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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減刑條例過關 台法務部提說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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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4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法務部針對全國減刑案的政策說帖昨日出爐,共分七大項說明此次減刑理由、為何將排除對象採宣告刑一年為門檻等考量,法務部政次李進勇指出,這次減刑對象是觸犯一年徒刑以下的輕罪受刑人,凡是重罪、社會觀感不佳者都排除減刑以外,對治安衝擊很小,希望儘快獲得立法通過,也能紓解監所嚴重超額收容情形。

法務部表示,「九十六年減刑條例草案」是以宣告刑為準,凡是一年以下徒刑、拘役、罰金者,因大多是誤觸法網的輕刑犯、偶發犯,基於「寬嚴併進」、「關所當關、放所當放」的刑事政策,故這類受刑人一律給予減刑。

相對的,法務部以負面表列方式,將黑金案件、嚴重危害社會治安、暴力型犯罪、影響社會觀感民生犯罪、恐怖活動、軍法案件等六類案件排除減刑範圍。

法務部也指出,各監所超額收容嚴重,部份監所甚至高達八成三,擁擠到不少受刑人只能睡工場走道、禮堂,未兼顧到受刑人的人權,故這次實施有限度的減刑應有助於穩定囚情及維護人權。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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