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免死金牌」與國際接軌!

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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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6日訊】反貪反貪,越反越貪。反腐反腐,越反越腐。貪污逾20億人民幣的前中銀開平支行行長余振東被廣東江門法院判刑12年,中國政府高度評價這是中、美司法互助的一個成功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83條、386條「個人貪污受賄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的規定,當官的知法犯法罪加一等!另外,追繳贓款、沒收非法所得,是法律所規定的程序,怎麼也不能作為「免死」的理由?由余振東一案來看,權力、法律、與國際接軌縱橫交織。

此例一開,萬貪都跑美國來!難道是逃到美國就可獲得「免死金牌」?就算給抓到也可免一死?有人說,這是美在遣返余振東時從中方所作得到的保證:不能判處他12年以上的徒刑,也不得處死他或者虐待他。這到底是哪家的法律?對余振東獲輕判讓中國的法律尊嚴淪為一紙空文,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又成了一句空話。如此非但不能震懾貪贓枉法的腐敗行為,反而令更多的能貪官員大貪特貪,讓他們又可開香檳慶祝了。一句話:中國政府這是與國際接軌。

本來,大貪余振東也是中共體制內的人。他貪多少?他死與不死與中國人民又有何相干?反正他們是這國家的主人。現在貪官遍地,你不貪他貪,撈得多少是多少,不查則已,如果國家全面認真清查,俺倒要看一下有幾個官員脫得了關係?但我不得不寫這文章來彈一彈這中國特色的與國際接軌!

說到與國際接軌,中共這可有大奧妙的,怪不得據國內《民主與法制時報》報道,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賈春旺3月11日在十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的報告中說,2005年全國抓獲在逃職務嫌犯703人,2004年抓獲614人,2003年為596人。有消息說,今年起截至2月底,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公安部已經密捕400多名在逃貪官,其中縣處級以上官員七人,廳局級幹部一人。截至2005年底,全國檢察機關立案偵查的案件中在逃職務犯罪嫌疑人共有4,000多人,涉及全國30個省、市,其中500多人已離境,最近兩年逃跑的佔在逃總數的近一半,且攜款潛逃呈高發態勢。

其實不點也自明,現任的官與攜款潛逃的貪官是一路的,一官作案一官保,大家都有分,你先去幫我照顧好家屬,我幫你掩蓋事實,拖得就拖,通風報信。一個貪完走了下一個上來也一樣貪。君不見某某地方的交通局長前仆後繼,一個比一個貪嗎!看一看那余振東,貪幾十億,吐回一百幾十萬,也只是犧牲了那12年光陰,多化算?這樣原來貪贓得來的就合法了!哈哈,皆大歡喜。中共還要象保護大熊貓一樣來保護這些有中國特色的大貪呢!不如此判決,不能表達出我們偉大的黨與國際接軌的誠意!外國反對勢力會說中國沒有人權,呵呵,原來這就是人權!好!好!好得很!

人們憎恨腐敗貪官,我倒歡迎他們,歡迎他們大貪特貪,最好將中國掏空,讓人們對現今的體制來進行反思,來對現今的體制絕望。這樣,人們追求民主法治、要求參政的意識就會更加強烈。大貪余振東貪幾十億不死的事實,活生生教育了全體中國人民:沒有人民監督的政府是什麼樣的政府?只有民主、自由、法治的政府才是中國人民的唯一選擇。中國人民應該要感謝大貪余振東。正是余振東你老哥讓我們認清了什麼叫專制獨裁,以及它的制度如何製造和催生出一個個的貪官。我們應該感謝中共政府,是你們放縱貪官給我們擦亮了眼睛。只要讓人民認識清楚你們的真面目了,中華民族才會獲得新生。

在今天的中國,有兩句話是中國人耳熟能詳的。一句是「堅持走有中國特色的道路」,再另外一句就是「必須要與國際慣例接軌」。嘿嘿,高喊人權是國際慣例,限制言論自由就是中國特色。中國特色就是要用中國特色去接軌國際的慣例。國際慣例就是「任何公民都有言論和出版的自由」。中國特色是:任何公民都要遵守法律,維護國家和社會的利益。國際慣例就是「公民都有利用互聯網的權利和自由」。中國特色是:網站要傳播正確的信息,不要誤導群眾,更不能對社會秩序造成不良的影響。(溫家寶語)

人們不禁要問,國際慣例與「中國特色」,是由誰來界定?根據哪個法律的哪幾條?誰來監督?投訴機制在哪?正是因為沒有任何的監督,其結果是可以預見的。因為,這些都應該是公開的信息,有什麼好隱藏的?難道心中真的有鬼,想要隱藏些什麼。在民主自由的社會,真正的民主選舉制度保證了監督的實行,新聞媒體的民間網站自由的言論更是起到了極大的監督作用。

中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在余振東一案中已經蕩然無存。人們的憤怒也代替不了現實。為讓中國走上民主、自由、法治的道路而努力吧!

(2006-04-05)

轉自《民主論壇》font color=#ffffff>(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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