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牌党委书记扭肿我妻子手指

张中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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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日讯】案由:

我叫张中杰,现年55岁,原湖北省钟祥市石牌镇瓦瓷村村主任,现任村支委。2006年3月29日上午,组织委员马承先打电话邀请我到镇政府谈村委会公章移交事宜,妻子刘运秀要求石牌镇政府归还2001年强制性借款2万元交税费的事情,马答应刘一同前去。到石牌镇镇政府后,镇政府领导并没有归还我2万元借款的诚意,并且,没有按政策解决我退职待遇。

当天上午11时左右,在政府办公楼下面,遇到石牌党委书记朱大友等一行近十人,刘运秀急忙走上前去寒暄,要求朱大友解决我的借款及退职待遇。朱大友不做任何解决,而是恶恨恨地说:把公章交出来!刘恳求说:我不是不交公章,但我2万元找谁要?您能听我把前因后果说清楚,我立即交公章。朱不听解释,还是一句话:把公章交出来。我妻子近乎哀求地拉着朱论理,朱在众目睽睽之下,粗暴地猛扭刘运秀扯他衣袖的姆指,导致刘疼痛难忍,当场栽倒在地。朱大友大摇大摆地离去;我妻子手指当即肿大。X线检查为:常骨远端可见一绿豆大子骨。

事后,马承先安慰刘运秀:过两天会好的。但回去一个星期仍然浮肿,不能干农活,生活不能自理,打针吃药开支一百多元。4月2日上午,我和妻子到镇政府,期望找到朱大友讨个公道,他见我们去了,从开会的会场逃之夭夭。一直不肯见我们。

强迫借款2万元交税费经过

我担任农村村干部二十多年,历任村主任五届,为了完成收税费的任务,我吃尽了苦头,得罪了群众,受够了村民的埋怨,听够了镇领导的批评。

瓦瓷村是一个山区,没有工业,占半数以上的村民在外谋生,耕地1015亩,人口1350人;土质差,水源少,税费任务年年增长,到2001年,在大桥湖受水灾的情况下,全村税费任务达302.400元,当年七月份,镇政府强迫我们完成21万多元税费任务;到了7月上旬,还有10.3万元的缺口,镇政府逼迫我们五个村干部每人借款2万元完成税费任务。但我们搞了十多年的村干部,都是一把欠条,无力借款2万元交税。在此情况下,我个人向镇党委主动要求辞职,镇常务副镇长何某及当时的总支书记马承先给我做工作,要求我继续搞村主任。我仍然坚持说:无法工作下去了,如果继续工作下去,给镇委工作带来更大的难度。但镇党委不同意我辞职。并要求我带头借钱完成税费任务。

7月中旬的一天,马承先等人早晨六点多钟就开车来到我家,将我堵在了家门口,要求我找荆门市电信局工作的女儿那里去借款交税,我妻子刘运秀不同意,说了一些牢骚话,并说我搞了十多年村官,人也得罪完了,农活也不顾,搞到一年上头,工资打一张白条,因此不同意借款。马承先就恳求说:“嫂子,我们是私人感情,支持一下老张的工作,也支持一下我的工作,三个月一定还你。”

在我家吃了早饭,马承先等人给刘运秀做了半天的工作,在他们百般恳求下,刘运秀心软了,打电话给在荆门工作的女儿,问她能否借2万元为他爸爸完成税费任务;女儿是通情达理的,她说她想办法找朋友借款给我。得到这个消息,马承先当即要求开车前去。

又在我家里吃了中饭,马承先等人摧刘运秀上了他们的桑塔拉小车,跟他乘车前去荆门借钱。在荆门,女儿想方设法借了2万元钱直接交给马承先的手下。回到石牌,连欠条也没有打一张,而是后来指使村里出具一张条据,收款事项为“集资”。(见插图)

马承先承诺的“三个月还款”不仅三个月后没有兑现,而且三年后都没有兑现,现在六年了,我没有担任村主任了,仍然没有兑现。我和我妻子数十次索要无果。

领导决定:罢免我村民选举的主任

2004年,为刘昌宏与郑克新为渔池承包纠纷,钟祥市法院将有理有据的瓦瓷村及刘昌宏判为败拆,钟祥市检察院抗拆;推翻了原法院的判决,荆门市法院维持原判,瓦瓷村又抗拆到湖北省检察院,省检察院又一次批示为抗拆,发回再审,在这种长达三年拉锯式的审判过程中,一个简单的经济纠纷而不能依理依据进行公正的判决。渔池荒废了不说,瓦瓷村与两个当事人受到巨大的经济损失,到现在没有结果。

2005年2月,由于判决今是昨非,更由于法院不为我们村干部作主,没有维护村委会合法权益,两个当事人在养殖放养季节再起风波。当事人郑克新将鱼苗拖到镇政府要求解决纠纷,得不到镇政府的解决。由此,镇政府牵怒于我们村干部,镇政府口头停了我的村主任职务。

我第二届村主任任期从2002年10月到2005年10月,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湖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法》在群众大会上选举产生。2005年4月6日,已担任镇组织委员的马承先及分管农业的副书记关波主持会议,瓦瓷村共7个党员2个代表参加会议,表决“通过”了罢免我村主任职务。而我村共有25个党员,30个群众代表,参加会议的党员人数仅27%,群众代表仅占6、6%。

“罢免”后,马承先又哄我说:“你老张停半个月,你再起来搞”。对于这种极不严肃的做法与说法,我一笑了之。我个人并不在乎这个村主任职务,而是其罢免程序违背了“村民选举法”所规定:“罢免或者停职必须通过村民三分之二的群众”。

由于支部书记及我都被“换”了下来,在2005年将近一年时间里,瓦瓷村的村组织建设处于瘫痪状态。2006年2月,马承先前来主持召开党员会,选举产生村党支部,而我与另外两名村班子成员之外的人员被当选为“支部委员”,但是,实际上的村班子成员无法产生支部书记,到现在为止,瓦瓷村的支部书记是一个空缺。

2006年2月底,马承先又到瓦瓷村组织了农村第六届村民委员会选举,没有召开群众大会,只有15名群众代表参加(占30个群众代表半数),会上,马指名道姓产生新班子,最后举手表决“产生”了村委会“新班子”。

当村主任16年,手里只有七万多元白条

回顾我二十余年农村基层工作历程,只积累了一大堆酸、辣、苦、涩的经历外,就是村里、镇里欠下我七万多元钱的白条。

这七万多元的条据,除了2万元是我女儿帮助借支的外,其它5万多元几乎都是每年5000元工资欠单积累,而这5万多元,有2万多元可能成为呆、死账。

其原因是,群众拿不出钱交三提五统等税费,为了完成税费任务,在镇里逼迫下,我先拿出个人的工资帮助群众抵交税费,群众再给我打“欠条”。分别是:刘昌海6100元,贺庆6900元,张中凯4400元,刘运学1500元,吴耀1300元。

而这些人,多数在外谋生,他们个人都无法维持生计,有的从不回村,有的不知道下落,我2万多元去找谁要?另外3万多元工资,是村里给打的欠条,而村里财务交镇政府被封帐了,我找谁要?更是一个未知数。

我为什么不交公章?

我从1983年担任瓦瓷村一组组长,历任政法主任、村主任就共计23年,不管是炎夏的夏天,还是寒冷的冬天,我都披星戴月地完成镇政府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组织群众搞好生产。按照现行政策,我应该享受村干部退职待遇,退还我的五万多元工资及两万多元借资款,但是,镇政府没有解决我个人基本问题,我个人的权益没有得到保护。所以,我不同意交出村委会的公章。

我曾经数十次找镇里的领导,他们都不给明确的答复,甚至于连我从女儿那里的2万元借支都不退还。不仅如此,今年3月份,镇里办理村干部退职待遇,我个人所以条件都符合政策,而镇里因为我没有交公章,竟然不予按政策办理。我们找党委书记朱大友论理,苦苦哀求还我借款,他竟然当着其他党委成员尹德荣、杨华营、马承先等人的面,粗暴地扭伤我妻子的手指,给我妻子的肉体上造成痛苦,给我及我的家人精神上造成伤害,事后,朱大友既没有安慰,也没有道歉。

身为石牌党委书记的朱大友,2005年9月违背石牌马祠村村民意愿,变卖学校,激起村民公愤,村民将其关押于小室内不给水喝,通过钟祥市公安人员调解,平息事态;李集村村民为农田被毁,将镇党委、镇政府大门口的牌子拖走,至今未归,造成极坏影响。现在,又粗暴地扭伤我妻子的手指,其作风之恶劣,因此,为了维护我个人的合法权益,我提出如下要求:

1 朱大友必须上门道歉,个人赔偿100元医疗费。

2 请求组织上对朱大友的粗暴工作作风进行严肃处理,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

3 2006年5月底前退还我2万元交税费的借款。2006年10月前付齐我5万多元工资款。

4 按照现行政策,给我办理村干部退职待遇。

如果不予解决,我将上访湖北省及荆门市。同时,将此信向媒体披露、在互联网发布、在人民网“强国论坛”等网络发布。

控诉人:张中杰

2006年4月17日

摘自《强国论坛》

http://bbs.people.com.cn/…/ReadFile?whichfile=12460540&typeid=14(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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