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實施新法律 2名外籍偷渡客打工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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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王曼娜香港20日電)為遏止外籍人士偷渡來香港打黑工,香港上週實施新的入境條例後,法院今天重判2名偷渡來港打工的南亞裔男子分別入獄6個月及15個月,以收阻嚇之效。

香港入境處發言人表示,1名27歲南亞裔男子今天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偷渡來港後接受僱傭工作的控罪;僱主是1名46歲的香港居民,他也承認僱用非法入境者的控罪,兩人各被判入獄6個月。

今年11月14日香港實施新的入境條例後,當局展開反黑工行動,這名南亞裔男子被發現在荃灣一個停車場的貨物裝卸區搬運布匹。

另1宗涉及1名35歲非法入境的南亞裔男子,他被發現在葵涌一輛貨車上卸下貨物。他今天在法院承認偷渡來港後從事僱傭工作的控罪,被判入獄15個月。

發言人強調,新例生效後,非法入境者在港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都屬違法,違例者經定罪後,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5萬元及監禁3年。

發言人提醒僱主聘用非法勞工也屬違法,違例者經定罪後,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35萬元及監禁3年。

今年3月香港法院裁定一批外籍非法入境者以「酷刑聲請」名義申請留港的司法覆核勝訴後,吸引大批南亞裔及非洲裔人士由中國大陸「蛇頭」安排偷渡來港打工。

所謂的「酷刑聲請」,就是南亞裔及非洲裔人士聲稱在自己國家遭受政治迫害或受到酷刑,在港申請尋求政治庇護,但在等候法庭審訊及審核「酷刑」身份期間,能以「行街紙」(臨時身分證明文件)在港打工。目前約有6000名外籍人士以「酷刑聲請」名義留在香港。

為遏止外籍人士偷渡來港潮,香港今年11月14實施新的入境條例,嚴禁所有非法入境者包括申請「酷刑聲請」人士在港打工,最高刑罰為罰款港幣5萬元及監禁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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