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通信維權人士陳曙光案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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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9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嚴修採訪報導)湖南通信維權人士陳曙光案星期二在湖南省永州市冷水灘區法院開庭審理。陳曙光被控涉嫌「敲詐勒索罪」,涉案金額約9千多元。下午4點,庭審結束,法庭將擇日宣判。這是全國首宗與通信維權相關的案件的開庭審理。

大陸民生觀察星期二消息,陳曙光案星期二在湖南省永州市冷水灘區法院開庭審理。陳曙光的妻子王燕芬及其弟弟共5、6人參加了旁聽。據瞭解,陳曙光是全國首位被推上法庭,面臨判刑的通信維權人士。

去年8月23日,陳曙光被移動公司舉報敲詐而被刑事拘留,後以涉嫌「敲詐勒索罪」被逮捕,後一直被關押於永州冷水灘看守所。所謂的涉嫌「敲詐勒索罪」是指陳曙光以收到「垃圾短信」為由,向廣東、長沙的一些通訊運營商索賠。

陳曙光的弟弟星期二接受本台採訪時說,在控方提出了一系列指控之後,陳曙光向法官否認了控罪,弟弟認為,控方提出的證據都是通訊運營商與公安串通了的—

陳先生:「起訴我哥那方面的人,開始對我哥這個事情如何如何進行全部拿出來,把這個事情都說了一通,我哥是怎麼樣敲詐勒索的,那個法官就問我哥承不承認,我哥就說這樣的事,不承認。

這件事情他的那些證人證據一點都沒有法律來支撐這些證據,他沒有什麼可信的證據,他是在那邊移動公司跟公安一起聯手把這件事情辦掉的,我們這個地方的公安廳、檢察院的那些人太黑了。最後這個案子他們沒作總結,他就說這個刑就大致這個樣子,他說他們要商量一下看,過幾天又接過了再說。」

星期二,陳曙光的代表律師羅秋林說,陳曙光是無罪的,他是通過法律賦予的權利為他個人申訴—

羅秋林:「這個案子是無罪的。因為我們國家的法律都是保護合法的途徑,主張合法的權益。合法的途徑就是我們國家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確規定,當經營者與消費者發生爭議的時候,可以通過如下途徑解決:1. 跟經營者和解,協商和解, 2. 向行政部門申訴,3. 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4. 向消費者委員會投訴,5. 向人民法院起訴。」

對於審判的結果,羅秋林律師沒有做預測,他說,此案的重點是陳曙光的合法權益是否受到保障—

羅秋林:「我希望法庭能公正的處理,這個結果我也無法預見。我只能根據目前我國的法律,和公訴機關提出的證據進行分析,但是這個案件最主要的關鍵是,他的權益是不是屬於合法的,重點是他的權益是不是有法律上的保障,有沒有法律依據,第2、賠償是不是有依據,第 3、這樣一種投訴的方式獲得利益,是不是有法律上的依據。」

報導指出,近年來,全國各地湧現出一批通信維權人士,針對中國移動公司、中國聯通公司等通信運營商的亂收費、欺詐消費者等侵犯用戶合法權益的現象,展開了訴訟等多種形式的維權活動。但從去年開始,通信維權人士紛紛遭到警方的打壓,許多人被跟蹤監視,還有人被拘留。

兩會期間,全國各地的通信維權人士聚會北京欲展開維權活動,結果主要代表陳 書偉被抓走,現在仍下落不明。

大陸通信維權網站站長小夏星期二對本台說,當局指控陳曙光「敲詐勒索」是不成立的,索賠並不違法—

小夏:「我認為這個不是『敲詐勒索』,你就是說它扣了我錢,就對我產生了一個損失的話,那我肯定是可以主張我的權利,你覺得我的要求抬高了,你可以不支持、不理我可以,但是我們通過法律途徑處理,沒問題,而其實索賠並不違法。」

另一方面,小夏說,在陳書偉失蹤後,他們嘗試過不同的途徑希望取得聯絡,但至今沒有消息,如果短期內,還沒有陳書偉的消息,他們將進行合法的抗議示威活動—

小夏:「接下來如果說還不出來,我們準備依法申請示威遊行,號召所有跟這個電信企業的違法作鬥爭的支持者,發動一個萬人的示威遊行。」(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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