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翔 : 警察國家與言論自由

--抗議非法逮捕楊天水、李元龍 並請布什與胡錦濤就此各自表述
黃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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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30日訊】在美國,你若生病了,打個報警電話“911”,救護車就來了,車上下來的是警察,他們送你去醫院,形同家庭保姆。在中國,警察不請自來,登門入室,在私人生活空間橫衝直闖,如入無人之境。他們在你屋裡東翻西找,為的是搜查你寫的什麼,一旦發現你個人寫的文字,有什麼“敏感”內容,就視為“犯罪証據”。平日裡警察即使不來,也不會停止對思想和言論自由的監控,包括竊聽電話、檢查郵件(特別是國外郵件)、盯梢和跟蹤什麼的。警察本來是一種公益職業、且應具有公德,但這種警察不但沒有公德、反而缺德。在這個意義上,一度對法輪功學員尤甚。

中國警察制度的建立,本應是出於維護社會治安、保障人民生活安定,但在專制社會的條件下,中國的警察就變成了“專制警察”,兼有了維護專制社會“思想治安”和“精神秩序”的特殊職能。這樣的警察成了思想殺手和畸形的社會公害,扮演的是一種極不光彩的令人羞恥的角色,成了社會精神多元並健全發展的名符其實的社會公敵。他們的所作所為,美其名曰“維護國家安全”,其實質卻是出於鞏固極權體制和維護特權階層的利益。當代人、特別是曾深受其害者,提到這種專司“專制職能”的特殊警察,心理上都難免厭惡,不知這些人的妻室兒女是否會以他們為榮?!在正常的健全的文明社會中,這種警察形象是一種畸形的、扭曲的變態形象。當然,警察中也有真正為社會和群眾做好事的,這類人理應受到社會尊敬。但肩負維護專制社會的“安全”和“秩序”、專職進行社會思想和精神謀殺者,卻不在此列。

思想專制是現代社會人類的天敵,這也無異於說,共產極權制度是人類自由精神的殺手,也是社會公害和全民的死敵。這類針對人類的思想和精神施暴的國家,全球只殘存中國、北韓、古巴、越南,其中以倡導“和諧社會”的當下中國為最。

共產專制國家的殘暴歷史和現實,早已盡人皆知,需要人們從各方面來譴責,需要各個國家及其政要一致來譴責﹔而在中國,特別需要和首先需要中國知識分子擺脫群體依附狀態起而譴責,象近期“中國青年報”《冰點》周刊被非法停刊,其主編李大同勇於起而責問和譴責一樣。而在知識分子群體中,其中堅力量之“作家”、“詩人”、“藝術家”、編輯和記者中,需要更多的象李大同一樣具有文化品質和職業道德的人。知識分子應該是具有自由魂的特立獨行者的先鋒群體而不是適得其反。不是那種自古至今唯功利是圖、患得患失的腐儒群體,那種眼光只盯著職稱、俸祿、高級住宅和出訪機會的人,在專制夾縫中苟且求存卻不以為恥、反以為榮的自鳴得意和沾沾自喜的人,天生膽怯、以假當真、假話“真”說、假戲真唱的人,對社會黑暗和民生疾苦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人,甚至與邪惡和腐敗同謀、直接參與、躋身其中的出賣天良而恬不知恥的混蛋!!!不,這不是真正的社會精英、不是知識分子!今天的知識分子,是凡事都要面對胡景濤、面對現政權問個一明二白的人!決不由誰“孤家寡人”一人說了算、自個兒面隅而泣、自己對自己生悶氣、任人日死不吭聲!

由此,我想到華人首位諾貝爾文學獎獲得者高行健,這是一位進入世界文學殿堂的人。我以為,面對共產公害和警察國家對言論自由的踐踏,每位自由行使言論表達權利者,都應該站出來幫助精神弱者和喪失言論自由的人說話!不要把政治和文學截然分開,更不要以詩人、作家等文人知識分子干預政治沒有用,持“事不關己、高高挂起”的逃避人生的態度,任憑世界上的精神暴虐泛濫成災、任意橫行!公開譴責共產邪惡和精神暴虐是一個當代自由作家的天職!一個作家要創作並出版文學作品,並以此面對社會和公眾,就理應有利於提升全社會和全人類的美德和公德,使一代一代的人更清晰地區別善惡、全民懲惡揚善!在這個意義上,諾貝爾文學獎和諾貝爾和平獎獲得者一樣,都應是人類公益的關注者、人道精神的象征和不失偉大人格力量的人。文學獎獲獎作家與和平獎獲獎者達賴、昂山素姬和卡特一樣,各自以不同的方式關注人類和世界,因而獲得舉世公認和舉世尊敬!

共產主義與納粹主義是同一性質,但在對人類危害的慘烈程度上,中國和前蘇聯比後者更有過之而無不及。最近讀到瑞典國會議員、瑞典駐歐洲委員會代表團的林德布勞德(GORAN LINDBLAD)先生的文章,標題是《沒有共產黨的新中國會更好》,這是樸實的大實話,這話本應該由有良知和血性的中國知識分子來說,由共產黨體制內幡然醒悟或宣布退黨者來說。同時也應該由各個國家的議員和政要來說,如布什就應該挺身站出來這樣說話。在關注人權和全球範圍內的和平問題上,布什應該向諾貝爾和平獎獲得者、前美國總統卡特學習,特別是在中國人權問題上,布什應把對中國人權現狀的關注提高到美國與中國的經貿往來及其利益之上。布什應該關注一個叫楊天水的中國人,我之所以這樣說,是意味著公眾人物應關注未引起公眾關注的弱勢者和小人物,名聞遐爾的人應注意默默無聞的人,而不是隻限於那些大名鼎鼎的人彼此之間互行注目禮。楊天水是一個不同於胡景濤的人,卻未必不比胡景濤更具有人文視野和仁義之心。這個人溫文爾雅、知書達理、不人雲亦雲、唯唯諾諾。軟中包含著最硬的東西,那就是他的骨頭!還有,此人看待世界和判斷人間是非,絕不自囿於“黨團”意識,受其人為束縛和先驗設限。在這個意義上,“大人物”未必見其果然“大”,“小人物”也未必天生注定“小”。在我的眼睛裡,類似楊天水、張林、許萬平、高智晟和鄭貽春這樣的人絕非庸常之輩,而是應受人禮贊的大丈夫、真君子!這樣的人在以往中國的異議者中不乏先例、但他們的後繼者如今卻越來越多,並且在知識界人士中也頻頻湧現。他曾住在中國南京一間簡陋的出租房裡,生活極其簡樸,卻始終不忘對社會公正和掙扎於底層者的生存狀況的關注。八九“六四”運動中,他曾因“反革命罪”被判處十年長刑,2000年出獄後,被剝奪政治權利四年,附加刑至2004年5月31日。在此期間,他仍未終止在政治高壓下的一系列公民維權活動,為受到專制者打壓的異議人士呼吁和救援。為此,他在度過十年漫漫刑期後又再次被捕。他是在南京街頭被十多名便衣將他和他的朋友團團圍住強行帶走的,對方沒有出示任何証件,其家屬更不知情。楊天水是一位基督徒,其一言一行、包括參與和介入維權和社會活動,都純屬於對社會的深層關愛。他一生中已經兩度在聖誕節前夕被捕,也就是說,在一個人短暫的一生中,他在“不平安”中先後兩次失去了十次以上的人生的“平安夜”。楊天水先生請保重!並請接受一個素昧平生者和所有關注你的命運的人向你遙致祝福!

布什先生,你已經讀過毛澤東傳記,並且正同他的又一輪後繼者胡錦濤打交道,在深入了解中國社會和毛澤東的殘暴歷史後,相信你更清醒地看清了中國當下的社會現實和人權狀況。面對中國和美國兩種不同的社會體制,我再次提醒你,希望你象開創中美人權外交的卡特先生一樣,始終關注越來越惡劣的中國人權現狀,同所有正直的中國人站在一起,呼吁中國當局無罪釋放新近入獄的中國異議知識分子楊天水先生!

去年年底和今年年初,傳聞中國大陸要大抓一批人,主要對象就是在網絡上行使言論自由的維權人士和民運人士。在楊天水被非法逮捕之際,重慶知名的資深異議者許萬平先生竟被重判十二年!維權律師高智晟被陷入警車和便衣的追蹤和包圍中,每天無從得以脫身並險遭預謀殺害!身陷囹圄的詩人師濤、獨立作家張林、詩人兼政論家鄭貽春等人仍然還在獄中度過漫長的鐵窗生涯!與此同時,邊遠貴州又傳出消息,《畢節日報》記者李元龍被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捕,其被捕理由就是以“夜狼”的筆名在國際互聯網上發表文章,其中問題“最嚴重”的文章之一竟是《在思想上加入美國國藉》。在思想上加入美國國藉有罪嗎?!在這裡,我首先要問布什。它構成“犯罪”、“逮捕”和“判刑”的理由和法律根據嗎?!我同時也要問胡錦濤。也就是說,這個近乎天大的笑話問題,要請布什和胡錦濤就此各自表述。不僅要由布什先生來回答,也要由承傳毛澤東式的專制衣缽並由“毛澤東思想”武裝到牙齒的我的同代人和近齡人胡錦濤來回答!一個千年文明古國發展到今天,竟會發生這種咄咄怪事、鬧出這種“國際玩笑”,不僅有違人類社會公正、道義和律法,也有損一個大國的聲譽和尊嚴!這是對公民基本權利的維護和尊重嗎?這是肆無忌憚地公然侵犯和踐踏人權!時至二十一世紀的今天,中國人是否還要繼續生活在喪失言論自由的社會環境中?!中國是不是還要繼續自外於“政治和文化”多元兼容的現代社會之外?!中國人是不是還要繼續不能享有結社自由、新聞自由、出版自由和包括組建反對黨的權利,十幾億公眾的社會頭腦是否還要繼續受到精神強暴、限制和操控?!是否要把全民當傻逼、繼續信奉“偉大、光榮、正確”,讓“革命文化”的“文化大革命”卷土重來,讓全民再次陷入人空前絕後的“思想戰”、“心理戰”和“神經戰”之中永無寧日?!是否每個中國人都要象警察那樣去思想、與警察的思想同步、同調、與警察的思想保持同一性質?!是否每一個人的精神生命都要置於權力劃定的“警察式的宇宙時空”內、同警察一言一行保持一致、這樣才能保証這個“和諧社會”不被顛覆?!而每一個行使言論自由的人、包括文弱書生才可免於“顛覆國家政權”的“法律”追究?!

誠如端典議員、瑞典駐歐洲委員會代表團的林德布勞德先生所指出的:“為了強制對公眾的控制,共產黨政權擴張警力到了一種非常瘋狂的程度。”而其對人權的侵犯,已達到“很可能因為明天有人要一顆心臟,今天就會處決一個犯人”的程度!中國究竟要追求真正的社會和諧,還是要把自己強化為一個超級“警察國家”?!是否全民都要受到警察監控甚至每個人都成為變相警察互為監控?!作家是“警察作家”、詩人是“警察詩人”、藝術家是“警察藝術表演”者,而所有大學都是灌輸“警察意識”的“警察教授”?!而一個現代文明國家的領導人不再是真正的“人民公仆”而隻是一個“警察頭子”?!這樣的結果隻能是而且必然是,最後激起全民族精神上揭竿而起的靈魂起義!巨大的“警察國家”隨時有可能在全民的聲討浪朝中,面臨滅頂之災!!這絕非危言聳聽!!!

已經是什麼年代、什麼世紀了,人們還有什麼理由依然還要置身恐懼和害怕暴力?!

中國歷史上曾有過“百家爭鳴”的春秋時代,難道時至今日在偌大的中國大地上,只允許共產黨“一家獨鳴”,並以一黨竊取一國、使其成為全民族的思想和精神的象征?!不僅如此,還要以精神施暴的方式強迫每一個當代中國人接受並承認這一荒謬的事實?!博大、兼容才能喚起普遍的尊敬,狹隘、專橫隻能引發厭惡和輕蔑。今天的人們拒絕“罷黜百家”的一黨“文化”獨裁,需要的是容納百川的民族精神胸襟和博大的時代情懷。你共產黨可以作聲,別人又不是啞巴?有話大家說,有屁人人放,豈容誰獨家堵住別人的嘴巴和屁眼?!《畢節日報》記者李元龍被捕後,他的妻子表示:“他未完成的事情,我會繼續做下去!”這就是受害者及其家屬,面對專制暴虐的令人肅然起敬的姿態和聲音!人活著,就要活出一份精神、一份正氣來,絕不向邪惡俯首低就並沆瀣一氣!

李元龍無罪!楊天水無罪!天底下所有思者、言者皆無罪!人是生而自由的,無論思想和言說,都是每個投生人世者與生俱來的天經地義的權利!

邊遠貴州畢節地區的李元龍,名不見經傳,但是現在人們知曉了他,這位無端受害者成了一個亮點。對李元龍的“法律”指控不僅毫無根據,而且荒謬已極!這本身就是以執法的名義“違法犯罪”!如果不立即撤消對李元龍的指控並立即無罪釋放李元龍,相信早晚必激起舉世公憤!如果“在思想上加入美國國藉”就等同“犯罪”,那麼,無異於指控上千萬僑居美國的華人都成了“罪犯”,都是“叛國者”,都是中國警察眼中的“敵人”!都必須以“法律”的名義對之實施逮捕、起訴、關押和判刑!因為這些人不僅在思想上加入了美國國藉,而且在行為上加入了美國國藉,並且宣誓效忠美國、成了貨真價實的美國公民。按照中國警察對李元龍的指控邏輯,上千萬的美藉華人的“罪行”不比李元龍更嚴重嗎?中國警察是否要按照中國“法律”對他們發出通緝令並施行集體追殺呢?!是否要求美國政府合作將他們遞解出境、交回中國實施“法律制裁”呢?!

這個問題有必要再次向布什、也向胡錦濤強調並大聲詢問:你們對此將如何作答、各自作出何種解釋?!

一個李元龍蒙冤受害,就會有居住在美國和世界各地的數千萬“李元龍”站出來!!!

中國和美國不應貌合神離,應是友好國家,不能由警察奉命或為了迎合上頭,盲目在民間煽動反美、仇美情緒。久居美國並深入美國的普通人中,沒有誰發現一般美國人對中國無端持有敵意﹔相反的,在中美民間文化交流中,真正的中國文化和東方人文精神受到美國人普遍的熱愛和認同。我甚至在美國和意大利都同時感到一種中國熱,發現人們對中國充滿文化意義上的美好而神秘的向往。中國就是中國,華夏就是華夏,並不等同於一個執政黨,更不等同於警察化的猙獰面目和在專制制約下的黑暗、邪惡、暴虐的中國社會現實。

聽說中國已經發生了天翻地覆的大變化,而在“意識形態”問題上卻仍然萬變不離其中。或者說其性質根本毫無變化,反而朝相反的方面倒退,特別在精神文化層面上。這種與世脫軌而不是接軌的精神走向,究竟要如何為中國現代文化定位並將它引向哪裡去?!

李元龍一案,使我想起我自己。曾有過一個公安局兼國安局的局長隨心所欲地對我說:“我們抓你,並不需要你犯罪,而是根據我們的需要。”此人名叫樊儒林,曾因涉及被判死緩的原貴州省公安廳長郭政民一案一度入獄。他的話使我記憶猶新,至今不寒而栗。這就是中國的法律。近年旅居海外,也許因為思想的自由表達,而引起官方的某些人注意,據朋友暗示,這些人竟視我為什麼“反華大合唱首席男高音”。這種思維和語言至今流毒未清,使我想起“文化大革命”,甚至想起早在五十年代就開始漫延的“土地改革”年代中的“打土豪、分田地”式的赤化思維,“鎮壓反革命”時期的愚民思維。中國人在美國,相信沒有誰要反華,因為自己本身就是華人,而海外的華人比“專制警察”更熱愛那片土地、人群和文化。相反,“專制警察”對那片土地和國家帶來的是蹂躪,他們效忠和信奉的不是“華夏”而是“權力”。他們也不熱愛這個國家曾經有過的燦爛的文化,這些精神“文盲”只能有認同和讀懂“黨文化”的能力和水平。真正承傳、弘揚和拓展中華文化的卻不是“黨”,而是一代一代飽受摧殘和凌辱的自由的精靈。這個“黨”不僅從來與民族文化無緣,反而與民族文化為敵,他們一會“打倒孔家店”、一會“批判孔老二”、一會又出於統戰的需要或借復古主義以加固皇權的目的而重尊“儒學”。翻來覆去、反復無常,至使警察無所適從,文化認知上暈頭轉向。這些純屬工具的警察,連起碼的常識都不具備,他們把“反專制”和所謂“反華”混為一談,對兩者根本無從區分。而“黨”和“華”對他們來說卻是一個性質、等同於一回事。

如果警察的職能隻是監控思想和逮捕思想者,那麼這個職業就是社會公害。“警察”這個名稱在當代人和後代人的現實和歷史記憶中,就是一種很“臭”的稱謂。作為一個正常的未被扭曲和異化的人,都不會心甘情願去做專職摧毀“思想”的警察。在清醒的海外華人心中,中國是文化的中國,不是極權政治的中國。文化是自由的文化,不是一黨專制的文化。千年文明的古老中國,曾有過詩經、楚辭,也有過唐詩、宋詞,無論諸子蜂起的春秋,還是詩人輩出的盛唐,沒有哪一個“文化中國”的歷史階段,為視“言論自由者”為敵人的“警察”留下一個位置。任何執法者,都應以保護自由言論為榮,以打擊言論自由為恥!

中國正面對一場偉大的人文復興,這場復興的歷史淵源可追溯到上個世億1978—1979年民主啟蒙運動、也即被受到專制者取締和鎮壓的民主牆自由精神運動。八九“六四”運動促成社會意識的普遍覺醒,是它在更大的範圍內的歷史性延伸。法輪功修煉者群體的出現,可視為民族道德意義上的淨化和升華。一批新型律師的出現並身體力行地維護法制,是法學意義上的精神復興。而大批維權者和民運人士以網絡為陣地抨擊時弊、推進社會歷史進程,體現了全社會政治民主意識日趨成熟、民主精神日趨凝聚。這場偉大的文化復興運動,不僅是人們心靈的期許,而是一股早已存在的歷史潛流。它正從地下湧上地面,它的波濤全程湧流之日,就是歷史大轉折完成之時。在這個過程中,社會生活中的其中任何一個領域,都有新人如浪花持續湧現,任何頑石都不足以抗拒和堵塞!

最後我呼吁,立即撤消對楊天水、李元龍的非法指控,恢復他們的人身自由,並釋放所有因行使公民合法權利而遭受警察迫害的人們!楊天水、李元龍等言論自由表達者,其言行是否需要警察以“執法”的名義強行介入並興師問罪?其言行的精神價值和是非功過,是否應由警察以“執法者”的資格橫加干預、並按“警察標准”對精神事物作出評估和判斷?!警察是人類精神世界及其創造活動的審判官嗎?!人類世界的文明演變及其歷史進程,是由警察來掌舵和導航嗎?!二十一世紀的中國人還能容忍我們偉大的文明之邦成為一個現代“警察國家”嗎?!

特邀請布什就此問題自由發言,也恭請胡錦濤先生給海內外所有華人並整個國際社會一個透明的說法!!!

共產主義和納粹主義是攣生兄第,思想專制是全球的公敵!全民起來討伐“警察國家”!全社會總動員一致唾棄“警察專制”!人類絕不能容忍政治和文化專制的雙重陰影懸垂在我們的頭頂!也不能繼續承受一個龐大的歷史垃圾堆存在於我們美麗的星球上,佔據我們血肉生命和精神生命的全部時空!!!

2006年1月24日夜即興
2006年1月28日夜改定

──-首發《民主論壇》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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