昝愛宗訴浙江新聞局長案明天下達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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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日訊】(天網人權消息)5月31日下午,昝愛宗接到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庭電話通知,稱昝愛宗起訴浙江省新聞出版局(局長俞劍明)侵犯公民權利案(名譽權、姓名權)已下達裁定,要求昝愛宗於6月1日下午三點左右到法院取法院裁定書。

昝愛宗認為,無論裁定結果是否支持他的起訴行為,他都要堅持走完訴訟程序。這一維權過程很重要,相比之下,結果並不重要了。浙江省新聞出版局明顯弄虛作假,把從未在中國海洋報浙江記者站上過一天班的無關人員趙覓編造為浙江記者站站長,昝愛宗有充足的證據證明這是浙江省新聞出版局的公然造假。該局局長俞劍明、報刊處長黃柏青等人非法打擊新聞記者行使輿論監督權,迫害記者失去工作。同時,中國海洋報的某些人參與其中,默許這樣的公然造假。浙江省新聞出版局此舉,不但破壞了政府部門的公信力,讓《中國海洋報》的形象因此敗壞,還讓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國家海洋局主要領導因此蒙羞。

昝愛宗表示,他決定起訴侵犯其公民人權的政府部門,是對這樣的政府部門如此肆無忌憚地欺騙民眾的行為表示抗議和失望。公民維權,必須依法律為武器,並提供充足的證據。這方面,國內很多維權者已獲得很多成功的經驗,昝愛宗也進行很好的借鑒。北京律師李蘇濱最近因為戶口不能從河南遷到北京昌平這一常住地,狀告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雖然起訴被駁回,但他表示要繼續走完剩下的程序,堅決維權到底。

作為常住北京多年的擁有北京私人住房的李蘇濱律師,他的依據是《戶口管理條例》,他有北京住房,事實上也常住北京,卻不能擁有北京戶口,就是遭受非公民待遇,他的權利受到了政府政策的歧視,他要堅持維權到底,將他應該得到的公平合法的公民權利爭取到。同時,他還公開在網上表示,過程比結果更重要,維權絕不能一蹴而就。(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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