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佳:向專制的體制發起和平的挑戰

胡佳回顧06展望07

胡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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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3日訊】維權運動波瀾壯闊的2006年過去了,中國維權界著名人士胡佳在06年尾接受希望之聲《兩菜一湯》的採訪,談他對06年的回顧和對07年的展望,談高智晟。以下是根據採訪錄音整理出的文字資料:

回顧2006,展望2007年

2006年真是波瀾壯闊的一年。我們在2005年年末,誰都不會想到2006年會發生這麼多的事情。從一月份高律師回陝北;二月份,郭飛雄律師在廣州受到當地警察暴力傷害,發起接力絕食;三月份,陳光誠被秘密關押;五、六月陳光誠被秘密拘留,逮捕,那麼多維權律師組成辯護律師團,高律師也參與其中並聲援,七月20號在山東沂南縣被毆打。

我覺的貫穿其中的兩個典型的事件和人物,就是高智晟和陳光誠。從今年一年開始,他們兩人的事件把整個維權運動就編織在一起了。對於他們兩個的營救,也成為維權領域兩個非常清晰也非常有力的衝擊流。到年底,這件事情也沒有結束。高律師雖然一審被宣判了,但是給他的這種「莫須有」的罪名,和公安部門在整個過程中種種違法行經都還沒得到解決。他仍然是處在被限制人身自由的狀態,只是把服刑的地點改在家裏。

而陳光誠的案件,還沒有宣判,但二審法官通知陳光誠的兩位辯護律師,說受陳光誠的要求去到當地見陳一面,這裡就有兩個問題。第一就是說是否陳光誠又有受到甚麼的待遇呢?因為12月8號,呂勁松律師受陳光誠委託,提起了四項行政訴訟和民事訴訟,控告臨沂市公安局和臨沂市公安局局長劉傑,還有沂南縣公安局,沂南縣法院這些在陳光誠案中採取非法步驟的政府部門。是不是這些舉措讓官方惱怒?以致於他們對陳光誠有甚麼行為,造成陳要求見律師。

第二,這個主審法官是掌握著陳光誠的辯護律師來臨沂的行程日期的。12月27日,陳的律師在臨沂市受到當地不明身份人,當然說是不明身份,我們絕對相信這些人其實是當地公安局的,這些暴徒將陳的辯護律師毆打至傷,尤其是李方怡律師頭部受傷。這個事件作為2006年維權界活動的結尾,可以說是最真實的寫照:整個國家,包括整個司法界都演變成了黑勢力,2006就是這麼個年度。

作為我們這些支持高智晟、陳光誠,支持其他維權人士的朋友們,許多人要麼是被趕出北京、要麼是被監控、要麼被軟禁,像我完全被隔絕開與外界面對面的交流機會,這是屬於完全非法拘禁的性質。中共他們在這一年裡,形成了登峰造極。我自己數了數,我今年自由的,不受綁架,不受監禁,不受干擾的天數不超過30天。

我們如何展望2007年,中共它難道一年就把人軟禁在家嗎?或者說一直軟禁到2008年等到奧運會結束的日子嗎?我們想那也是不太可能的。這個登峰造極就意味著它將走向衰弱。它手段已經窮盡了,除了軟禁,非法拘禁,毆打律師,把維權律師判刑,只能代表當局已經窮途末路,不擇手段,而且已經虛弱到了不敢讓人自由的在外面走動的地步了。因為人可以自由的去走動,去見面,都會給他們造成打擊,都會使他們寢食難安、夜不能寐,那還不是虛弱至極了嗎?

所以說,2006年是多事的一年,我們承受了這麼多,可以說滿懷傷痛。那麼2007年,我們又滿懷希望,而且高律師和陳光誠的案件也不會在2006年結束。隨著2007年元旦的到來,我公開的對民眾講,對中共國家黑社會來講,高律師和陳光誠的案件都沒有結束,這個風起雲湧的維權局勢會全面拉開。我也希望有更多的朋友,站出來維護你自己的權益,其實就是在維護所有人的權益,維護民族的權益,我們向這樣一種專制的體制發起和平的挑戰。

談高智晟律師近況

自高律師判三緩五回家後,我請兩批朋友到高智晟律師家附近看過。他家樓下明顯可以看出一些穿著便衣進行監控的人。尤其是白色警察用的崗亭裡面。而且他們很警覺,看到路人在那裏稍有頓足或者遲疑一下,他們就會上來盤問。

我請的兩批朋友都是在黃昏的時候去的。有兩個原因,一是因為黃昏時分天色暗淡,我的朋友從那裏經過,警察不容易看清他的長相面容;第二個因為天色晚了以後,人們要亮燈,所以可以從燈光上判斷高律師家裏有沒有人。據我的朋友偵探過後講,高家應該是有人的,從家裏亮的燈光和警察的高度警戒狀態來看,高律師應該沒有離開北京,還在家裏。

另外一方面,我從兩個渠道獲知的,就是說高律師可能要被流放出北京。現在因為接近新年,接近新年,國保有理由對高律師說:你現在應該回家鄉看看啦,給親屬拜年。如果他們要趕高律師出京,這是一個很好的理由。高律師自己也未必不想回去看一看親人。

但是我認為他們幹這個的目的,與聖誕前夕宣判一樣,都是掩人耳目,想把高律師趕走,趕回老家。那裏更閉塞,陝北山區,汽車都開不進,只能沿土路走進去村。所以,我們就不清楚,高律師一走,還能否自由的選擇回來。比如說新年過後,他想回來,國保方面怎麼樣。我們沒有確切的定論。

當局在這個時間判三緩五,決斷很「狡猾」,就說他被判三年,這個實刑,就給外界印象說高律師是有罪的;那緩五呢,好像高律師可以回家,營造出這種表象,那就大大減輕國際壓力。但這個緩五,在我們維權界看,那高律師是維權領袖,五年再加上一年政治權利剝奪,這五、六年一過,說的重一點,那高律師相當於整個被埋葬了。

如果說這五六年,高律師甚麼聲音也發不出來,他也不能作律師,也不能為任何維權的事情發出聲音,那真的就把他埋沒掉了。所以這一招非常陰險。中共這麼多年壓制維權,打擊民間民主力量,我覺的中共方面想了很多能耐,確實練就出來了,很會調整和偽裝。

特別是這個時間上,中共它選擇在06年末宣判,一個是在聖誕期間,減輕西方國際壓力,再一個它想把這個事情,就是維權領袖高智晟律師被迫害這個事情,留在2006,在2006年底來個結果,等於讓人們淡忘這個事情。而2007、2008年,屬於營造所謂的「和諧社會」,為奧運會歌舞昇平作準備,讓大家,海內外公眾都遺忘掉高智晟。

我記得在宣判前,北京市公安局國保總隊的處長就曾經去找過耿和,他講的話呢,就說現在大家都在為奧運會做準備,就別折騰了,趕緊做個了斷,對大家都好。這個理由其實很荒謬,好像說高律師的案子是一個吵吵鬧鬧,在和諧社會發出不和諧噪音的事物。在2006年度,為奧運會掃清障礙,讓大家都塵埃落定。

不管怎麼說,我們從他的話語就知道,他是想在2006年結束,我們也不希望他們得逞,因為實際上高律師的案件並沒有結束。(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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