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警打死人的輿論炒作暴露了民眾的無知與盲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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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天前,哈爾濱6名警察在大街上活活打死了一名剛剛畢業的大學生。這本是一件令人痛心的悲劇,一件觸目驚心的惡性刑事案件,但後來的發展卻更讓人毛骨悚然。

  首先是如此惡性案件,卻第一時間被掩蓋,沒有任何媒體公開報導;

  兩天後,死者家屬走上大街,網絡上開始出現哈爾濱警察活活打死大學生的報導,哈爾濱公安局才公開此案,並向黑龍江電視台提供了經剪接的監控錄像,錄像強烈暗示死者一幫人主動攻擊與挑釁的惡劣行徑,以及6名公安警察忍無可忍被迫還擊的無辜,各大網站相關報導留言中同情警察的聲音反而遠遠超過了要求懲處兇手的呼聲;

  三天後,國內各網絡和報刊上到處留傳兩個刻意編造的故事:一是死者家人有著濃厚的官場背景,二是死者是曾經吸毒的惡少與「衙內」,謠言加上刻意配發的引導性分析文章,把6名警察大街上活活打死一名青年的惡行,成功地操作成了「草根」與「權貴」的對抗,不僅被活活打死的人死有餘辜,還要追究死者「高官」家屬利用特權對司法的干擾;

  接下下幾天,在全國一片聲援「正義」警察與聲討「衙內」、惡少權貴家屬的輿論聲中,有個別外地報刊陸續披露出死者其實出身平民家庭,沒有任何官方背景,畢業後一直沒有找到工作,但絕大多數輿論反而認為這是「權貴」家屬出錢50萬元專門僱用的搶手,甚至當公安機關在新聞發佈會上接受記者提問時,公開表示「死者家屬背景與本案無關」,進一步助長輿論對警察的聲援與對死者的厭惡;

  或許是輿論操作過頭,反而影響了司法機關「公正」的光輝形象,昨天哈爾濱公安局舉行新聞發佈會,表示經認真查證媒體指稱的死者家人官方身份不真實,也無法證實死者曾經吸毒被公安機關處理過;

  到了這一步,輿論總該應該有一點點反思吧,但是除了報刊不再炒作死者家屬的背景,網絡媒體居然又有了新的說法,死者直系親屬中沒有高官,旁系親屬中卻有許多高官。如此荒唐的說法,居然也得到了許多網民的認同!那我想問一聲:5千年前兇手與死者可能是一家人呢,家人之間幾個體麵人把另外一個不爭氣的人活活打死,是不是就成了家庭內部糾紛?!

  中國有太多的愚民,注定了我們這個民族有著太多的悲劇!遠的如義和團運動,官方煽動民眾驅洋教、殺洋人,結果造成一場血醒的大屠殺。而利用愚民實現個人利益的歷史傑作,首推偉大領袖毛主席,先是以「人民當家做主」的美夢發動民眾成功奪取了政權,後又以差不多同樣的口號發動「文革」剷除了政治對手。現時雖一片和諧但每當內部矛盾有所激化,就以民族主義與民粹主義轉移矛盾,同樣是把愚民政策用到得心應手。

  一個活生生的生命消失了,消失在一群如狼似虎的警察拳打腳踢之下,這樣殘暴的行徑經手法並不高明的輿論操作,居然會得到大部份民眾的聲援與同情,這難度不是我們民族的悲哀!

  中國對司法人員的公然袒護舉世無雙。比如刑法的明文規定,司法人員刑訊逼供造成當事人重傷與死亡的,按故意殺人罪從重處罰。可司法實踐中,大部份普通的故意殺人者被判處死刑,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至今,發生過不計其數的刑訊逼供至犯罪嫌疑人死亡案件,最重的是判處12年有期徒刑。這就是依法「從重」的判例。我曾就此請教某法院領導,回答是「法律這樣規定是做給國際輿論看的,由於司法人員刑訊至死基本上都是為了破案立功,主觀惡意小,所以不會重判。」用民間話說,就是他們擁有合法的殺人執照。

  我認為,對待司法人員或其他公務人員打死人的案件,只有依法懲處兇手,並教育廣大公安司法人員拋棄特權思想,才是民眾之福,國家之福,並終究也是當權者之福——須知以維護當權者良好形象而縱容罪惡,只要擁有合法的殺人執照(警察身份)就可以隨意殺人,民眾總有忍無可忍之時!

  散佈同情警察打死人言論者,如果是這幾名警察的家人與朋友則完全可以理解,若是與當事人無關之個人,請先問一個自己是不是人、是否搞清楚真實情況再說話。

  我願慎重發誓:以上所言代表我真實想法,我與各方當事人毫無關係!(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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