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乙肝被退學 狀告烏魯木齊教育局

標籤: ,

【大紀元10月21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高山採訪報導)新疆19名被錄取的初中生因被查出是乙肝病毒攜帶者而被學校除名。其中7位被除名的學生為此向法院起訴烏魯木齊教育局侵權。

今年剛剛考取新疆區內初中班的19名學生因為被查出攜帶乙肝病毒,被已經錄取他們的烏魯木齊重點學校除名。這些學生的年齡都在12歲左右,目前有7名學生和他們的家長到法院狀告烏魯木齊市教育局。

他們的代理律師張元欣對記者說,學校取消這些學生的入學資格是不對的,侵犯了未成年人享受法定義務教育的權利。

張元欣:「現在教育部門把孩子退回去,就是侵犯了孩子的平等受教育權。因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和教育法包括義務教育法,孩子的受教育權是平等的。他們不分種族、年齡,有平等受教育權。孩子考上了,但不讓他上,顯然是對孩子權利的侵犯。」

律師張元欣說,根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教育廳下發的有關文件,對乙肝病毒攜帶者有這樣的標準:「對檢查發現乙肝病毒攜帶,但肝功能正常的學生,不屬於不合格。」而被除名的19名學生雖然乙肝病毒是陽性,但目前肝功能正常,符合規定的入學標準。

張元欣:「從標準本身來講,是自治區衛生廳和教育廳共同頒布的一個標準。標準本身規定的就非常合理, 沒有任何歧視的痕跡,而且是我所見的和國家其他標準相比,它是最寬的一個。所以從主管方面的認識來講還是非常科學的,但是在具體執行當中,可能有個別人員的理解不一樣就偏差了。」

現旅居美國的原陝西省人民醫院醫生金福生說,乙肝的傳染有三種途徑——

金福生:「乙肝是經血液感染或者精液感染;或者是母嬰傳播。這是三個主要傳播方式,所以人與人的非血液傳播途徑是不可能傳染疾病的。」

金醫生認為,學校當局取消這些乙肝病毒攜帶者的入學資格缺乏科學根據——

金福生:「一個初中生,只要不受傷血液不出來是不會傳播的。如果受傷的話,醫務所有他的檔案,可以特殊處理。對醫生可能會傳染到,但對病人來說沒有傳給別人的可能性。醫生在義務所帶上手套進行處理以後,傳染源切斷了,就不會傳染了。正常的生活、讀書、運動都可以的。」

烏魯木齊的律師張元欣說,目前烏魯木齊地方法院已經受理這一案件,這可能是中國第一例因乙肝歧視造成的未成年人權利受到侵害的案例——

張元欣:「在中國,乙肝現在是越來越普遍的。最少有十分之一是乙肝攜帶者,他們在工作,上學時都受到到了各種各樣不公平的待遇。雖然這幾年歧視現象在減弱,但還不是完全沒有,尤其是這個案件是非常有代表性的。

他現在是初中學生,如果我們現在搞不清楚到底這些初中攜帶者到底能不能集體住宿,或能不能集體生活,那麼對以後就有很大的影響了。按照新疆教育部門的觀點說不宜集體生活,那就意味著這些學生以後也不能上大學了,上大學也要集體住宿的,那恐怕就會產生很大的社會影響。」

(據自由亞洲電台錄音整理)(http://www.dajiyuan.com)

相關新聞
中共的危機與中國的轉機研討會週日舉行
諾貝爾醫學獎今將公佈 得獎名單陸續揭曉
清源:仇漢?還是反共?
新疆車禍5死40傷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