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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鈞一髮 死裡逃生 從法國器官移植烏龍事件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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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9日訊】(大紀元記者胡維真編譯)人死固然不能復生,但若能將往生者身上有用的器官移植給急需藉此延長生命的人,可謂生命光輝的延續。儘管各國對器官移植手術有嚴格的界定、準繩,避免錯殺無辜,然而百密總有一疏。法國一名被判定「死亡」的心臟病病患,正當醫生準備移植其器官之際,他竟然奇蹟似的甦醒過來。這個「死裡逃生」的案例,引發了相關人士對死亡認定的進一步探討,以及有關器官移植更嚴密的倫理道德規範。

據報導,法國一名45歲心臟病患,在病發當場接受急救,進一步送Pitie -Salpe triere醫院歷經連續90分鐘救護宣告無效後,醫生準備於第一時間摘取器官以供移植,此時病人竟然在毫無任何協助下開始自行呼吸,瞳孔霎時間有了反應,並顯露出痛苦跡象。爾後,他的心臟開始正常運作,在加護病房經長期照護後,已經開始能下地走路,並與人交談。

儘管這起案例符合現行試驗性條例的規範,公共救濟事業局──巴黎地區醫院仍然慎重的將之送交器官移植倫理委員會審議。該委員會為此進行辯論,辯論重點是心臟停止跳動且歷經30分鐘急救仍無生命跡象,便是所謂的腦死。然而並沒有一體適用的準則,我們是不是必須考慮到例外發生的可能性。

中國古語所言:「我不殺伯仁、伯仁因我而死。」說明一個人因自身的疏失而讓他人犧牲性命,都會深感遺憾或受到良心苛責。法國各級相關人士對此案所抱持的審慎態度,顯現他們極力避免任何憾事發生的可能,並突顯出其對生命的尊重。

對照於中共恣意處決良心犯,更有甚者於活體摘除器官,進行移植謀取暴利而喧騰一時的新聞,法國整個事件的發展,引人深思之處:任何一個生命都是珍貴的,器官移植固然可以救人,然而得謹慎行事以免錯殺無辜而遺憾終身。誠如賓夕法尼亞大學生物倫理學中心主任卡普藍(Art Caplan)所言:「為了救人而殺人的行徑是不道德。」◇(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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