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黃小敏今獲釋 在看守所遭到非人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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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古清兒採訪報導)中國泛藍聯盟成員黃小敏因參加四川地震賑災工作,遭到四川當局刑事拘留15天的處罰。他於今天中午12:30分回到成都家中。

5月16日下午3點,黃小敏在給災區送救災物資途中,被當地警方抓捕。剛剛回家的他接受了大紀元的採訪,談到當局處罰他的理由及在成都市看守所所遭受的非人虐待。

這次當局給黃小敏拘留的原因是:打著中國泛藍聯盟的旗號非法集會和非法集資。按照治安條例第54條給予15天的行政拘留;進去看守所後,當局把拘留的理由又變成是「用極其卑劣的手段非法斂財的刑事犯」。

對於當局的這些指控,黃小敏表示,處理我的是三個不同的政治機構,又使用三種不同的理由,對我人身自由限制、身體的摧殘及感情的傷害,包括採取暴力性的身體傷害,這是我無法容忍和接受的。本來是政治性的問題,他用刑事案件來處理我,我也不能夠接受。

在看守所裡,把黃小敏和其他一些違反擾亂社會治安的犯人(嫖妓、賭博、偷盜及涉黑等)關在一起。黃小敏說:「可想而知,和他們在一起,就發生了身體上的傷害。做為一介書生,處在有理不能說,有苦不能說的環境。」

在看守所裡,黃小敏遭受到嚴重的身體及人格尊嚴的污辱及傷害。他表示,在裡面受到人格尊嚴上的歧視,受到懲罰性的毆打和處罰,如罰站、罰跪及罰做一些高難度的動作,頭三天幾乎天天都有。

據瞭解,大陸發生災情後,中國泛藍聯盟團體做出積極反映,組織人員進行救災,將災民的生命放在第一位,通過各種管道對受災地區進行援助,但中共當局不以災民的生命為首位,以救災為名義,替自己吹噓,對參與救災的人員進行非法關押,並對泛藍成員的通信設備進行幹擾。

今天重獲自由的黃小敏表示,他笑著面對這一切,也經歷了一次心靈的碰撞,包括對社會、對體制及對自己的信仰,有更高、更清楚的認識。他還非常願意和台灣同胞及成都紅十字會合作,繼續幫助四川災民,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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