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琦:迫害法輪功無法律依據 應無條件釋放池建偉

標籤: ,

【大紀元3月1日訊】(希望之聲國際廣播電台記者田溪採訪報導)2月27日,因所謂「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而遭中共逮捕的民主黨人士池建偉案開庭審理。辯護律師李建強認為,檢察機關的起訴缺乏法律依據,並當庭作出法輪功非邪教組織,為當事人作了無罪辯護。就此記者採訪了六四天網負責人黃琦先生。

聯結收聽

黃琦先生認為,李建強律師依據法律法規作的辯護,中共應無條件釋放池建偉。

(錄音) 按照中共當局自己制定的法律法規進行了依法辯護,既然當局拿不出一百張以上的光碟來認定池建偉先生構成犯罪,那麼我就覺得當局應當無條件釋放池建偉先生。

黃琦先生進一步指出,公民有享受自由信仰的權力。

(錄音)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每一個公民都享有自由信仰的權利,而中國政府也沒有說過或者沒有文字上的依據、沒有法律的根據,說法輪功是所謂的非法組織,所以我覺得當局現在應該盡快的把池建偉先生釋放,而且別人家裡面老母親歲數那麼大,也盼著兒子回家。

江政權已經成為過去,中共不要再繼續對法輪功等異議人士的迫害。

(錄音)因為政治迫害數百年來中國歷史就是一個惡性循環,冤冤相報何時了?我覺得中共當局是不是應當盡早在這個問題上做出一些改變;不要把過去對於法輪功、其他異議人士、其他朋友們的迫害繼續下去,畢竟江政權已經是成為過去,我們不能讓這種人權悲劇在中國大地上一代一代的傳下去。

黃琦先生表示,律師為法輪功正名,為真理說話,精神可貴。

(錄音) 我發現一個大笑話,中共當局、中國政府從來沒有法律、法規認定法輪功為邪教。當時我一聽到,我也挺覺得高興的。畢竟從法律上的角度來說,中共當局始終強調依法辦事,自己就應當拿出一些具體的東西,所以李建強律師發現了這個問題之後,而且把它公開出來,我覺得這是非常可貴的,他這種按照中共來說是依法辦事的精神是值得大家學習的。

我覺得李建強律師按照事實的本源,根據法律法規來說話,這是毫無疑問的,這是正確的,而且我覺得中國這樣的律師太少了。當一個人面對真理和友情和朋友之情的時候,毫無疑問他應當站出來為真理說話,而李建強在這方面是做的特棒的,李建強律師還是堅決把這個問題指出來,所以這一點是非常可貴的,這個是在當今中國大陸從事人權活動的律師是非常非常少的。

最後,黃琦先生呼籲海內外正義朋友支持李建強律師。

(錄音)對於這種敢言律師,我們大家應當保護他、應當支持他,而支持這種敢言律師、支持這種人權律師應當是我們海內外的共同責任,而不是某一方的責任。他這種辯護肯定或多或少會給他帶來負面的東西,甚至於不排除中共吊銷他的執照,甚至於鋃鐺入獄,對這種律師,事實上故事是太多、太多了,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我就覺得大家更要給他支持。正如我們中國大陸的法律法規所規定的,這種支持是完全可以站在中共規定的法律法規上進行,是不是?並不違法。

──轉自《希望之聲國際廣播電台–天下縱橫節目》
(http://www.dajiyuan.com)

相關新聞
給黨國領導拜年 100多冤民大年三十遭扣押
北京警察怠工冤民衝出 「息訪」政策走向瓦解
黑龍江千人患布魯氏桿菌病 源於下崗基金“羊吃人”
北京警察隨冤民呼打倒腐敗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