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新規定:禁散布不實信息

【大紀元9月1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石山報導)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日前通過的《突發事件應對法》規定不得散佈不實信息。引起海外媒體的關注。

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星期四通過了這部醞釀了兩年多的法律。美聯社的有關報導說,除了規定禁止散播不實信息和消息之外,這部法律也規定,政府應該對突發事件、自然災害和傳染疾病等,作出及時、準確的信息公佈。

報導說,中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將於今年11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今後所有的有關工業意外事故、自然災害、傳染疾病和其他公共安全事件等,中國公眾、媒體和政府都必須按照該法律的規定行事。

美國爵碩大學管理學教授謝田分析說,這部法律對雖然確定了什麼是突發事件,但解釋權仍在政府手中,等於是給大眾媒體套上了枷鎖—

謝田:「世界所有的新聞都是突發事件。如果新聞媒體得到有來源的消息都不能發的話,實際上就是完全箝制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我看這沒有什麼新意,只是另外一種限制言論自由的法。」

謝教授還批評說,雖然有關法律規定政府部門應該及時準確公佈突發事件的相關信息,但沒有規定如果政府沒有及時準確的消息會有什麼樣的懲罰—

謝田:「實際上政府本身故意隱瞞的消息,或者後來證實的消息或又改變的消息,如果有人之前把它發表出來它都是認為犯了法。實際上它是任何時候,隨時隨地沒有任何理由都可以剝奪言論自由。」

香港《動向》雜誌總編輯張偉國則表示,這個新的法律為中國十分缺乏的新聞自由再加上了一個新的限制,中國媒體的新聞報導將更加困難。他認為,保證公眾的知情權必須首先保證媒體自由報導新聞—

張偉國:「放開輿論才能準確披露,不放開、不讓老百姓挖掘怎麼會準確?西方輿論自由的國家也可能有不準確的報導,也可能有政府的掩蓋,但是最後是得益於新聞自由,老百姓有言論自由的權利,就可以把真實的情況揭露出來。」

張偉國表示,前兩年薩斯病爆發期間,中國政府曾經數次欺騙公眾,如果不是外國媒體進行了報導,中國政府也不可能透露實情。針對有關法律對公眾個人傳播突發信息的規定,張偉國認為,這說明中國政府非常擔心新技術條件下的信息傳播失控—

張偉國:「老百姓用自己的方式,也得益於現在科技的發展,互聯網、手機短信,傳播的方式已經超出了共產黨的控制範圍,遇到了麻煩和挑戰。共產黨是說假話、造謠、搞輿論、動員起家的,它對造假和謠言可能在社會上產生的效果的警惕性也比一般的政治集團要高得多。」

西方國家通常也有緊急狀態法案。謝田教授解釋說,在緊急狀態之下,公民權利也會受到相應的限制,但政府必須首先宣佈進入緊急狀態。而中國的法律對此並無規定,因此他認為,中國公眾和媒體都必須非常謹慎,才能避免觸犯有關報導突發事件的規定。(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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