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雲飛:慎言「改造國民劣根性」

冉雲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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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31日訊】梁啟超的新民說,魯迅的改造國民劣根性,以及其間的「少年中國」諸學說,在二十世紀上半葉影響很大,以至如今其餘緒嗣響仍舊影響不少的人。這些理論自有其啟迪民智之功,但是其間的流弊很少有人來探討。在一個普羅大眾受教育程度不高,文盲與半文盲仍多,知識分子仍是稀缺資源的國家,知識分子的精英姿態特別明顯而固執,至今如此。我不是個「只要是民意就一定對」的民粹主義者,但我也不想做似乎高人一等的精英,我希望用「劉禎平視」的態度來看待眾人,雖然這做起來可能比較困難。

面對知識的浩瀚,面對未知之世界,從總體上講,我們都是愚民。但解除這種愚的過程,卻是智慧之發現與探索之過程,其間的美與趣,思考的享受,的確非常令人滿足。我不是愛因斯坦,我也是某種意義上的科盲,但我可以感受愛因斯坦發現相對論後,不只是一種成就感給他帶來的歡悅,更在於他享受這個探索過程的樂趣。我們雖然都是愚民,但你不能阻止我解除我的愚昧,更不能用其他方式來愚弄我,使我長期做一個愚民而不自知。專制制度的罪惡,既在於對你現實利益之剝奪,也在於對你做人尊嚴之傷害,同時還在於對探索知識與智慧之扼殺,從而整體上扼殺你的生趣。沒有生趣,只能作一個不能自由思想的動物,再也沒有比這樣的人生更悲慘的了。可惜的是,在中國,這樣的人事是如此之多,到了令人傷心慘痛的地步。

面對專制制度愚民的局面,有識之士覺得需要喚醒民眾,讓他們知道酣睡在黑暗中是如何的危險而無趣,我認為這是一種善與德,也具有實用主義的功效。所以我並不反對消極意義上的新民。但把新民上升到積極意義上的改造國民劣根性,這就不是我能認可的了。人性是善還是惡,在中國爭論了達千年之久,這完全是個偽命題。中國人花在許多偽命題上的口水可以再造一個五大洋,在無用功上耗死的腦細胞如此之多,令人扼腕嘆息。換言之,我們做了許多沒有效用的事,還自以為在討論世界級的大事,沒有比做這樣的事更比傻的了。人性本身就包括善惡,沒有善的人性沒有,同時沒有惡的人性也沒有,人本身就天使與魔鬼的混合體,是善與惡的雜交品種。作為人,我們能努力的就是,讓善多一點,讓惡少一點。但讓善多一點,讓惡少一點,就是要改造國民劣根性嗎?恐怕病找對了卻吃錯了藥。完全的取善去惡,就像毛澤東的「取其精華,剔其糟粕」是一種理想狀態,用在日常物理上可能有一定效用,但用在改造思想和文化傳承上,沒有比這更強權而無理且無效的了。人需吃五穀,但你要吃了不生病恐怕是做不到的。文化和思想的取精華剔糟泊,不是庖丁解牛,剨然而畢,思想與文化不會這樣便宜我們。

中國人的國民劣根性,劣根性而貫以國民,應是國民必有,那麼榮你有榮焉,辱你有辱焉,除非你自覺承認不是國民。都有劣根性,只是劣根性多少的問題,那麼誰來改造誰?誰來制定改造的規則?你會說,有知識的人,懂得民主自由的人,來改造愚民就是了。就像魯迅一樣偉大地出來改造劣根性一樣,並以此自命。別說魯迅這種高蹈的做法,包括他開出的改造之方有許多值得商榷之處,即令他的方法不錯,你也不能包管他放之中國而不誤,因為每個人是如此地多樣而不同。你魯迅既開得醫治國民的藥方,那麼我「山寨魯迅」開不得?難道就你魯迅一個人聰明嗎?我是否可以先醫治一下你魯迅呢?有不少與魯迅論戰的人,大抵可能也有這種心態。好,這且放下不表。知識分子在那裡紙上談兵,「改造國民劣根性」問題倒不大,這只是思想的交鋒,觀念的不同而已,不可能一言興邦,也不可能一言喪邦,更不可能清談誤國。關鍵是,有強權來贊同來表揚你魯迅,來模仿你魯迅,他挾魯迅以令諸侯以令天下,把你魯迅神化而當作一個神話,來施展你的改造國民劣根性,那麼效果如何呢?改造思想、洗澡割尾巴、檢舉匯報、向組織靠攏與交心、舉辦學習班,甚至老師也叫靈魂工程師(靈魂也可以工程,多麼好聽的極權語詞搭配),教化甚過潤育,似乎學生也是來接受改造的。諸如毛概鄧選江三表胡八恥等思想品德課裡的「塑造」和愚民,恐怕與改造並無分別。

魯迅並不負責後世獨裁政權對他弔詭似的利用,事後諸葛式的責難,於魯迅過苛,對他是不公平的。但我們可以思考魯迅的思想如何容易被專制政府利用這個事實,恐怕改造國民劣根性的思想,給獨裁者開了太方便的後門,有一種曲通的暗道。換言之,魯迅思想裡這個改造國民劣根性的bug很容易被獨裁病毒利用,而獨裁病毒進行捆綁傳播,遮蓋魯迅文章批判實質,只讓民眾從此接受學習和改造,因此不僅劣根性沒能根除,反而因愚民而增添了更多的劣根性,以魯迅的知識結構和知識譜系,恐怕他也萬難想像這種充滿後銼力的弔詭結局。

有人會問,你既不同意改造國民劣根性,那中國社會怎麼解決問題呢?我並不反對消極意義上的啟迪民智,也就是說,固然有人要喚醒民眾,讓他們知道酣睡的危險,但真正比較好的社會,不僅在於你去喚醒民眾,而且在於民眾即便酣睡乃至有些愚昧,都不會有什麼大的災難發生。也就是說,你要酣睡可以,我可以把你的房子建得牢實些,不讓它在地震時變成豆腐渣,讓你連逃生的機會都沒有。也就是說讓制度來保證民眾即便愚昧(人權當中當然應該包括免除愚昧的權利),也能有其一些基本權利不受傷害。事實上,一些美國人的世界知識並不多,有的甚至閱讀困難,有的甚至也可能愚昧,這些都需要幫助,但不是居高臨下的改造。即便他們有這樣那樣的缺陷,但擁有民主自由的遊戲規則,擁有信仰,他們可以潤物細無聲的變化,以及對這些規則的遵守,使其「新民」。關於這一點,大陸人與台灣人雖然同是中國人(當然這只是我的看法),如今已有不少文化及制度上的差別,在可以想見的將來,隨著民主自由成為台灣人的生活方式,與大陸人的差別將會越來越大,這難道單單是改造國民劣根性的結果?別的不說,在民主自由生活下的人之寬容精神,迥非專制制度下的可比,這難道是「改造國民劣根性」的成就?

人是有侷限的動物,並非全知全能,因此我們要帶著悲憫和體諒、同情與理解去看待自己的同類。具有政治文明的國家知道民主自由的重要,並不在於要不要去改造國民劣根性。美國聯邦憲法的起草人,美國的總統華盛頓、林肯他們不會去改造國民劣根性,就連剛卸任的布什總統也說的是,要改造的是政府,把政府關進籠子裡。當然喬姆斯基也好,弗裡德曼也罷,都不會心血來潮改造國民劣根性。也就是說,最重要的是制度變革,與其說改造國民,不如說改造政府,改造政治制度。不要跟我說民眾愚昧,不適合民主,不要跟我說要先改造國民劣根性後才能實行民主的偽命題。使民眾知道權利,讓他們覺醒是很重要,但你不必強迫。剛多賽說得好,做好事是不夠的,還要用好的方式來做。那種不惜一切手段達到最高目的的說辭,「焉知曾、史非桀紂之嚆矢也」,成了極權的開路先鋒。我們的政府把民眾的理解力和民主素養說得多麼不堪,除了其利益貪瀆與愚民外,也是對我們民眾智商的侮辱,同時也是把民主自由制度神秘化的結果。民主自由是一種訓練與習得過程,是一種幼稚園政治,民眾與民主自由的制度一起成長,「改造國民劣根性」這種文化決定論的說辭,恐怕只會貽誤和拖後民主自由制度之實施。我不是制度決定論者,但我認為制度變革比文化革命可能更關緊要,因此與其輕信改造國民劣根性,不如改革政治制度和改造政府。

2009年1月30日8:51分於成都

──轉自冉雲飛博客(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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