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訪民朱愛蓮進京上訪卻被勞教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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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林坪報道)浙江武義縣茭道鎮訪民朱愛蓮在丈夫柳濟華遇害後到北京上訪,反映當地公安機關包庇凶手,徇私枉法的問題。問題不但沒有解決,朱愛蓮卻因此被判勞教一年。政府人員稱,朱愛蓮上訪反映的問題不屬實。

據浙江武義縣茭道鎮董村村民柳濟偉介紹,2007年9月9號上午10點左右,他兄嫂柳濟華、朱愛蓮夫婦的鄰居陳靈傑、陳靈機、董梅姿母子3人衝入柳濟華家,陳靈傑、陳靈機兄弟二人用刀把柳濟華殺死,並刺傷朱愛蓮和柳濟偉,之後,陳靈傑母子3人逃離現場。柳濟偉說,兇案發生前,陳靈傑家從2004年起就擅自在柳濟華家屋後的土地上違章建房,經柳濟華舉報後,武義縣國土資源局於2006年給予陳家行政處罰。陳家對此懷恨在心,多次揚言,要把柳濟華一家殺死。

談到兇案發生當天的情形,柳濟偉說:

「陳家違章建的房出事前拆掉過,別的地方給他們批了地,他們不建,在我哥房後造,故意找事,我哥去阻止。他們兄弟兩個和母親一起進來,兄弟兩個一起捅我哥。」

柳濟偉說,兇案發生後,在警犬的幫助下,公安人員當天把躲在董村的陳靈傑抓獲,並找到了兩把匕首,逃到永康的陳靈機和董梅姿母子二人後來也被抓獲。不過,董梅姿和陳靈機不久就被釋放。武義縣公安稱,刺死柳濟華、刺傷朱愛蓮、柳濟偉的只有陳靈傑一人,現場也只發現一把凶器,並且陳靈傑已經主動向警方自首了。柳濟偉說,法醫鑑定顯示,陳靈機衣服左胸口部位的血跡為遇害的柳濟華所留,這足以證明陳靈機與柳濟華有身體接觸扭打,而武義縣公安沒有把這條重要的物證提供給檢察院和法院,因此陳靈機被無罪釋放。柳濟偉說:

「主要是縣公安作假,金華法醫血衣鑑定,事實寫在那兒,有血跡,我問縣公安局如果沒動手,怎麼會有血跡?他們一句也解釋不出來。他們都沒把這條物證提供給檢察院,檢察院也沒起訴陳靈機。」

2008年,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和浙江省高院一審、二審均判陳靈傑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柳濟偉認為,陳靈傑因自首獲輕判,陳靈機被無罪獲釋的原因是他們在上面有人:武義縣公安局警務保障室的科長董曉峰是陳氏兄弟的表兄,武義縣副縣長徐華良跟陳氏兄弟的姐夫劉志威是拜把兄弟,陳氏兄弟的一個叫王永軍的遠房親戚在浙江省公安廳工作,另外,陳氏兄弟的母親董梅姿是村裡的婦女主任,跟鎮上相熟。柳濟偉說:「民事賠償至今一分錢沒收到,董梅姿、陳靈機在外面賺錢,我們家破人亡。」

柳濟偉說,哥哥柳濟華遇害後,嫂嫂朱愛蓮到北京上訪,反映當地公安徇私枉法,包庇凶手的問題。今年5月27號,美國眾議院議長佩洛西訪華期間,朱愛蓮在國務院新聞辦門口被抓,後被判勞教1年。對於朱愛蓮上訪反映的問題,武義縣政法委辦公室的工作人員向本台記者表示:「涉法涉訴找執法監督科。」

武義縣政法委執法監督科的工作人員表示:

監督科職工:這個案件,公安、檢察院、法院判下來的,檢察院審核的,我們政法委又不是具體辦案部門。這個案件判下來了,你說她說的能不能是真的?
記者:政法委不是監督辦案錯誤嗎?
監督科職工:檢察院監督。
記者:陳靈傑的親戚他的表兄董曉峰是公安局的?
監督科職工:董曉峰?辦案裡有迴避制度的。你如果是媒體,你最好來一趟,跟我們宣傳部門聯繫。

對於柳濟華被殺一案的種種疑點,武義縣公安局刑事偵查大隊的工作人員說:

偵查大隊:我不太清楚,已經換人了,這個全部在法院。
記者:有人反映,陳靈傑當時是被警犬找到的,沒有自首。當時找到兩把刀?
偵查大隊:我當時沒參與辦這個案的,所以我不知道。
記者:當時具體是誰參與辦這個案?
偵查大隊:我們剛人事調整過。
記者:董曉峰還在你們局工作?
偵查大隊:董曉峰在後勤科。
記者:他是陳靈傑的表哥?
偵查大隊:這個案件我都沒參與,這個案件誰辦我都不知道。

武義新聞網的消息說,考慮到朱愛蓮因丈夫死後給其家庭帶來的實際困難,縣政府和茭道鎮高度重視,做了大量的工作,採取多種方式給予關懷,但朱愛蓮一意孤行,不聽勸導,多次到中央等有關部門纏訪、鬧訪,最終被判勞教,受到法律的制裁。本台記者就朱愛蓮上訪反映的問題致電茭道鎮政府,得到工作人員以下回覆:

「不存在她說的情況。因為從法律上講,她這個程序已經走完了,不可能包庇的,從縣裡面到省裡面法院判決已經下來了。應該說這兩戶人家,因糾紛引起的,其實現在都後悔,朱愛蓮搞來搞去,從內心講,他們都是後悔的,為這麼點小事,出這麼一條人命。我們鎮裡對她這種情況很同情,小孩讀書問題給他解決,學校免了學費,我們鎮裡專門聯繫了一家企業,贊助他一個學期的生活費。」

朱愛蓮的弟弟朱大昌說,因為朱愛蓮到北京上訪,鎮幹部曾阻撓朱愛蓮的兒子柳永健上學。

「孩子讀書成績算好的,他爸爸死後休學一年,去年去讀書,鎮裡反而去學校講,不讓兒子讀,拖了一個月才上的學。我姐姐上訪,鎮領導不高興。」

朱愛蓮的母親釋妙桂說,她曾於8月24號去位於北京大興區的天堂河女子勞教所看望朱愛蓮。

「她5月27號被抓去,8月11號到勞教所,在看守所關了這麼長時間。原來抓進去說,是民事拘留10天,10天以後,看守所打電話給茭道鎮,讓他們去人接,縣裡不去人,讓她勞教。勞教通知書說她擾亂秩序,聚眾鬧事。我8月24號去問她,她說,她沒有聚眾鬧事,她那天下午3點鐘去的,當時已經抓了不少人在車上,她也不知道什麼事,有人說,要解決問題就上車,不解決就不上車,她想解決問題就上車了。「

釋妙桂說,這個星期,她收到北京大興天堂河女子勞教所寄來的通知,說朱愛蓮已被轉到內蒙古勞教所。本台記者致電呼和浩特女子勞教所,得到以下回覆:

記者:朱愛蓮是不是在你們這兒?
勞教所:是。
記者:她什麼時候轉過來的?
勞教所:10月15號。
記者:她刑期多久?
勞教所:到2010年5月26號。

朱愛蓮的家人呼籲有關部門盡快釋放朱愛蓮,並對柳濟華一案中存在的諸多問題進行調查。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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