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新规定:禁散布不实信息

【大纪元9月1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石山报导)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日前通过的《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不得散布不实信息。引起海外媒体的关注。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星期四通过了这部酝酿了两年多的法律。美联社的有关报导说,除了规定禁止散播不实信息和消息之外,这部法律也规定,政府应该对突发事件、自然灾害和传染疾病等,作出及时、准确的信息公布。

报导说,中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将于今年1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今后所有的有关工业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传染疾病和其他公共安全事件等,中国公众、媒体和政府都必须按照该法律的规定行事。

美国爵硕大学管理学教授谢田分析说,这部法律对虽然确定了什么是突发事件,但解释权仍在政府手中,等于是给大众媒体套上了枷锁—

谢田:“世界所有的新闻都是突发事件。如果新闻媒体得到有来源的消息都不能发的话,实际上就是完全箝制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我看这没有什么新意,只是另外一种限制言论自由的法。”

谢教授还批评说,虽然有关法律规定政府部门应该及时准确公布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但没有规定如果政府没有及时准确的消息会有什么样的惩罚—

谢田:“实际上政府本身故意隐瞒的消息,或者后来证实的消息或又改变的消息,如果有人之前把它发表出来它都是认为犯了法。实际上它是任何时候,随时随地没有任何理由都可以剥夺言论自由。”

香港《动向》杂志总编辑张伟国则表示,这个新的法律为中国十分缺乏的新闻自由再加上了一个新的限制,中国媒体的新闻报导将更加困难。他认为,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必须首先保证媒体自由报导新闻—

张伟国:“放开舆论才能准确披露,不放开、不让老百姓挖掘怎么会准确?西方舆论自由的国家也可能有不准确的报导,也可能有政府的掩盖,但是最后是得益于新闻自由,老百姓有言论自由的权利,就可以把真实的情况揭露出来。”

张伟国表示,前两年萨斯病爆发期间,中国政府曾经数次欺骗公众,如果不是外国媒体进行了报导,中国政府也不可能透露实情。针对有关法律对公众个人传播突发信息的规定,张伟国认为,这说明中国政府非常担心新技术条件下的信息传播失控—

张伟国:“老百姓用自己的方式,也得益于现在科技的发展,互联网、手机短信,传播的方式已经超出了共产党的控制范围,遇到了麻烦和挑战。共产党是说假话、造谣、搞舆论、动员起家的,它对造假和谣言可能在社会上产生的效果的警惕性也比一般的政治集团要高得多。”

西方国家通常也有紧急状态法案。谢田教授解释说,在紧急状态之下,公民权利也会受到相应的限制,但政府必须首先宣布进入紧急状态。而中国的法律对此并无规定,因此他认为,中国公众和媒体都必须非常谨慎,才能避免触犯有关报导突发事件的规定。(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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