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中國媒體管制嚴於上屆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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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1日訊】(美國之音記者:陳蘇2007年3月21日華盛頓報導)自今年1月1號中國國務院開始放寬對外國記者在華採訪限制之後,中國幾個省市跟上,紛紛出台加強媒體監督職能的文件和法規。儘管中國看上去要賦予媒體更大權力,但有關專家說,在現行制度下,媒體監督政府和官員決非易事。

*黨的喉舌能否監督政府*

湖南省郴州市2006年因市委書記腐敗案被披露而屢上報端,今年1月該市出台《關於進一步支持新聞媒體工作的意見》,要給通過輿論監督對該市做出貢獻的中央和省級記者頒發“媒體監督獎”。

3月1號,浙江省開始執行省人大通過的《浙江省預防職務犯罪條例》,其中有條款規定新聞媒體可依法對預防職務犯罪和公務員履行職務的情況進行輿論監督。此外,中國數位高官近日來也紛紛表示要接受媒體與輿論監督,包括廣州市委書記朱小丹和國家安檢總局局長李毅中等。

中國的新聞媒體一直被視為是一種宣傳工具,被稱為是黨和政府的喉舌。在現行政治體制下,中國媒體是否有能力擔當起監督政府職能以及官員行為的使命呢?香港城市大學大眾傳媒教授李金銓認為,中國沒有一個有效監督政府職能的機制,現在要中國媒體填補空白,扮演這個角色確有難度。

李金銓說:“報紙、新聞媒介的整個體制沒有脫離黨國系統。因為現在整個新聞報紙業不准民營,所以它的管理系統跟整個黨政系統是聯繫在一起的。這是很難的。”

*上級媒體監督下級政府*

由於中國媒體跟各級黨政系統的聯繫,使得媒體也分了級別。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學大眾傳媒學院副院長郝曉鳴教授說,中國允許上級媒體監督下級政府。

郴州市委要向中央和省級記者發放“媒體監督獎”,說得好聽是新市委書記的一種表態,承諾他的行為不怕媒體監督,說得不好聽是一種作態,因為中央電視台、人民日報記者下到郴州監督,在中國的體制中是正常的,郴州市根本無力阻擋這種“監督”。

郝曉鳴教授說,在中國,不正常的是平級監督,是下級對上級的監督:“在平級上實行監督說實話並不能夠完全實現,最早出現的一個例子是深圳特區青年報針對深圳特區團委的一個批評報導。那是中國新聞歷史上的第一次一個平級的報紙,一個市一級的報紙批評市裡的領導。這在當時是個先例,但絕對不可以下級批評上級。”

*易地平級 南方報紙監督北方*

香港城市大學的傳媒問題專家李金銓說,中國當局曾經一度默許媒體的易地平級監督,但是現在也不允許了。

他說:“原來是默許,沒有文件上的規定。人們講《南方週末》是《北方週末》,因為它所寫的都是外省的事,如湖南省的、江西省的,它不寫本省的事。這些被寫的人也很不心甘,就到中央去告,中央不勝其煩,下個令,你們不可以這樣做。過去一兩年來已經不准易地監督。”

因此李金銓認為,比起朱鎔基擔任總理的時期,中國政府對媒體的管制不是鬆了,而是緊了,媒體能夠行使的輿論監督力度大不如前。

李金銓說:“現在比以前緊了,幾個最重要的調查報告的據點,中央電視台最主要的節目『焦點訪談』和『新聞調查』,聽說現在有一半的節目是播不出來的。外圍的報紙相對松一點,但大問題也不能談,只打蒼蠅不打老虎,打蒼蠅就不錯了。”

*媒體監督需道德勇氣*

李金銓說,雖然中國政府各級官員又出文件,又立法律,要賦予媒體監督職能,但是在現行制度下,媒體要在夾縫中行使監督職能需要有極大的道德勇氣,並要準備付出沉重的個人代價。

他以大膽敢言的《南方都市報》為例說,該報因報導孫志剛問題引起溫家寶總理的重視,得罪了廣東省當局,又因報導薩斯疫情問題,得罪了廣州市當局。在當局找不出《南方都市報》總編輯程益中的辦報經營問題時,他們就以財務不清為理由重重地懲治了程益中。

李金銓說,在中國,敢於以監督政府為己任的媒體以及記者能夠安全著陸、全身而退,實屬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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