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毓民:反對無效的反對黨

黃毓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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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5日訊】最近,如果大家有留意香港的報章,你就會看到中國共產黨在香港的宣傳機器連篇累牘,去分析所謂的反對派之所以成爲反對派以及這些反對派的禍廣,而其所指的就是香港的泛民主派,它列舉出泛民主派是反對派的事實,又列舉她爲反對而反對的事實。其實於較早前,當香港的政改方案被否決之後,特首曾蔭權和政務司司長許仕仁這兩位香港的領導人就把泛民主派打成爲反對派,口口聲聲稱泛民主派的二十五位議員爲反對派。

其實,反對派的概念在政治上是一個相當普通的名詞。在所有的民主國家中,執政黨的對面就一定是反對黨(opposition party),是十分平常的一回事。反對黨有機會會變成爲執政黨,而執政黨也會因爲政黨輪替,在政權被取而代之後,變成爲反對黨。在民主國家,是由選舉去決定究竟所屬爲執政黨還是反對黨。譬如在英國這種兩黨政治的國家,工黨是執政黨,保守黨就是反對黨。而美國也是兩黨政治的國家,不過美國的兩黨政治較爲特別,因爲其爲雙軌選舉,選總統有總統的選舉,而國會又有國會的選舉,許多的時候會出現一種情況,就是總統屬於共和黨,而國會的多數黨就是民主黨,但是也曾出現一些情況,就是國會的多數党與總統所屬之政黨相同。不過,在英國就不同,英國是由國會多數黨去組織政府,所以工黨只要贏得國會的多數,就要負責組織政府,實行內閣制,而其餘的就是反對黨或反對派。

由於泛民主派從來不想當反對派,所以才弄得自己’人不像人、鬼不像鬼’。

那麽.究竟香港的民主派是否反對派呢?這實在值得大家去討論一下。過去十多年來,我都是鼓吹香港的民主派必須要成爲反對派。現今,有共產黨的宣傳機器和特區政府的領導人把民主派標簽成爲反對派,香港的民主派就該虛心地去接受。但不幸地,香港的泛民主派從來都不認爲自己是反對派,他們認爲自己有時候也會跟政府合作,並不是事事反對。他們認爲反對派是一個負面的標簽,所以對其敬謝不敏,不接受這個反對派的標簽。當然,在左派報章中所指的反對派,就是爲反對而反對,但凡是關於中共和特區政府的都必定會反對。但是,如果落實到民主政治的觀念上,自己不是執政黨,當然必定反對執政黨,其作用爲以否定爲肯定,到最後才可找出真理。如果反對派不對執政黨事事反對,不是每事於不疑處有疑的話,又不是事事以否定爲肯定的話,政治怎樣會有進步呢?怎樣去監督政府呢?這使我摸不著頭腦,爲何泛民主派不接受自己是反對派?而由於泛民主派從來不想當反對派,所以才弄得自己“人不像人、鬼不像鬼”。

在行政主導的善專政治體制之下,泛民主派在立法會中的二十五席都是屬於少數,不過其具有不少民意基礎,因爲以分區直選來計算,民主派取得六成的分區直選選票,但其在議會中卻只是小數。這是就香港那種“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政治制度所造成的。香港的泛民主派想成爲反對派,很多時候都反對無效,因爲議案過半數就會獲得通過。而在香港的立法會中,“保皇黨”占超過半數,所有政府的法案都必然要過半數通過,而且還要採取分組投票,於是議員並沒有提案權,立法會議員如果要提案或者要提動議,要採取分組投票的話,就永遠無法通過。而香港的泛民主派唯一的一次“反對有效”,就是在最近否決了所謂修改基本法附件一、二的決議案,因爲要必須得到三分之二多數這個高門檻,於是才讓二十五位議員反對有效。但是,這唯一的一次就被打成爲反對派,而且隨後又要爲自己解說,自己並不是反對派。

不要罵別人爲反對而反對,反對派本來就是要爲反對而反對的。

根據政治學的理論,與其說民主政治是人民的統治,不如說是反對的自由。在法律上,一方面規定反對集團從事反對活動的方式,也同時又在限制內給予這些反對活動充分的保障,這就是民主政治的精義。因此,不要罵別人爲反對而反對,反對派本來就是要爲反對而反對的。

不幸的是,香港的泛民主派從來都不把自己當作爲反對派。現在人家說你是反對派,你就應該真真正正地去做反對派,把自由定位爲反對派。否則,你永遠當不成執政黨,你不當反對派,可作什麽呢?你可以通過反對的力量,慢慢地去改變現時的政治,令將來可以有機會政黨輪替,反對派變成爲執政黨,執政黨被推下臺後,變成爲反對派,這樣才是對的。

不過,在中國共產黨的概念中,所謂的反對派就是“造反”。但是,如果引用毛澤東的說話“造反有理、革命無罪”,“造反”也不妨。

──轉自《自由亞洲電臺》(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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