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17日訊】(明報新聞網2007年8月17日報導) 香港醫管局擬於10月起,推行嚴重醫療事件通報機制,醫院要及時通報涉及死亡或嚴重身體及心理創傷的事故。
醫管局決定推行嚴重醫療事件通報機制,如出現嚴重醫療事故,院方要向局方高層通報,並向病人或家屬報告,院方要在24小時內,經醫療事故匯報系統通報,並在6星期內完成分析,院方要在8周內提交報告。
醫管局質素及風險管理顧問醫生雷兆輝表示,有關機制與員工紀律處分無關,是希望改善通報機制,而院方為員工定下指引,將9項情況列為嚴重事故,員工須即時匯報,如輸錯血及手術後留下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