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助破案遭勞教 繼遭綁匪恐嚇警察毀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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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3日訊】(大紀元記者方曉採訪報導) 33歲的廣東深圳市民蔡光武,2005年9月18日到北京上訪,第二天就直奔最高法院信訪接待處。當時在203室的法官只聽他說了大致情況,就一揮手說:「回廣東去解決。」蔡解釋道:「我不敢回去,在深圳有生命危險才到這來的。」該法官立即打電話叫來兩人。

那兩人一進來就拳腳相加,將蔡打倒在地,腳踩在他身上……。蔡對他們說:「我不是來打架的,你們這樣打我,會出人命的。」一打人者指著蔡的鼻子說:「中國這麼多人,打死幾個像你這樣的算什麼?」蔡光武強忍著眼淚離開那裏。

見義勇為反遭勞教

2000年,蔡光武在深圳市南山區內環路與朋友共同經營一店鋪。7月的某天,偶知鍾某將夥同他人綁架一名裘姓老闆的女兒,打算勒索500萬元。蔡和朋友商量後,設法將此事通知了裘,叫其小心。

裘得知消息後立即報警。蔡又協助福田區天安派出所制止了犯罪,並帶領警方抓捕綁架嫌疑人裘的司機李某和鍾某。

蔡光武對記者表示:「怎麼也沒想到,協助派出所破案後,辦案的幹警于奎拿出一張刑事拘留表讓我簽字。我想問個明白,幾個警察就拳打腳踢,暴打一頓,然後強迫簽字。我被枉法裁定為『綁匪預備犯罪』,勞教一年;而真正預備綁架的李某、鍾某則逍遙法外,因為李某的胞兄夫婦分別是某海關高層領導和區政府領導。」

「在深圳市銀湖勞教所期間,沒有人身自由,一天勞動至少15小時,經常多達17小時,且無休息日,一個月僅發10元工資。」

被逼告狀申冤 遇法院推委

無端被冤判勞教,蔡認為自己在名譽、精神、健康、經濟各方面的損失無法計算。剛從勞教所出來時,他找到于奎,想要回遭到扣留的身份證和BB機,于奎不但不歸還,反而更殘暴的毆打蔡。

在深圳若無身份、暫住證就是黑民,無法在那裏生存。蔡因要不回身份證,又險被警方打殘,只好走上告狀申冤之路。

蔡先後在深圳、廣州、湖南的法院狀告深圳福田公安分局(天安派出所的法人)。深圳的法院以蔡的戶口在湖南為由不立案,湖南的法院又以事發在深圳為由不受理。

蔡表示在深圳無律師敢為他代理,在廣州找到一律師有意向代理,可當蔡交了一筆3,000元的訂金後,再也找不到該律師了。

先遭綁匪恐嚇 後被警察毀容

據蔡光武透露,真正的綁匪李某是個神秘人物,其同夥鍾某經常打電話恐嚇他。蔡每換個住處時,電話號碼只告知法院,連好朋友都不知道,但鍾某還是能給蔡打通電話。鍾還時常帶幾個人在蔡暫住的地方附近遊蕩,蔡住在哪,他們就會出現,致使蔡的朋友沒人敢再收留他。蔡因人身安全受威脅,曾申請司法保護,司法機關則不予理睬。

蔡對記者表示:「從勞教所出來後就無生活來源了,只得傾自己所有積蓄,爭取最基本的人權。先後到七家法院九次訴訟,結果看清了深圳警匪一家、官匪勾結,欺壓無權無勢弱勢百姓的司法系統不可能給我公正。」

「走投無路、生不如死了,就想自殺了卻餘生。我到福田分局,要找局長談我是被冤判勞教的,局長就是不見我。我當時決定一死了之,拿出刀來要自殺,分局的一個警察過來要把刀拿走。我拿著刀放在脖子上不動,他來拿時,我也沒做任何反抗,可他拿走刀時卻故意在我臉上劃了一刀……」

「當時我還是被戴著手拷送到醫院的,在醫院我無錢付費。臉部縫合時,麻藥未打足,還沒完成手術,麻醉期就過去了,在無麻醉狀態下,幾個人按著我縫針……總共縫了50多針,手術前後失了很多血。」

「被毀容致殘,冤上加冤,因沒錢而無法做司法鑒定。自己也因徹底絕望,五次自殺未遂。」

最終以撤銷勞教打發

直到2005年8月18日,深圳市中級法院對此案終審判決:確認蔡無任何綁架預備、參與行為,撤銷勞動教養決定。蔡認為這就足能確認將其勞教違法。

但法院同時又根據 1957年由國務院頒發的「勞動教養問題的決定」第二條,判決「勞教是安置就業,其行為不是非法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所以依此「法」,駁回蔡要求賠償、安置、恢復名譽、追究問責當事人的一系列訴求。

2005年9月8日是深圳公安局長接待訪民日,局長李鋒對蔡的答覆是:被人追殺、電話威脅生命安全的事正在調查;賠償、安置、恢復名譽、追究問責的訴求不予受理。蔡等了四個多月,打去電話詢問調查結果,對方回答:「還在調查中。」

記者致電天安派出所,接電話的警察表示,于奎早已調走,當時的所長也升官到福田分局任職。如果要查某人的案底,需持證件親自到派出所查,否則不予受理。

記者致電深圳市中級法院,官員表示,判決撤銷勞教就是判決了,再沒我們法院的事了。記者問:「判決的本身就表明當初判定勞教是非法的,可法院為何不依法審理原告的正當訴求,還受害人公正?」官員答:「你想幹什麼?找律師去諮詢,要不到法院來說。」即掛斷。

記者打深圳公安局長辦公室電話,始終無人接聽。

在北京疑問更多 盼有答案

蔡來到北京,繼在最高法院挨打後,他又先後去了公安部信訪辦、中紀委信訪辦,上述兩個單位告知:「這不屬我們管。」就不再理睬、接待他,而全國人大信訪辦的接待人員則表示,不相信有此事發生……最後也不了了之。

蔡曾兩次去天安門舉牌喊冤,分別被群警毆打並拘留10天、7天。北京警察說:「敢在我們的地盤上鬧事,我們就收拾你,下次勞教處理。」

蔡在受訪時表示,不管在哪,那些當官的都不把訪民這個弱勢群體放在眼裏,沒人理你,更不想聽聽訪民說什麼。他腦子裏有諸多的疑問無法找到答案:

「高壓下,強迫人勞動怎麼不是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又怎麼會是就業呢?勞教等於就業,誰願意打這份工?」

「在這個國度,見義勇為協破大案,反被勞教、毆打、關押、拘留、追殺、毀容致殘、勞教撤銷後無賠償、不恢復名譽、不追究法律責任,此案例蹉跎了六年多,都得不到依法、公正的處理。」

「這到底是一個怎麼樣的社會?何為構建和諧社會?何為社會公平正義?什麼是以人為本?難道當今政府所宣導的法制社會就是這樣濫用國家公權來傷害公民的合法權益嗎?」

記者:「在北京一年多了,有什麼感受?」

蔡:「到北京來看到比我更慘的多的是,由開始的震撼到後來就麻木了。比起那些撿東西吃的訪民,我還算行。需要幫助的人真是太多了,有命案的、有老弱病殘的,最需要幫助,先幫助他們吧。現在老百姓哪有不罵共產黨的呢!」(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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