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遭謀殺 重慶公、檢、法8年拒不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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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方曉採訪報導) 1998年4月22日晚,重慶市民趙玉民27歲的兒子趙國鋒被同學約出家門後死亡。當年遺體從原重慶公安局刑警大隊刑警周小波的住處被送到醫院太平間。趙玉民表示,趙國鋒的死疑點重重,周小波涉有重嫌,但因周小波之父是刑警大隊的「老前輩」,且案件涉及周參與販賣毒品的黑幕。故當地公、檢、法機關,為掩蓋其醜行,至今不履行偵查取證,不提公訴,也執行無立案審理的法律程序和職責。

死者之父:「堅信天會亮的 」

在近日接受記者採訪時,年近60歲的趙玉民,以平靜的語氣講述了他始於98年的那場災難,他說:「我在24小時之內經歷了:驚悉健康的兒子死亡;忍著悲痛奔波於派出所、醫院停屍房之間,查找相關線索;親眼目睹瞭解剖兒子屍體的全過程。」

趙玉民表示,當他發現有重大疑點,給公安機關提供破案線索時,法醫和公安卻置之不理。繼而,法醫故意破壞屍體臟器標本的保存環境。最後公安以一紙欺騙性驗屍報告定案,並草草結案。趙只能接著受到公安「屍體不火化就罰款」的要挾,不得不「同意火化遺體」,使證據無存。

趙認為,其子是因瞭解一些當地公安刑警買賣毒品的黑幕而遭滅口的。他表示,案發後,他們夫婦既要忍受老年喪子的沉重打擊,又不得不與其他所有親屬斷絕關係,以「保護他們」。因為他們心理都清楚:老百姓面對的是從不講法的邪惡勢力。

趙的老伴06年12月12日剛被當地公安局從北京截訪回來,他們曾表示給趙一點補償私了此案,但趙堅決拒絕,他表示堅信,總有一天,天會亮的!

>知黑幕遭滅口

據趙介紹,其子趙國鋒生前是重慶測繪院第五地形測量大隊技術員,身高1.8米,身體健康。98年4月22日從一次三峽工程野外作業歸來,晚上約9點正在洗澡時,連續接到2個來自同學謝佳的邀約電話,他在10點臨出門時,曾對其父表示,若自己11點不回來,就給他打電話詢問。

趙表示,當晚從11點至11點30分之間,連續給其子打了3次電話,均得到語音提示:「電話已關機」。趙於4月23日凌晨3點接到謝家保姆鄭雪梅的來電告之,其子已死。隨後又接到謝之父的電話,說國鋒是中毒而亡的,有口鼻吐血、白泡等症狀,屍體已被送至大坪市第三醫院。

趙說:「謝佳與國鋒是中學同學,後來染上吸毒隱;周小波曾是重慶公安局刑警大隊刑警,因販賣毒品,以毒養毒已被迫提出離職;謝與周勾搭上後,還一直纏著國鋒並經常向他借錢買白粉,同時還向國鋒透露一些毒品買賣的內幕……」

公安的包庇與欺騙

趙披露,4月23日一早,在大坪派出所傳喚嫌疑人周和謝時,副所長王某則把周小波的父親領到值班室向人們介紹說:「這是我們公安系統刑警大隊退休的老前輩。」

趙指出,其子的死亡發生在公安局宿舍周小波住處,但派出所和公安分局辦案人員,沒有一個人去過事發地點勘察現場。只是在醫院和派出所詢問一下,也不積極查找線索,而且嫌疑人的父親又是該系統的「老前輩」,本應迴避,這是基本法律常識,但在辦案一開始就被明示給辦案人員,這是甚麼意思?

趙表示,當時儘管自己很悲痛,但感到人死的不明不白,就提出要做屍檢,大坪派出所辦案人蔣映維要求他交3,000元。該所治安警劉小剛則聲稱:屍檢時公安系統的法醫迴避,要請重慶醫學院的法醫做。23日中午兩名法醫著便衣來到醫院,在做屍檢時,以妨礙工作為由,要求趙離開現場,趙只好到屍檢房門口,離現場2-3米的距離,透過窗戶看屍檢情況……

趙披露,他當時聽到、看到法醫取出國鋒的心臟時說:「真健康啊,可惜了。」隨後他越感事情不對頭,就再去大坪派出所和喻中區公安分局打聽,才知道做屍檢的劉明樹就是該分局的法醫而非重醫的,且與周小波的關係非同一般。

公、檢、法聯手犯法

趙指出,按中共現行法律規定,發生人命案後,公安機關應履行調查取證及偵破職責,後向檢察院呈報,再由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他說:「而我們只能是盡義務提供線索,我曾到法院去問,人家說:『你沒有權利提起訴訟,只能等檢察院提起公訴。』」

趙表示,但事實上是從案發後,公安機關不但不做調查工作,反把我們提供的一些重要線索說成是個人的懷疑,不予理睬,還串通法醫故意損壞證據,那我們只有眼睜睜的無奈,一點辦法都沒有!由公安分局的法醫驗屍的本身就是違法的,可屍檢前還明目張膽的撒謊,企圖矇騙受害者家屬,所以法就是由他們說了算。

趙:「屍檢報告出來後,不給我,只讓我抄了一個結論,說是國鋒因心臟增大造成的死亡,再後來,警方以『已結案,再不火化屍體,就要罰款』為由,將屍體強行火化了。」

由於喻中區公安機關和檢察院不執法,趙後來又無數次的去重慶市檢察院、市委、人大、政法委等地申訴,均被踢回。

趙說:「我是高工,可現在還在打工,就是為了支撐老伴進京上訪,雖然每次上訪的結果都是給開個條,讓拿回當地,或是被當地截回,甚麼也沒給解決,但我們別無選擇啊! 」

記者近日打電話給大坪派出所(23-68811719),被告知蔣映維仍在該所任職,王某和劉小剛已調走。記者致電喻中區公安分局(23-63849902)問:「劉明樹是分局的法醫嗎?」接聽的警員回答:「對,對,對。」記者:「他在你們分局當法醫多少年了?」回答:「他一直是這的法醫,比我在這的年頭長多了,我在分局10來年了。」並表示具體的案件先問大坪派出所。而喻中區法院和檢察院的接電話官員則表示:「不清楚此案。」(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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