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有澳洲媒體權規定改革計劃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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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新笛編譯報導)澳洲聯邦政府表示,目前限制外國人擁有澳洲的電台、電視、報紙的規定應該被取消。

據先鋒報報導,聯邦通訊部長庫南女士,14日公佈了一份討論檔,列出了對澳洲媒體規章的主要改革計劃。

根據這項計劃,目前政府的廣播服務法案中(Broadcasting Service Act),對外國人對澳洲媒體擁有權的限制條例將被取消,還有政府的外國投資政策下的對外國人對澳洲報紙擁有權的限制也將被取消。但是外國直接投資澳洲媒體的計劃,無論規模大小,都必須要由財政部長預先核准。

禁止經營者在同一個市場中,同時擁有電視、廣播和報紙的法規也將被取消。

取而代之的規定是,在一個市場中,至少要有一定數量的商業媒體集團:偏遠地區的最低數量為4個,首府城市為5個。其他的規定還包括:

– 地方的廣播電視台仍被要求必須提供一定份量的當地內容。

– 媒體的合併仍將根據貿易慣例法案(Trade Practice Act)中的一般合併條款。

– 商業電視台的數量仍被限制在三台。政府的討論檔指出:聯邦政府認為,第四商業台的設置目前還不需要,因現有的商業電視台(7, 9, 10 台)已能滿足觀眾的需求。況且,民眾還可以選擇付費電視,還有網路,手機等提供娛樂的設施。

該計劃並提供了兩個對媒體所有權改革的時間選擇 – 明年或者在2010至2012年之間,現今的電視系統(Analogue)將轉換成數碼系統(Digital)。

在2007年,廣播電視頻道將得到兩個數碼服務配額,向固定或流動電視收看者提供服務。廣播的內容可能包括:付費電視,免費電視,互動和短片頻道(short video)及資料的廣播服務(Datacasting)。

商業和國家廣播電視台將繼續可以在他們目前的數碼頻道上提供資料的廣播服務。

目前對商業電視台多波段(Multichannelling)的限制將在2012年底被取消,但如果向數碼電視轉化的過渡順利的話,則可能提早被取消。

庫南在澳洲經濟發展委員會於悉尼舉行的午餐會上發言說,這些改革措施是「進化」,是媒體業向前發展所必需的。

但反對黨通訊發言人康羅伊說,政府對媒體的改革計劃,對民主而言是個壞消息。他說,這一改革計劃會使輿論的權力集中在一些大媒體業主的手中。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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