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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軌評鑑 經紀人應納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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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5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林美芬、黃宣弼/特稿

每年經濟規模超過兆元的不動產市場,其中有半壁江山由房仲業主掌,是個龐大的產業,光是從業人員就超過十多萬人,但是,這項產業的管理卻是相當的鬆散,評鑑制度是個值得推動的管理模式,但是,最重要的是,政府要能建立一個平台,讓優、劣的業者資訊充分暴露,才是有效管理,對消費者才是真正的保障。

房仲業存在,過去是處於區域性行業,地方上的代書經常就能掌控到全鄉鎮土地交易或是房屋交易資訊,而房仲業企業化經營後,大量的直營及加盟店,讓整個房仲業從業員的門檻變得很低,即使政府實施不動產經紀人證照制,但是,對房仲業的管理,卻未見管理績效。

在業界經常發生的是,只要擁有一張不動產經紀人證照,就可以開一家店,店裡請來多位營業人員來協助,跟原來的不需要證照相比較,只是多了一張讓消費者搞不清楚是否安全的證書而已!

當然,不是抹殺證照制的建立,但證照制實施得不夠徹底,才是問題越發嚴重的癥結之一。

其次,在評鑑制度下,主力是以評鑑公司為主,但是,「人」才是不動產經紀業的主體,好的評鑑是一種,但不好的揭露更重要,對消費者而言,找到好的不動產經紀人是絕對重要,但知道哪些人是需要避開的不肖業者,對消費者而言,是相對重要的資訊,也是安全交易的重要防範之一。

因此,建議政府,在推動評鑑制度時,採取「雙軌評鑑制度」,就是對不動產經紀業個人與公司採取分軌評鑑,避免公司大型化之後,讓小型公司無法生存。

在整個不動產交易過程中,資訊的不對等,是消費者一再吃虧的重要因素,也是購屋糾紛一再發生的主因,所以在不動產交易服務品質中,最重要的就是「資訊充分揭露」。

不動產業發展了很多年,但是資訊一直無法有效的揭露,消費者根本無法掌握業者的訊息、連購屋資訊也掌控在業者手中,而為了搶奪資訊,業者之間的諜戰、跟蹤、破壞等手段,在業界已經不是秘密,甚至在消費者、媒體間散播假消息等以打擊對手,造成消費者另一層的傷害。

政府既要做,就要徹底得做,讓消費者能真正的享有充分資訊,才能打擊不法業者,對消費者的交易安全更有幫助。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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