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牌黨委書記扭腫我妻子手指

張中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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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日訊】案由:

我叫張中傑,現年55歲,原湖北省鐘祥市石牌鎮瓦瓷村村主任,現任村支委。2006年3月29日上午,組織委員馬承先打電話邀請我到鎮政府談村委會公章移交事宜,妻子劉運秀要求石牌鎮政府歸還2001年強制性借款2萬元交稅費的事情,馬答應劉一同前去。到石牌鎮鎮政府後,鎮政府領導並沒有歸還我2萬元借款的誠意,並且,沒有按政策解決我退職待遇。

當天上午11時左右,在政府辦公樓下面,遇到石牌黨委書記朱大友等一行近十人,劉運秀急忙走上前去寒暄,要求朱大友解決我的借款及退職待遇。朱大友不做任何解決,而是惡恨恨地說:把公章交出來!劉懇求說:我不是不交公章,但我2萬元找誰要?您能聽我把前因後果說清楚,我立即交公章。朱不聽解釋,還是一句話:把公章交出來。我妻子近乎哀求地拉著朱論理,朱在眾目睽睽之下,粗暴地猛扭劉運秀扯他衣袖的姆指,導致劉疼痛難忍,當場栽倒在地。朱大友大搖大擺地離去;我妻子手指當即腫大。X線檢查為:常骨遠端可見一綠豆大子骨。

事後,馬承先安慰劉運秀:過兩天會好的。但回去一個星期仍然浮腫,不能幹農活,生活不能自理,打針吃藥開支一百多元。4月2日上午,我和妻子到鎮政府,期望找到朱大友討個公道,他見我們去了,從開會的會場逃之夭夭。一直不肯見我們。

強迫借款2萬元交稅費經過

我擔任農村村幹部二十多年,歷任村主任五屆,為了完成收稅費的任務,我吃盡了苦頭,得罪了群眾,受夠了村民的埋怨,聽夠了鎮領導的批評。

瓦瓷村是一個山區,沒有工業,佔半數以上的村民在外謀生,耕地1015畝,人口1350人;土質差,水源少,稅費任務年年增長,到2001年,在大橋湖受水災的情況下,全村稅費任務達302.400元,當年七月份,鎮政府強迫我們完成21萬多元稅費任務;到了7月上旬,還有10.3萬元的缺口,鎮政府逼迫我們五個村幹部每人借款2萬元完成稅費任務。但我們搞了十多年的村幹部,都是一把欠條,無力借款2萬元交稅。在此情況下,我個人向鎮黨委主動要求辭職,鎮常務副鎮長何某及當時的總支書記馬承先給我做工作,要求我繼續搞村主任。我仍然堅持說:無法工作下去了,如果繼續工作下去,給鎮委工作帶來更大的難度。但鎮黨委不同意我辭職。並要求我帶頭借錢完成稅費任務。

7月中旬的一天,馬承先等人早晨六點多鐘就開車來到我家,將我堵在了家門口,要求我找荊門市電信局工作的女兒那裏去借款交稅,我妻子劉運秀不同意,說了一些牢騷話,並說我搞了十多年村官,人也得罪完了,農活也不顧,搞到一年上頭,工資打一張白條,因此不同意借款。馬承先就懇求說:「嫂子,我們是私人感情,支持一下老張的工作,也支持一下我的工作,三個月一定還你。」

在我家吃了早飯,馬承先等人給劉運秀做了半天的工作,在他們百般懇求下,劉運秀心軟了,打電話給在荊門工作的女兒,問她能否借2萬元為他爸爸完成稅費任務;女兒是通情達理的,她說她想辦法找朋友借款給我。得到這個消息,馬承先當即要求開車前去。

又在我家裏吃了中飯,馬承先等人摧劉運秀上了他們的桑塔拉小車,跟他乘車前去荊門借錢。在荊門,女兒想方設法借了2萬元錢直接交給馬承先的手下。回到石牌,連欠條也沒有打一張,而是後來指使村裡出具一張條據,收款事項為「集資」。(見插圖)

馬承先承諾的「三個月還款」不僅三個月後沒有兌現,而且三年後都沒有兌現,現在六年了,我沒有擔任村主任了,仍然沒有兌現。我和我妻子數十次索要無果。

領導決定:罷免我村民選舉的主任

2004年,為劉昌宏與鄭克新為漁池承包糾紛,鐘祥市法院將有理有據的瓦瓷村及劉昌宏判為敗拆,鐘祥市檢察院抗拆;推翻了原法院的判決,荊門市法院維持原判,瓦瓷村又抗拆到湖北省檢察院,省檢察院又一次批示為抗拆,發回再審,在這種長達三年拉鋸式的審判過程中,一個簡單的經濟糾紛而不能依理依據進行公正的判決。漁池荒廢了不說,瓦瓷村與兩個當事人受到巨大的經濟損失,到現在沒有結果。

2005年2月,由於判決今是昨非,更由於法院不為我們村幹部作主,沒有維護村委會合法權益,兩個當事人在養殖放養季節再起風波。當事人鄭克新將魚苗拖到鎮政府要求解決糾紛,得不到鎮政府的解決。由此,鎮政府牽怒於我們村幹部,鎮政府口頭停了我的村主任職務。

我第二屆村主任任期從2002年10月到2005年10月,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湖北省村民委員會選舉法》在群眾大會上選舉產生。2005年4月6日,已擔任鎮組織委員的馬承先及分管農業的副書記關波主持會議,瓦瓷村共7個黨員2個代表參加會議,表決「通過」了罷免我村主任職務。而我村共有25個黨員,30個群眾代表,參加會議的黨員人數僅27%,群眾代表僅佔6、6%。

「罷免」後,馬承先又哄我說:「你老張停半個月,你再起來搞」。對於這種極不嚴肅的做法與說法,我一笑了之。我個人並不在乎這個村主任職務,而是其罷免程序違背了「村民選舉法」所規定:「罷免或者停職必須通過村民三分之二的群眾」。

由於支部書記及我都被「換」了下來,在2005年將近一年時間裏,瓦瓷村的村組織建設處於癱瘓狀態。2006年2月,馬承先前來主持召開黨員會,選舉產生村黨支部,而我與另外兩名村班子成員之外的人員被當選為「支部委員」,但是,實際上的村班子成員無法產生支部書記,到現在為止,瓦瓷村的支部書記是一個空缺。

2006年2月底,馬承先又到瓦瓷村組織了農村第六屆村民委員會選舉,沒有召開群眾大會,只有15名群眾代表參加(占30個群眾代表半數),會上,馬指名道姓產生新班子,最後舉手表決「產生」了村委會「新班子」。

當村主任16年,手裡只有七萬多元白條

回顧我二十餘年農村基層工作歷程,只積累了一大堆酸、辣、苦、澀的經歷外,就是村裡、鎮裡欠下我七萬多元錢的白條。

這七萬多元的條據,除了2萬元是我女兒幫助借支的外,其它5萬多元幾乎都是每年5000元工資欠單積累,而這5萬多元,有2萬多元可能成為呆、死帳。

其原因是,群眾拿不出錢交三提五統等稅費,為了完成稅費任務,在鎮裡逼迫下,我先拿出個人的工資幫助群眾抵交稅費,群眾再給我打「欠條」。分別是:劉昌海6100元,賀慶6900元,張中凱4400元,劉運學1500元,吳耀1300元。

而這些人,多數在外謀生,他們個人都無法維持生計,有的從不回村,有的不知道下落,我2萬多元去找誰要?另外3萬多元工資,是村裡給打的欠條,而村裡財務交鎮政府被封帳了,我找誰要?更是一個未知數。

我為甚麼不交公章?

我從1983年擔任瓦瓷村一組組長,歷任政法主任、村主任就共計23年,不管是炎夏的夏天,還是寒冷的冬天,我都披星戴月地完成鎮政府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組織群眾搞好生產。按照現行政策,我應該享受村幹部退職待遇,退還我的五萬多元工資及兩萬多元借資款,但是,鎮政府沒有解決我個人基本問題,我個人的權益沒有得到保護。所以,我不同意交出村委會的公章。

我曾經數十次找鎮裡的領導,他們都不給明確的答覆,甚至於連我從女兒那裏的2萬元借支都不退還。不僅如此,今年3月份,鎮裡辦理村幹部退職待遇,我個人所以條件都符合政策,而鎮裡因為我沒有交公章,竟然不予按政策辦理。我們找黨委書記朱大友論理,苦苦哀求還我借款,他竟然當著其他黨委成員尹德榮、楊華營、馬承先等人的面,粗暴地扭傷我妻子的手指,給我妻子的肉體上造成痛苦,給我及我的家人精神上造成傷害,事後,朱大友既沒有安慰,也沒有道歉。

身為石牌黨委書記的朱大友,2005年9月違背石牌馬祠村村民意願,變賣學校,激起村民公憤,村民將其關押於小室內不給水喝,通過鐘祥市公安人員調解,平息事態;李集村村民為農田被毀,將鎮黨委、鎮政府大門口的牌子拖走,至今未歸,造成極壞影響。現在,又粗暴地扭傷我妻子的手指,其作風之惡劣,因此,為了維護我個人的合法權益,我提出如下要求:

1 朱大友必須上門道歉,個人賠償100元醫療費。

2 請求組織上對朱大友的粗暴工作作風進行嚴肅處理,追究其黨紀政紀責任。

3 2006年5月底前退還我2萬元交稅費的借款。2006年10月前付齊我5萬多元工資款。

4 按照現行政策,給我辦理村幹部退職待遇。

如果不予解決,我將上訪湖北省及荊門市。同時,將此信向媒體披露、在互聯網發佈、在人民網「強國論壇」等網絡發佈。

控訴人:張中傑

2006年4月17日

摘自《強國論壇》

http://bbs.people.com.cn/…/ReadFile?whichfile=12460540&typeid=14(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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