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800農民再上中紀委舉報貪腐

【大紀元9月5日訊】今年4月,杭州市西湖區袁浦鎮浦塘村600名村民聯名向中紀委舉報杭州市西湖區袁浦鎮及該鎮浦塘村幹部侵吞土地補償款。

但舉報信層層轉下來之後,杭州市西湖區袁浦鎮政府和西湖區政府分別於6月13日、和7月24日作出了《關於西信要[2006]32號的回覆》、《西袁訪[2006]001號<關於浦塘村村民陳國彪等人反映問題的回覆>》、和杭州市西湖區區委、西湖區人民政府信訪局《關於浦塘村村民陳國彪等對信訪事宜複查請求反饋意見書》,毫不負責地把村民反映的問題推得一乾二淨。

但在這些反饋意見中,無意中透露了村民尚不知情的「浦塘村支持的219萬元」。村民們怒問:「誰有這麼大的權力不經過村民同意拿這麼多的錢『支持』上級?」於是,全村800多名村民於8月30日再次上北京向中紀委、國務院及國家信訪局舉報。但這次舉報會不會仍像前一次一樣無功而返,甚至遭到打擊報復?

關於要求對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袁浦鎮及該鎮浦塘村幹部侵吞土地補償款立案查處的報告

杭州市西湖區袁浦鎮浦塘村800名村民

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

我們是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袁浦鎮浦塘村村民。今年4月份,我們曾聯名向您們反映我們鎮、村幹部貪污、挪用村集體土地補償款一事,但問題至今沒有得到解決。

鎮黨委副書記潘福華公然說:「鎮裡用村裡的錢,是老子用兒子的錢,天經地義」。上次我們在聯名信中反映的是鎮裡無償佔有我們村土地補償款1250萬元,這次我們從鎮人民政府的文件中還證實:鎮裡還白白佔有了我們村土地補償款219.8305萬元。

兩項相加,鎮裡總共佔有了我們村土地補償款1469.8305萬元。也就是說,在3000餘萬的土地補償款中,鎮裡佔去了將近一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袁浦鎮是不能佔有我們村的土地補償款的。所以,我們不得不再次聯署上書,強烈要求您們親自派人來杭州調查,將腐敗分子繩之以法。

土地徵用款被大肆貪污、挪用和非法佔用

2003年我村因杭千高速公路(杭州至千島湖)征地得到土地補償款3000餘萬元:根據浙江之江會計師事務所「浙之審(2005)第382號專項審計報告」確定為28,765,031元,再加上袁浦鎮人民政府《西袁訪復[2006] 001號》文件承認的未列入「浙之審(2005)第382號專項審計報告」審計的所謂「浦塘村支持的219.8305萬元」,共計30,963,336元(註:這3000餘萬數額是鎮裡和村裡被動公佈的,所以村民們有理由懷疑鎮裡還有隱瞞)。但時至今日,除了部份失地村民得到補償外,大部份失地村均未如數得到補償,原因如下:

(一)2004年6月,鎮裡沒有經過任何程序,將我村土地補償款650萬元擅自佔用(直到2005年8月份村民知道真相後才被迫公佈出來)。2005年3月,因村幹部瞞著村民為鎮政府向銀行貸款違規擔保,600萬元被銀行強行劃扣。此外,在村裡得到補償之初,鎮裡就佔去了219,8305元(在村民的深追下,鎮裡才在《西袁訪復[2006]001號》文件中承認,村黨支部也一直隱瞞至今,甚至在2005年浙江之江會計師事所來我村審計時,鎮裡和村裡都極力隱瞞)。

(二)村幹部將4.2萬元出借給黑勢力頭目陳國盛(鎮政府的說法是陳國盛欠袁浦信用社貸款,因無法償還,信用社向西湖區法院起訴,法院在村賬戶中強行扣去67000元,村裡已追回31500元)。

(三)鎮、村幹部私分危房補助款。因建造杭千高速公路,部份村民的房屋受到一定程度的損壞,按政策規定國家給予住戶一定的危房補助,然而這部份補助款卻被村、鎮幹部私吞:其中鎮黨委副書記陳金浩等分掉1萬元,村幹部(9人)分掉1萬元(鎮政府在書面答覆中辯稱村幹部分掉的是「工作經費」,但對陳金浩等分掉的隻字不提)。

(四)鎮、村幹部對村民補償款百般剋扣。根據杭州市政府152號文件規定,竹、綠籬笆高度高於1米的,每米補助6元,而村幹部發給村民的,僅每米3元,剋扣了應發放數的一半(村民陳國彪因瞭解該文件內容,和村幹部據理力爭,最後如數補給了被剋扣的部份,但原村委主任支榮根卻悄悄地威脅他:你不要告訴別人,自己拿到就可以了)。

財務管理十分混亂,村幹部中飽私囊

由於村務公開的呼聲很高,迫使我村的賬目逐步地像擠牙膏似地「公開」。公開後,我們才知道土地未被徵用前,村幹部已向銀行借貸了265萬元,另外又以2.5分、3.5分的高息向民間借貸68.83萬元。公開的這部份賬目漏洞百出,同樣的賬目每次公佈明顯有人為改動、前後矛盾。按規定應公開的明細賬也未敢公開。如土地補償款中的青苗補償這一項就有1283969.9元的出入(本村征地242.456畝,青苗補償費每畝1450元,總計應支付該款351561.2元,但賬上卻支出1635531.1元,這中間的差額去向不明,至今村裡也拿不出明細來加以說明)。我村歷來沒有甚麼建樹,借來的這麼多錢究竟用到哪裏去了?至今誰也不給個說法。

近幾年來,上級有關部門有水利建設、村級康莊工程、村莊整治、電網改造等專項資金撥款,但村幹部從來未向村民公佈過這些資金的去向。特別是村裡的「沿溝砌磚」(26924元)、「萬米路建紅旗橋」(87925元)、「四號浦砌石」(242507.36元)等工程均有專項資金撥入,而村裡賬面上反映出這些工程的資金都是從土地徵用補償款中支付的,令人生疑。

村幹部就是用偷梁換柱的辦法(村幹部稱為「紅蘿蔔上在臘燭頭上」)來貪污上面撥下來的專款或土地補償款的。如「四號浦砌石」工程,本來是指沿四號浦這一河道砌石的工程,工程款只要67000元,且在支金海的前一任支書手中就已付清,現在再支付就變成了重複付款。但鎮政府替支金海等村幹部開脫(為甚要這樣開脫,大家心知肚明),把此工程變為「東西七一橋砌石」工程款(167582.36元)和「萬米路紅旗橋鋼筋、水泥、黃砂等材料款」(74925元)。

從土地補償款的專項審計報告中不難看出(審計年限是2003年2月至2005年2月),「東西七一橋砌石」款中,至少有38855元不能在土地補償款中支付,因為這是在2003年1月份支付的,很明顯再列入就屬於重複付賬。

再看「萬米路建紅旗橋工程」,在專項審計報告中,已列支了87925元,現加上74925元的材料款,總價為162850元。「東西七一橋砌石」工程款和「萬米路建紅旗橋」工程款兩項相加應為330432.36元,而不應為242507.36元。由此可見,鎮政府不僅不替村民查清賬目,反而在為村幹部改賬。

因建造高速公路,部份農戶房屋需要搬遷,當時村幹部要求每戶交3萬元的建房保證金。現已查實,在同樣條件下,一些村民(如陳國盛、陳國偉兄弟)如數拿回了3萬元,而另一些老實的村民卻被村裡扣下了一部份(如陳國權等各被扣6000元)。為甚要這樣做,村裡應有個說法,但到現在既沒有說法,也不公佈這些錢的去向。

更為嚴重的是,村裡私設小金庫,其經濟往來從未公佈過(詳情可向原村企辦會計支關林調查。支關林由於向上級反映鎮、村幹部私分危房補助款而被村幹部辭退)。

根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十九條第(三)、(四)、(五)項的規定,涉及村民利益的「從村集體經濟所得收益的使用」、「村辦學校、村建道路等村公益事業的經費籌集方案」、「村集體經濟項目的立項、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業的建設承包方案」等事項,村民委員會必須提請村民會議討論決定,方可辦理。

《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公開暫行規定》第三條規定:「村集體經濟組織實行財務公開制度。村集體經濟組織應以便於群眾理解和接受的形式,將其財務活動情況及其有關帳目,定期如實地向全體公民公佈,接受群眾監督」。但是,我村村幹部完全不理睬這些規定,群眾根本無法監督。

由於有大量貪污、挪用土地補償款的行為,我村主要幹部不敢搞離任審計,鎮政府怕查賬,不管是已調走的書記還是新上任的書記,一聽說老百姓要求進行離任審計,就怕得要命。由於原村幹部不得人心,我村在2005年的村委會換屆選舉中,因鎮裡的干涉及原村幹部不肯交權,先後進行了5次選舉,才選出了新的村委會主任,但村裡的大權仍被村支部書記支金海及其黨羽把持著,原村委會主任支榮根離任已經一年多了,但至今未辦移交,致使現村委會主任陳洪榮無法行使村主任職權。

鎮、村幹部沆瀣一氣,對反映問題的村民進行打擊報復

我村的這一筆巨額土地補償金,牽涉到許多人的利益,牽動了很多人的心。對於村民反映的問題,區政府推諉,鎮政府袒護,村幹部及其家族以及一些被鎮、村幹部收買的黑惡勢力則對反映問題的村民進行打擊報復。鎮長馬定忠明確拒絕村民到鎮政府反映問題,把村民擋在門外。

村支書支金海則收買打手葛水根、陳慶山對向上面反映村幹部違法行為的村民代表、村務公開監督小組組長陳國彪進行毆打,造成其後腦血腫、頸部肌肉挫傷等傷害,陳國彪的房子在今年3月24日夜間還遭到歹徒磚塊襲擊。更有甚者,曾多次被西湖區評為「優秀黨員」的原村支書葛萬玉因向上面反映問題,從2005年4月份開始被鎮黨委扣發退休養老金。

2005年5月開始的村委會換屆選舉中,原村委為了不被選下去,竟動用黑勢力毆打不選舉他們或反對選舉他們的村民。村民支才龍說不選老一屆村委會成員,立即被人打了幾個耳光。6月26日,村民葛順榮說了句「村幹部在村委選舉中結幫拉票,裡面肯定有問題」,馬上遭到以村支書、村委主任和村會計的兒子為首的四五十人的圍攻追打,致葛順榮亡命他鄉,妻子和兩個正在上學的孩子也只能流落在外。

這夥人還三次衝到葛家砸東西,並大喊:「拿火來,把他房子燒了,把他孩子殺了!」“看誰還敢跳出來,是同樣下場!」氣焰囂張之極。除葛順榮外,村民葛愛娥、陳國彪等都遭到毆打且都被打傷,就連新當選的村委會主任陳洪榮也未能倖免。

2005年12月31日下午,陳洪榮在村委辦公室被村支書支金海、原村委主任支榮根的親信陳國偉、陳官中、陳順根和葛國安等4人暴打致傷(花去5000多元醫藥費),辦公室裡的桌椅、櫃子都被砸爛。現在,村民經過5次選舉,終於把支榮根選下了台,但他的勢力仍很猖獗。支金海由於是黨支書,不受村民的約束,仍是我村的土皇帝。

村民的強烈要求

由於問題盤根錯節,十分複雜,為此我們800名村民向中紀委提出如下強烈要求:

(一)希望您們牽頭,會同浙江省有關部門組建一個調查組來我村進行深入調查,仔細審計財務賬目,而不能只向有關領導安排好的幾個黨員和幹部詢問,更不要將材料直接轉下來。因為村裡的幹部、黨員多數是村支書、原村主任、會計的親戚、親信,基本上是一個大家庭。此外,村幹部已與區裡、鎮裡的領導建立了非同尋常的關係,實際上他們是一個「利益共同體」——這也是上面要竭力袒護村幹部和不敢揭蓋子的重要原因。

(二)根據2005年7月11日農業部、監察部、國務院糾風辦等部門聯合下發的《關於做好村幹部任期和離任經濟責任專項審計的通知》(農經辦[2005]12號)的精神,對村委班子進行任期和離任審計;對我村的工程質量進行鑑定、對其造價進行重新評估——因為村裡所做的都是人情工程,實際支付款項遠遠高於當時的報價,而工程質量已經出現問題。

(三)根據2000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刑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的解釋》的規定,在查清我村村幹部、鎮幹部及其他人員涉嫌經濟犯罪的事實後,將相關人員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袁浦鎮浦塘村800名村民

2006年8月15日

(原載《爭鳴》2006年9月號)(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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