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機場航廈糾紛 菲政府不服國際仲裁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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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3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行健馬尼拉三十日專電)菲律賓馬尼拉艾奎諾國際機場第三航廈所有權之爭,料將愈演愈烈,在新加坡國際商會 (ICC)仲裁院判決菲律賓政府應將航廈所有權歸還承建商之後,馬拉坎南宮表示,將採法律途徑抗爭到底。

艾奎諾國際機場第三航廈是由菲國政府於一九九八年與德國財團法蘭克福機場管理公司和菲律賓國際航廈公司簽約興建。然而,二零零二年雅羅育政府以合約內容對政府不利為由解除合約,並接管航廈。

兩公司告上法庭,並尋求國際仲裁,昨日菲律賓媒體報導,新加坡國際商會 (ICC)仲裁院已於八月二十三日判決菲律賓政府應把航廈所有權歸還承建商。

對此,新聞部長兼總統府馬拉坎南宮發言人文耶回應,馬尼拉不會輕言放棄,總統府已指示副檢察長納楚拉採取一切法律途徑,為人民利益及國家主權進行抗爭。

菲律賓國際航廈公司在接獲有利判決後,已致函副檢察長辦公室,要求政府交還航廈所有權,否則將於八月三十一日上午八點強行接管。

司法部長襲薩禮斯表示不以為然,指稱一旦政府支付了賠償金,則國際商會仲裁院的判決將失去意義。他補充,政府已向法院提出撤銷暫時禁制令的申請。

菲律賓地方法院二零零五年一月判決馬尼拉需賠償五千六百五十萬美元,最高法院同年十二月維持原判,但在馬尼拉當局準備付款時,卻因一名眾議員向高等法院提告而被發出暫時禁制令,阻止政府付款。

襲薩禮斯向媒體表示,國際商會仲裁院和法院禁制令只是暫時性的挫敗,只要高等法院解除賠償禁制令,一切問題都可迎刃而解,因為政府已經備妥賠償金。他相信高等法院會在不久後遵從最高法院的判決,撤銷暫時禁制令。

雖然菲律賓法院判決政府需賠償五千六百五十萬美元,但承建商索償金額卻是四億六千五百萬美元。菲國媒體報導,該座航廈的興建經歷了三個政權,導致建築成本一再攀高。

艾奎諾國際機場第三航廈佔地十八萬九千平方公尺,曾於二零零二年短暫開放,但因所有權糾紛而於不久後封閉。如果正式啟用,將是菲律賓面積最大、最現代化的國際機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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