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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常識

專家專題演講 如何扣繳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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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3日訊】(大紀元記者伊心霖/雲林報導) 迭有扣繳單位詢問國稅局,因業務需要,邀請專家專題演講,所支付之鐘點費可否列為適用18萬元以下免稅規定的講演鐘點費?虎尾稽徵所表示,如係訓練研習性質所給付之酬勞屬於「授課鐘點費」,即為薪資所得;如係就某一議題做專題演講,則屬於「講演鐘點費」,可以定額免稅。

中區國稅局虎尾稽徵所進一步說明:公私機關、團體、事業及各級學校,聘請學者、專家專題演講所給付之鐘點費,屬所得稅法規定之講演鐘點費,與稿費、版稅、樂譜、作曲、編劇、漫畫等全年合計數不超過新台幣18萬元者,免納所得稅。超過18萬元以上的部分,須減除必要的成本費用後,再將餘額併入綜合所得計算,如果無法檢具成本及費用憑證,可以直接依財政部規定的標準,減除30﹪的費用後以其餘額為所得課稅。

此外,如係開課或舉辦業務講習會、訓練班及其他類似性質之活動,聘請授課人員依照排定之課程上課者,則屬薪資所得;該授課人員並不以具備教授或教員身分者為限。又排定之課程若有名為專題演講,但實為上課之性質,仍屬薪資所得。

該所籲請公私機關、團體、事業及各級學校之扣繳義務人,注意上述區別,依法辦理扣(免)繳及開立、填發扣(免)繳憑單,並正確勾選所得類別。

虎尾稽徵所最後提醒納稅人,18萬元的免稅額是就個人來計算,而非以申報戶為計算單位。如夫妻同時有稿費所得者,可分開計算適用18萬以下免稅的額度,不需合併計算。◇(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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