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飛雄妻子張青致美國總統布什的公開信

張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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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8日訊】

尊敬的總統先生:

您好!

我是中國公民張青。我今天給您寫這封信是希望您能伸出援手,援救我的丈夫郭飛雄。

郭飛雄曾是二00六年五月您預定要接見的中國民間人權活動人士之一。在二00六年的四月底,郭飛雄應邀到美國參加一個主題為《宗教信仰與法治》的研討會。在會議結束後的五月十一日,您在白宮接見了從中國前來參加研討會的三位人士,我丈夫卻因非他個人能控制的原因,沒有能參加您在白宮舉行的與中國民間人權活動人士的會見。雖然他沒能參加這次會見,但他非常讚賞您的這一有著特殊意義的舉動,他說,這是美國政府對中國民間人權活動的認同和支持。

郭飛雄是中國活躍的人權人士,曾參與多起中國著名的維權事件,例如太石村農民罷免事件,發起並組織營救維權律師高智晟的聲援活動等。為此,他屢遭打壓,多次入獄。

二00六年九月十四日,郭飛雄又被捕入獄。政府羅織罪名指控他「非法經營」,說他出版了一本揭露中國政壇腐敗的雜誌《瀋陽政壇地震》。早在二00一年,官方就以這個指控罰款郭飛雄十萬元。現在,司法當局又搬出這個莫須有的罪名拘捕了郭飛雄。

在廣州第一看守所拘留期間,郭飛雄被連續審訊十三個日夜,被強迫不准睡覺;被手腳穿插、全身彎曲地固定銬在木板床上達四十二天;被戴腳鐐一百多天。

最殘酷的是,二00七年一月二十日,廣州司法當局把我丈夫轉押到中國東北城市瀋陽。瀋陽警方把郭飛雄與死刑犯關押在一起,並對他施行了更加慘無人道的酷刑。

二00七年二月十二日,瀋陽警方辦案人給郭飛雄戴上黑頭套,押到秘密地點暴打;反吊我丈夫的雙手長時間懸吊在空中;用高壓電棒電擊他的生殖器。二月十三日,郭飛雄不堪電擊生殖器的極度痛苦和羞辱,奮力撞向玻璃,但求一死了之。三月十九日,他們再次用電警棍電擊郭飛雄生殖器,達五、六分鐘之久。

二00七年十一月十四日,司法當局在沒有有效物證的情況下,以用高壓電警棍電擊生殖器等酷刑逼供得出的口供為證給郭飛雄定罪,判處郭飛雄有期徒刑五年,罰款四萬。

二00七年十二月十三日,經過長達十四個月的非法拘留和無數次的酷刑後,郭飛雄從廣州第三看守所轉到廣東省梅州市監獄服刑。郭飛雄到監獄的當天就受到獄方的威脅,威脅要送他去精神病院。此外,獄方還規定不准他看報讀書,不准他與其他犯人說話。同時,強迫他做長時間體力勞動。為了抗議這非人的待遇,郭飛雄在轉到梅州監獄的當天宣佈絕食一百天。

十二月十八日,在郭飛雄絕食的第五天,在二百多服刑人員面前,獄方暗中指定一個犯人對郭飛雄進行長時間毒打,直到周圍觀看的二百多犯人看不下去出聲制止,打人者才住手。

更令我傷心的是,我的兒子去年九月應該入讀小學一年級,可是他卻遭到校方的拒絕,現在我的兒子已經失學在家五個多月了。我的將要升中學的女兒也受到失學的威脅,政府有關方面的人威脅郭飛雄說,「我們不會讓你的兒子上小學,不會讓你的女兒升初中。」

我的孩子經常問我,「為什麼爸爸還不回家?為什麼我不能上學?」

總統先生,現在我的丈夫還在獄中進行絕食抗爭,已絕食三十四天,(獄方給其灌食少量流質食物,灌食量是一天食物量的四分之一。)他的險惡的處境令我極度擔憂。我給我國的胡錦濤主席也寫了信,但沒得到回音,我只好求助於你,求助於崇尚人權的美國政府,希望美國政府能夠發出聲音,幫助制止中國司法機構這種嚴重侵犯人權的迫害和酷刑,幫助我的孩子免受歧視和失學的不公,督促中國當局釋放郭飛雄。

非常感謝你對中國人權的關注和幫助。

張青

二00八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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