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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極門大師兄 獲冤獄賠償46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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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9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劉志原/台北報導〕纏訟11年的太極門案去年最高法院判決無罪確定,台北地院最近更認定這是冤獄,裁准曾遭羈押116天的太極門大師兄陳調欣,獲賠46萬4千元,陳調欣強調,「遲來的正義已不是正義,希望司法以此為鑑,不要再有預設立場的不公平辦案」。

遭羈押116天

本案為太極門官司事件中,獲得冤獄賠償的首例, 昨天陳調欣特地選在當年被搜索的太極門總道館受訪,他說,「只是練氣功強身,哪有什麼小鬼、詐欺?」

太極門委任律師蔣瑞琴說,另名當事人彭麗娟當年才生產完7個月,就被羈押44天,也已聲請冤賠,目前覆議中,至於遭羈押4個多月的太極門創辦人洪石和(洪道子 )夫婦也不排除聲請。

陳調欣65歲,曾任宏碁電腦財務長,他聲請每日5000元賠償金,法院裁准賠4000元,陳調欣說,錢雖不多,但具有重大意義,證明太極門的清白。

太極門案為85年間,當時台北地檢署檢察官侯寬仁以太極門涉嫌「養小鬼」、「假神功」詐欺32億且逃漏稅而發動偵辦,監察院90年指檢方辦案有濫權缺失,台北地院92年認為無證據證明太極門有不法,5名被告全無罪,檢方上訴後,去年7月13日,最高法院判全案無罪確定。

侯寬仁 未回應

承辦檢察官侯寬仁昨天手機未開,無法得知回應,他過去對類似爭議均表示,偵查作為並無不當;另有檢方指出,當時陳調欣被收押兩個月後,法院還裁定延押,顯見並無不妥。

陳調欣當年被檢方認定是「總教練」,陳某說參加太極門純為練氣功強身,自己僅是義工,仍遭羈押,116天後始獲50萬交保。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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