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美芝:文化部欲澆滅網絡原創之火

姜美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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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8日訊】網絡原創方興未艾,原創博客風行最早,業已成了平行百姓網絡生活的饕餮大餐;原創視頻潛力強勁,Google以16.5億美元收購美國著名的視頻娛樂網站YouTube,點燃了大小創業者的視頻激情;而原創音樂雖然不溫不火,卻是「隨風潛入夜,潤物細無聲」的典型,手機音樂、網絡音樂充斥了網上、往下的每一個角落。前不久,第五屆中國金唱片獎首次將這一國內唱片業界最具權威性的大獎頒發給了網絡歌手,被視作網絡音樂從二奶轉正的里程碑事件。

  然而,日前來自文化部的一則消息讓原創者和讀者感到了「死亡」的氣息。為加強網絡音樂管理,規範網絡音樂進口和傳播,促進網絡文化產業的健康發展,文化部出台了《文化部關於網絡音樂發展和管理的若干意見》。

意見規定,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傳播的網絡音樂產品,必須經文化部批准進口或備案。進口網絡音樂產品,必須經文化部內容審查後,方可投入運營。已經文化部內容審查的進口音樂製品通過網絡傳播的,需由經營性互聯網文化單位依法辦理手續。《意見》指出,網絡音樂企業對不以贏利和商業營銷為目的的網民自行模仿、編創和表演的音樂產品要加強審查。要倡導網絡文明,建設積極健康的網絡文化。

  按此規定,諸如胡戈的《一個饅頭引發的血案》、胡倒戈的《閃閃的紅星之潘冬子參賽記》等膾炙人口的網絡作品,肯定不會獲得通過,注定只能胎死腹中。而像《老鼠愛大米》這樣的音樂,能否通過審批也在兩可之間。當初,這首歌剛開始流行時,筆者就曾聽到不少人覺得歌詞踐踏了愛情的神聖性,是庸俗之物。在沒有明確的審批之前,單憑評審委員會之類的機構來認定作品的話,如果碰到一些老古板,通不過審批也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

  就《意見》的主體內容來看,打擊主要是兩個方面,一個是網絡運營商的經營熱情,另一個是原創者或模仿者的創作熱情。

  文化部文化市場司副司長庹祖海表示,網絡音樂經營中有兩個問題比較突出:一是從事包括網絡音樂在內的各種文化經營活動,必須獲得文化部核發的《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否則就是非法的;二是網絡音樂在網上傳播時內容的管理要強化,特別是通過網絡傳播外國音樂,其節目必須要報文化部進行內容審查,沒有通過審查就是非法的,這樣的網站將受到查處。事實上,這種狀況在網絡上比比皆是,如果真要查處起來的話,估計要有80%左右的相關網站要倒下去。當前,除了一些特別規範的網站具備應有資質,絕大部分中小型網站、甚至個人自娛自樂的網站,都屬於「灰色」網站,是見不得陽光的。一旦《意見》強行實施下來,國內音樂網站肯定要「滿目瘡痍」了。

  前面所說的,主要是對運營商而言的,對普通創作者和消費者影響不大,但後一條可就麻煩了。《意見》指出,網絡音樂企業對不以贏利和商業營銷為目的的網民自行模仿、編創和表演的音樂產品要加強審查。毋庸諱言,90%以上的網民不具備完全自主創作音樂產品的實力,很大人根本就不懂音樂,只不過運用一些音樂編輯功能,對市場上流行的音樂進行剪輯、重組,甚至篡改原節奏、曲調等,以獲得另外一種較為搞笑的效果。按照規定,這樣的原創作品肯定屬於受打擊的範疇。

  讓人擔心的是,原創音樂被提上案頭了,那麼原創文字、原創視頻受到照顧的日子估計也不會太遠了。照此發展下去,原創作品的創作空間將受到極大的壓縮,原創者的激情將被抑制,原創網站的前景危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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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載《硅谷動力》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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