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報》報導封口費 被停刊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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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6日訊】(据自由亞洲電臺馮日遙報導)《河南商報》因發布有官員給記者封口費的消息而引起當局不滿,指報道失實而勒令報社停刊一個月。有傳媒工作者指記者收封口費情況並不普遍,贊成嚴懲報道失實的報刊。但亦有意見認為,發出停刊令無疑是打擊新聞自由。

《河南商報》去年八月,以“官員給記者發礦難封口費”為題,報導河南汝州兩個煤礦先後發生礦難後,各地記者用手機短信奔走相告,隨即紛紛趕赴現場,但指他們並不是去採訪報導,而是去排隊收受“封口費”。報道引述知情者向透露,指當日地方官員親自發鈔,按媒體等級,明碼標價,亦可討價還價,當日一共有480人,領走20萬元。

當日商報的報道指,“總共有480名記者排隊領取紅包,即封口費,出事的煤礦負責人仲安排了兩個賓館接待記者,文章形容,這些記者沒有職業道德,甚至沒有做人的良心,例如其中一間報社,竟然來了十多個記者,同負責人討價還價,最後每名記者獲發放一百元人民幣。而負責採訪記者收賄事件的河南商報記者,亦自稱收了一千元的封口費,上繳了報社。

有關報導獲多個傳媒機構轉載,除了上海《東方早報》,廣州《南方都市報》等紛紛發表評論外,連海外媒體亦有轉載。當時更有網民強烈批評,指拿封口費的記者人格墮落,敗壞河南省記者的名聲。

事件引起國家新聞總署及中宣部的重視,河南省有關部門立即成立調查組前赴汝州,因《河南商報》的記者不能提供領取封口費記者的名單,被調查的煤礦亦否認行賄,最後當局指《河南商報》失實報導,勒令停刊一個月。

當時亦有派記者前赴汝州採訪礦難的《華商報》總編朱先生,周五接受本台粵語組訪問時說,當時前赴現場採訪的記者,都有報道礦難的消息。他指記者拿“封口費”,不作報道的情況確實存在,但並不普遍。朱先生又說,由於《河南商報》的報道,嚴重影響新聞工作者及機構的公信力,贊成當局勒令報社停刊。

但香港《開放》雜誌執行編輯蔡永梅表示,報道失實是記者的責任,但當局不應借懲處失實報道,打擊新聞自由。

本台致電《河南商報》要求核實有關報道,但負責人至截稿前仍未回覆。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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