应掌握这个良机,进而开创海洋发展的新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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