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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總建議兩岸簽署互惠投資保障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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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高照芬台北十八日電)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理事長張平沼今天表示,台商在新光天地投資糾紛發生後,對糾紛的解決及適法性仍有疑慮,建議兩岸權責單位儘速進行協商及談判,簽訂「互惠投資保障協定」。

張平沼在全國商業總會發表「中國大陸投資爭端解決機制調查」結果發表記者會中,做以上表示。

他指出,許多台商在大陸發生糾紛或爭端,希望能回台灣進行仲裁或訴訟,未來兩岸能簽訂「互惠投資保障協定」,在此一投資保護協定下,讓台灣也能夠成為兩岸商務糾紛的仲裁地。

張平沼說,目前台灣的仲裁員可赴中國大陸參與大陸的仲裁,但因中國未承認台灣為仲裁地,也未承認台灣法律可做為仲裁依據,因此台灣目前不是兩岸商務仲裁地;未來應基於平等互惠的原則,讓台商有更多的選項。

另外,有關取消企業赴中國投資40%的上限;張平沼說,全國商業總會已向馬英九總統提出建言書,希望能取消企業赴中國投資40%的上限,改採以產業別進行赴中國投資的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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