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強拆損失數百萬 個體戶「告官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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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陳怡蓮採訪報導)江蘇宜興市萬石鎮的個體工商戶李俊海夫婦經營的店面,當地政府沒有合法手續的情況下,將其店面強行拆除,造成他們經濟損失高達數百萬元人民幣。為此,他們通過法律途徑維護權益,但當地法院拒絕立案。

2009年8月25日早上,萬石鎮經營各類奇異景觀石頭的李俊海夫婦,突然遭到當地政府的暴力控制,失去人身自由;隨即當地政府官員帶領由公安、城管、國土及社會人員等200多人,打著整頓市場的旗號,沒有任何法律手續,用大型鏟車、吊車等拆除了經營已有13年的場地。

李俊海說:「當天我們被控制起來了,他們(政府)一大早就來拆了,將各類奇異景觀石頭野蠻摧毀,把我們的東西丟在廢棄的地方,現在我們要求評估這次損失,要求他們(政府)賠償。目前我們沒有任何經濟來源,這次損失了450萬元人民幣。」

李俊海、陳梅夫婦是宜興市丁山鎮的下崗工人,97年經多方借貸籌措資金來到宜興市萬石鎮的宏博路市場經營太湖石、靈璧石等庭院觀賞和收藏石材。他們夫婦身患嚴重慢性疾病,還撫養一個因車禍而嚴重腦殘的兒子。夫婦倆十多年來守法經營、照章納稅,下崗加殘疾的家庭,不僅沒有給社會帶來任何負擔,卻給社會作出了巨大的貢獻。

李俊海夫婦收藏和經營的太湖石、靈璧石等,每一塊石頭在採掘、選材、搬運、清洗、擺放過程,都要經過他們的精心工作,其小心翼翼、慎之又慎不亞於對待剛出生的嬰兒。

記者採訪了萬石鎮黨委書記裴煥良,他說:「李俊海是屬於違法經營,他違反了土地法。」

對於裴煥良的說法,李俊海說:「我有當地發的工商執照、稅務證,十三年來照章繳費、納稅;我的經營場地上民房的前後空地,有曬谷場,我填平了一些水溝。他們要我們搬到大市場裡面經營,大市場裡面共有七條路,要我搬的這條路還沒有修好,沒有出口,價錢也比有出口的貴一倍,這塊地方是被另一個老闆買下的,我們當然不能搬進去,他不適合經營。」

遭到當地政府違法強拆後,李俊海立即聘請律師向宜興市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09年10月9日,李俊海將行政起訴書遞交到宜興市人民法院,該法院以行政訴訟必須與侵權賠償分開為由拒絕立案;當律師拿出相關法律證據後,法院又以萬石鎮政府違法行政的證據不足拒絕立案。

李俊海及律師多次與宜興市法院交涉未果的情況下,於09年10月22日用特快專遞的方式向法院郵寄了行政起訴書,但如石沉大海,沒有任何答覆。

李俊海表示,現在宜興市人民法院不受理,叫他們給書面材料也不給。最高法院發的[2009]54號文件,也對宜興市人民法院保障公民訴權不力的現象提出了要求。他們對高院的東西也不執行。現在就僵持在裡,沒有很好的解決辦法。

據悉,最高法院{2009}54號文件,是講「告官難」,地方法院要受理的應該受理,儘快暢通「民告官」的司法救濟渠道。這起宜興市萬石鎮政府和私營業主李俊海的糾紛案何時得到解決,「民告官」是否只是一紙空文?大家將拭目以待。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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