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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账、报税代理人要求正名 财部:应过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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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26日讯】(据中广新闻 蔡佩芳报导)立院财委会今天审理“记账士”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场外来了八千名记账及报税代理业务人,要求正名为记账士。不过财政部长何志钦表示,这些业务人并没有经过考试院考试,如果修法对通过考试的人不公平。


何志钦:应参加考试取得记账士资格//中央社

记账士法在93年完成立法后,凡通过考试院考试,取得执照者才可称为记账士,而在立法前就已经执业的人员,依旧可领有营业执照,但被称为“记账及报税代理业务人”。为此,记账及报税代理业务人公会立法院外抗议,要求正名,理事长徐美美说:“我们是立法前的保障已经从业的人员,你也发给我证书,告诉我可以从业,为什么我们名字叫做记账及报税代理业务人,不是记账士,这就是歧视。”

不过财政部持反对立场。部长何志钦表示,代理业务人执业没有受到影响,考试也没有时间限制,他认为这些记账及报税代理业务人还是应该通过考试取得记账士资格,才公平:“也没有时间限制,考试院也会举行考试,在这样情况下,正本清源之道还是应该考试取得资格。”

何志钦表示,目前八千五百名记账及报税代理业务人当中,已经有一千多人在这两年陆续参加考试,凭自己的努力取得记账士资格,这才是正确的作法,财部不赞成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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